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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的安全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命健康,进而影响着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从单纯的吃饱饭上升到重视食品的安全、营养和健康。本文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入手,探讨欧盟的监管体系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30多起。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2009年浙江63名婴儿饮用多美滋婴儿配方奶粉后出现肾结石,2010年发生的“地沟油”、“一滴香”、“植物奶油”、“假冒五常香米”,2011年“瘦肉精”、“染色馒头”、“硫磺姜”等等。
人生存下去的基础是食物,但我国的百姓刚刚能吃饱就出现了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的监管,二是企业自身的管理。
从政府方面来看,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比如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规定》是在2010年6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法律的警示性不强,对违法行为处罚较轻。多个部门交叉监管,但无法形成合力,常常各自为战,且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常常是媒体先行,政府事后追究,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肇事者的行为。政府在农村市场的监管十分薄弱也是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企业方面来看,我国除了几个大企业集团外,大都是小企业,常常存在资金不足,生产条件落后,技术不先进,设备不齐全等问题,小企业大多以追求丰厚利益为优先,缺乏诚信意识,职业道德不强,所以常常出现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安全加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掺假使假,以假充真,滥用食品添加剂,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的原料加工产品。
二、欧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简介
首先是法律方面的改革。欧盟食品安全基本法的出台经历了从绿皮书到白皮书再到基本法这三个阶段,1996年英国爆发疯牛病,这个事件大大削弱了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为此,1997年颁布了《食品安全绿皮书》,但绿皮书与各个成员国的食品法规相比,共同体层面的食品法规存在着基本原则和职责要求不明确的问题,对此欧洲议会强烈要求对立法框架进行改进,于是在2000年又出台了《食品安全白皮书》,以实现欧盟最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标准,后欧盟又在白皮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在2002年又出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法——《食品通用法》。整个欧盟的立法体系成一个“伞状”,覆盖所有食品或食品某一方面的横向立法及针对某项产品或是适用于某一食品的纵向立法构成了这个伞状体系,完善了法律保障体系。
第一,建立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我国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机构体系大致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按照不同职能共同监管的模式。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因为职能交叉出现监管盲区,导致无法形成合力,常常各自为战,因此需要建立一种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来解决多部门共同执法的分散化和冲突的局面。
第二,建立危机评估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多是发生在食品安全事故或媒体曝光之后,政府才进入补救或管理,而且缺乏预先保障消费者食品健康的制度,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通过风险评估来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保障公众对食品状况的知情权,危险评估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也是实现整个食物链追溯制度,召回制度以及在突发事件和危机状况时能迅速采取措施的保障。
第三,增强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如今我国法律的警示性不高,对违法者的行为处罚较轻,法律是保护食品安全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政府在监管中要监管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及时发现、纠正、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对于违法者除了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同时也应受到行政及刑事制裁。
第四,实施“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式监管。这是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最基本的原则。食品安全的重点不仅仅是对最终产品的检测,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是监控的重点,食品行业在整个食品链中必须应用良好的操作规范,以此来控制诸多的潜在食品安全危害。
一、分析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一)经营主体多元化引起食品安全风险
目前,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的一个很大的安全风险就是高校食堂经营主体多元化。随着我国高校开启后勤化管理模式,高校食堂的经营主体多元化,采取托管或者租赁以及承包等经营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高校食堂为了经济利益而不顾食品安全问题。还有一些高校食堂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很少或者极少增加食堂硬件设施,甚至人为地降低食堂食品质量。多元化的经营方式给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二)采购渠道不够规范引起食品安全风险
高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不够规范也容易引起食品安全风险。一般来说,高校食堂每天采购的原材料是非常多的,其面临着非常大的安全风险。例如,购买的一些原材料种植不规范,不满足国家安全标准,甚至使用违禁农药等。另外,如果原材料采购以及保管过程不够规范,就比较容易出现变质、过期的问题。
(三)管理机制与从业人员有待改善
二、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完善措施
(一)提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意识
作为师生饮食的公共场所,保障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高校领导要从学校的稳定与发展角度思考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处理好暂时性的经济利益与长远的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认识到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想做好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就要提升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意识,树立“质量是生命,安全为前提”的高校食堂食品管理理念,重视师生对食堂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将食堂食品安全理念深入到每一个管理者脑海中。学校还可以建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小组,对食堂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证食堂食品的安全。
(二)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还要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高校要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覆盖从原材料采购到食品销售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高校可以借鉴其他院校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结合实际管理情况与管理水平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生搬硬套。高校还要重视落实奖惩制度,帮助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奖励那些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较好的个人或者是班组,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以及班组要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可以采取解聘措施,以增加个人或者是班组的危机感、责任感。奖惩制度能够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减少食堂食品的采购环节
为了提高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质量,就要减少食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环节,加强农校衔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安全。加强农校衔接,减少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环节,不仅能够降低高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成本,还能够保证高校食堂食品的安全性。高校要规范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确保采购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在学校内部建立食堂食品原材料农药残留检查的实验室,确保采购来的原材料安全可靠。
(四)建立多元化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防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还要注意建立多元化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学校不仅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要组织学生成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动员高校学生以及管理者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中来,实现对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全方位、各层次的监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学生管理委员会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管理以及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食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学生管理委员会还可以通过学校内部的校园网学校食堂食品的安全情况,发现任何问题都可要求食堂进行整改,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学校食堂要定期公开食品情况,帮助师生增加对食堂食品的了解,还要公开食品制作、销售过程的成本核算,以身作则。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应急机制
三、结语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转发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府[2004]50号)及**市机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江机编办[**]**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环境保护、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和品种监管,监管责任包括证照监管和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监管。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管;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牵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的综合管理。
(二)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条件(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初级农产品指未经加工或仅经过挑拣、清洗、干燥、粉碎、分割、保鲜、包装等方法初级加工的可供人食用的农产品。
(三)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含义同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四)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不包括卫生许可)。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
(六)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并负责流通环节和食堂、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并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七)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行业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牲畜屠宰和食用盐、酒类的具体监管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当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牵头召开各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协调会。各职能部门之间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加强执法沟通与协调。
三、几种特殊行为监管职责的划分:
(一)商场、超市、餐饮业、食堂等场所生产加工食品并当场出售的行为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二)集贸市场等场所生产加工食品并当场出售的行为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三)门店销售食品,凡所销售的食品是在同一场所内生产加工的(前店后厂),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的行为在不同场所进行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依据本意见第二款(四)、(五)项规定的职责进行监管。
(四)生产加工环节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助配合,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流通环节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助配合,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
商场、超市、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助配合,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属食用盐、酒类等特许经营食品的,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市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配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市民饮食卫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采取“立足当前、重点突破”的策略,按照“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要求,继续通过“堵源头、端窝点、严准入、强监管”的办法,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理
在开展土壤环境动态监测和土壤环境科学普查的基础上,对少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的农田实施逐步退出。今年内,基本完成普查点中环境质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的区域范围界定,并实施退出。
加大禁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探索以村为单位集中管理,对种植面积20亩以下的菜农建立农药使用联户管理制度。加大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力度。田头绿叶蔬菜上市前,全市平均每天抽检样品3000个以上,批发市场绿叶蔬菜抽样检测率平均每天在5%以上。使全年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按照《*市养殖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在*市规模化养殖场推行生猪饲养ERP管理,杜绝对生猪喂饲“瘦肉精”,力争郊区出栏生猪“瘦肉精”检测阳性率为零。
(市农委负责)
(二)加强公路、铁路等进入市境食品的安全检查
(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及有关区县政府配合)
(三)加强进口食品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入境食品的抽检力度。对婴儿食品、乳及乳制品、酒类、水果、植物油、肉类等进口食品,开展农(兽)药残留、生物危害、检疫对象监测和入境产品的监督,建立进口食品信息库,加强对采购、储运及现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建立诚信档案。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海关、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四)堵疏结合,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
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制,重心下沉,逐级负责。继续以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和出租房屋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违法活动。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与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的联动机制,严防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取缔后“回潮”。
(市工商局负责,市整规办、市质量技监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探索建立定标准、定品种、有规范、有监管的相对集中的乡镇食品加工点或加工园区,引导符合条件的无证照食品加工个体户进入,变无证照为有证照,变地下为地上,实行“作坊式园区、合作性经营、阶段性标准、集中性监管”,并选择在部分区县试点。
(市经委负责,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配合)
(五)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巡查、回访等制度,推行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管理,推动企业HACCP质量认证,督促企业生产合格食品。严格对出厂食品质量的抽检,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开展对制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今年内全面启动对茶叶等13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六)加强畜禽屠宰和流通安全监管
加大生猪屠宰场专项整治力度。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的规划、布点等行业监督管理,今年内要建成1家年屠宰活猪300万头的大型现代化肉类加工中心,并逐步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使全市生猪屠宰场总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50%,在过渡期原则上市郊各区县暂时保留1个生猪屠宰场。农业兽药饲料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瘦肉精”等残留宰前检测的监督管理;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超市、配送中心自行采购肉类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继续加强对活鸡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活鸡批发市场和零售点的交易行为。
(市经委负责,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七)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管理和标准化菜场建设
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肉类、蔬菜、豆制品、水发产品等重点食品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货凭证、台帐查验、索证索单制度,使肉类“两单一帐”(经营单位肉品备案单、肉类批发市场商品交易确认单和进出货源台帐)、豆制品“一证一照一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豆制品送货单)持有率达到100%。在监督企业自律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力度,公示抽检结果,发动社会监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经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按照准入规范、功能齐全和卫生达标的要求,今年内完成10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市经委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八)加强超市(大卖场)食品监管
规范超市(大卖场)食品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进货索证索票、仓储配送、产品标识的监管。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隔夜熟食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超市(大卖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大型超市(大卖场)食品购销合同中,增加食品质量安全条款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经委共同牵头负责,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九)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进一步推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使等级计分管理率达到100%。
加强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堂配备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专业指导和培训,在春季、秋季开学前各组织一次培训。
对民工子弟学校食堂实施许可制度,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检查,明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加工菜肴,只能供应蒸饭和汤。
对工地食堂,按照《卫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市的管理办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主办者责任,将工地食堂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卫生许可申报制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配合)
(十)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今年内组织对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单位覆盖率达到50%。
制定并实施《*市餐饮业基本卫生设施分类要求》和《*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等级管理办法》,结合换证工作,推进餐饮业分类分级管理。
加强证照管理,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餐饮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积极探索切实保证健康体检全覆盖、提高持证率的有效措施,并加大检查力度,努力杜绝无证人员上岗。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经委配合)
(十一)加强集体供餐生产经营管理
加强集体供餐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将获准生产经营集体供餐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指导社会选择安全、放心的集体供餐单位。严格集体供餐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集体供餐企业巡回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集体供餐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二)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三、长效管理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
针对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一批地方法规草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法定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制定《*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快制定《集体供餐管理办法》、《乳制品管理办法》、《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取缔办法》、《肉类及其制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一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年-2007年)》。
(二)加强食品标准化工作
(三)建立*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制定*市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规定报告时限、程序和控制消除措施,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机衔接、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启动建立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
以猪肉、牛奶这两个品种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链中产、供、销及进出口的监管信息追溯和风险控制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技术保障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推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六)加强食品卫生抽检,提高技术支撑水平
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职能分工,加大市场抽检力度。农业部门重点负责源头检测,质量技监部门主要负责生产领域食品卫生的抽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的抽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重点抽检进出口食品,经贸、工商等部门的食品抽检任务,可归口委托相应的部门承担(但涉及国家工商总局在*监测的除外)。探索建立能够统领各检测机构的权威协调单位,统一检测标准、方法。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丰富日常监管手段。
(七)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
抓紧建立全市统一、及时、权威的信息汇总和对外制度。一是在“*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基础上,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二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存储经归集、整理的食品安全信息;三是面向社会建立食品安全网,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汇总、分析、评估、预警,综合信息,提供查询服务。
(八)建立食品安全评估预警体系
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估预警体系,今年内基本完成2-3个子系统建设任务。初步建立预防生物源性食物中毒评估预警系统和水产品安全评估预警系统。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各级政府管理责任
继续落实“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优势。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业务管理和指导。
(二)强化监管部门协同作用
市、区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委员会)作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要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理清各监督部门的职责界限,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有机衔接,做到有案先受理,相互不推诿,形成监管合力。
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部门联手”的原则,建立省(市)政府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协作管理制度,开展质量互认,加强对外省(市)供货单位的食用农产品、畜禽及其产品安全监管。加强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条线层面与食用农产品供沪的省(市)之间交流与协作,探索建立省(市)际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协作机制。
(三)强化行业管理和企业自律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管理指导作用,提高全市食品行业生产经营水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食品安全认知能力。
(四)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要面向社区、居民,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措施,广泛开展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消费安全放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录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系列片、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社区和餐饮单位,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市民身边。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宣传一批生产优质产品、开展优质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让老百姓放心购买、放心消费;曝光一批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或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保障市民消费安全。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200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现在继续开会;
会议进行第三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
以上传达学习了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能衔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现就我县部分领域、环节和品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三、豆芽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豆芽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豆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含现制现售),食药监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豆芽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馒头等面制品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馒头等面制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馒头等面制品生产销售(含现制现售)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对策
1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2调查情况
笔者调查走访了两个市级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调查了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等总计5家单位,访问了处在食品安全监管一线的领导、员工21人,了解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看法、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策略建议和大部制改革进程中所面临的压力及问题,通过走访,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问题以及难点。
3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3.1基层监管人员不足
在大部制改革之前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为多部门监管,存在一些必然的相互交叉或者衔接不到的地方,部门之间存在互相依赖和推诿。N市的县一级是将原来三个单位和并成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存在利益关系导致科室、人员、职能并未交接完毕,还未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的统一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和管理限度不能相匹配,县一级下面以原有的工商分局为基础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分局,监管各个乡镇,每个分所也并不能做到人手充足,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到食品加工设备,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小作坊及农村家宴,项目细化繁多,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3.2专业水平不高
对于基层人员,结构调整之后面临新的监管对象,监管流程,监管方式。部分人员是从工商局或者质监局下调,对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认识不足。对于省一级和市一级单位而言,新的模式也将带来新的工作方式。监管还存在上级部门不了解基层的运作方式,导致很多时候上级指导缺乏计划、重复布置,基层人员执行力不从心。
3.3检验配备不完善
食品检验配备滞后于食品行业的发展,县级食品安全的检验主要是在县疾控中心,调查中普遍反映检验能力的不足。基层方面的设备落后陈旧,很多仪器检验灵敏度不高、准确度也比较低,无法得到更加准确的结果,对消费者的举报不能形成准确的判断,如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的超标、餐饮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
3.4检验技术落后
食品检测技术水平不高,在技术前瞻领域以及关键技术方面落后,检测方法单一、繁琐,在残留量微量分析、痕量分析缺少相应的检测手段,快速筛选的检测技术不够成熟,基层检测手段还处于传统的阶段,食品行业急需的快速检验技术也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
3.5法律、法规滞后性严重
3.6法律效益低、法规不合理
3.7食品标准驳杂、不统一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标准体系还不完备,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后,标准总体水平偏低,标准起草部门众多,致使我国的食品标准不够协调统一,表现在国家标准之间不统一,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层次不清,存在着交叉、矛盾和重复等不协调问题[2]。食品工业中的1070项国家标准、1164项行业标准和578项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指标不一,令执法部门监管无所适从。
3.8食品行业缺乏诚信
食品企业是一个诚信企业,然而巨大商业利润的追逐驱使商家的责任感下降,食品企业唯利是图,存在侥幸心理。生产经营者为追逐利润,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缺乏自律和诚信意识,不仅环境差、卫生不达标,而且人员流动性大,这些都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另一方面,我国食品行业信用管理体系还不健全,缺少必要的诚信监督手段。3.9食品产业行业基础薄弱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制约,目前我国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量大面广[3]。食品产业涉及范围广,种类多,小作坊、小商贩、小餐饮也遍地都是,造成了管理混乱的局面,无法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食品标准市场。
4食品安全监管解决思路
4.1持续深化体制改革
4.2提高监管部门专业水平
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一直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效益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重视科室人员工作能力的培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意识,形成优秀的食品安全监管团队。基层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培训,各科室负责人可以定期就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的进行指导。培训过程中着重业务处理流程,使所有的人熟悉自己所在岗位的监管流程,丰富监管技巧,组织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实际业务处理水平。进行培训的领导需要有针对的进行授课,在传授一般的法规标准之外还要适当的拓宽培训面。在全国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内部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交流平台,成员可以借助平台交流经验,更好地合作监督。
4.3监管部门加强责任意识
在食品产业基础薄弱的现阶段存不法商家的恶性竞争,靠企业的自律是远远达不到安全生产的标准,鉴于此食品监管部门应该加强责任意识,增加专项整治的频率以及力度,定期进行专项整治。监管过程明确部门责任,做到责任可溯源。
4.4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的建设
4.5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4.6多元化治理,推行民众自治性组织
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单凭借监管部门远远不够,在小作坊,小商贩,小餐饮遍地的地区食品监管往往力不从心,推行民众自治组织会,可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强化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主导权的同时,调动社会的力量共同监督。发动免检自治组织,媒体新闻人士共同监督。完善举报流程,食品监管部门采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民众举报非法生产的小作坊等。在社区、学校、乡镇成立食品安全协会,扩大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增强独立市场主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4.7信息化科学化监管食品生产流通
借鉴国外和其他行业的先进监管方式,在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普及HACCP理论及建设,有效实施监控,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普及食品产品可溯源可召回制度,使食品从源头开始透明化,每一步加工都有据可查,每一次流通都有迹可循,当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能迅速定位环节,能迅速执行召回制度,避免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8创立诚信监管体系,提高企业的诚信度
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议规模以上的食品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纳入诚信体系监管范围,再逐渐推向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议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评价、披露和奖惩制度,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公正的评定、对诚信的企业予以适当的鼓励,对失信的企业予以惩罚,形成一个诚信网络,体系建立之后之后对外公示,以此有效地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形成良好生产规范。其次,企业内部增加自身诚信度,通过低成本的改造生产车间,从原料采集到最后的成品,使企业食品加工过程透明化,全面开放加工通道,并广邀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参观指导,在提高企业诚信度的同时,形成良性竞争,推动食品行业的发展。
4.9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流散型食品生产企业
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远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目前对于县镇一级食品监管的难度主要在于监管对象多,流散型食品生产单位繁杂,监管难以全面覆盖到,出了安全问题难以追究责任,执法难度大。因此在县镇一级目前存在和业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方法来限制其安全生产,对违反合约的严肃处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食品加工单位的恶性竞争。食品监管部门及国家有关组织需要对这些食品生产单位进行指导并逐步推动其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5结语
食品产业行业基础薄弱是我国食品安全的根本问题,始终将推进食品产业转型作为监管的首要目标,同时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调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强人员培训,完善食品有关法律、标准,制定各地区可实施的具体法规,注重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完整的企业自主监督预警机制,推行多元化监管,推行民众自治组织,创立诚信监管体系,提高食品企业的竞争力等从而全面提高食品监管的实效。
【参考文献】
[1]何珊.大连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对策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3.
[2]刘林勇,李金林.浅谈我国食品标准体系[J].江西食品工业,2010(2):26-29.
为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4月27日-29日,我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联络机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流程,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储存、食品留样制度,遇有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保障我区在校就餐师生饮食安全。
三是举办道德讲堂活动。4月29日,结合“五一”节前专项检查,同步开展举办文明餐桌宣传活动,观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餐桌情景剧;学校食堂代表畅谈在日常工作中“文明用餐”的故事,讲述“文明餐桌、勤俭节约”的重要意义,让‘光盘行动’深入人心、让‘拒吃野味’成为共识、让‘文明用餐’成为习惯”等理念;学校师生进行文明餐桌行动承诺签名;为学校志愿宣传服务队志愿者代表赠送宣传材料和宣传品200余份,促进广大师生争做“文明用餐、俭以养德”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
主要任务和目标:“三加强,三提升”,即: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自律水平;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全面加强食品监管团队建设,大力提升工商队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自律水平
(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的培训教育要求。通过培训教育,使食品经营者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自觉实行较好的自我约束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经过培训,通过省局建立的网上考核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报名、考核预约,随机机考。考试合格的,领取《食品经营者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培训不合格,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相应工作岗位。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记录将通过省局二版软件予以记载,并在2012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工作中是否通过年检进行制约和限制。
(二)推动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律程度。充分发挥县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协会发展成为联系政府或职能部门与食品经营单位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实现食品流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行业利益代言人;成为维护食品流通行业公序良俗的自律性行业组织;成为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专业系统教育培训和指导的服务提供者。
(三)紧抓食品经营源头,逐步实现“两项制度”信息化。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将乳制品经营单位作为工作推进突破口,抓住食品批发、总经销(总)、大型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源头,通过宣传、引导、激励等手段,注重堵疏结合,教育整顿并举,逐步扩大“两项制度”信息化的覆盖率。根据《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2012年将是该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分局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含从事批发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和乳制品经营户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2012年底前全县“系统”用户发展不少于700户。
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一)加强基层工商分局监管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局即将出台的《基层工商所(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工作规程》,围绕将工商分局建成食品安全监管坚强堡垒的工作要求,对基层监管人员和管区进行合理配置,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全面细致梳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法定要求,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用科学监管思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严格践行具体细化的履职标准,解决“管到哪一步”的问题。
(二)严格规范食品质量管控措施。指导督促基层工商分局充分利用已配置的快速检测仪、快速检测箱,及时更新配置有效的检测试剂,合理使用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安排专人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每个分局每年完成不少于120个批次的快速检测任务,检测食品的重点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工商部门监管的小作坊和摊贩制售的食品为主。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继续严格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规范、及时、高效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和保障措施。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施中要坚持做到事前报告到位、部署落实到位、清查处理到位、移送移交到位、总结报告到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分类、及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妥善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舆论应对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
(四)“重点治乱”,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县局将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查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列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提供“范本”。通过案件查处,有力震慑食品经营者,逐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树立工商部门食品执法权威。
(五)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安排,做好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各分局要充分认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巩固以往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任务。鼓励各分局根据本地特色,组织部署季节性食品、农村食品、散装食品、校园食品等特色专项整治行动。
三、全面加强食品监管团队建设,大力提升工商队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发挥现有网络优势,实现全省食品质量监管的集中统一
我省区域纵深近1800公里,辖区面积大,监管范围广,为提升食品质量监管的科技含量,省局建成了具有“统一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消费警示公示”等五种功能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管网络体系,形成了以省级指挥中心、市(州)、县(区)工商局、专业分局和工商所四级联网。在此基础上,开发完成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软件系统、工商综合业务软件系统、食品质量监管网络软件系统等,实现了消保维权和食品质量监管的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调度指挥、网上跟踪督办、网上应急处置。从此,从消费者申诉举报、执法检查、食品质量监测、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得的信息以及消费者协会、各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质量的信息,均集中于省局中心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统一调度,形成食品质量监管网络使食品质量监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食品质量检测
为强化食品质量检测,2006年省局投资800余万元给全省工商系统配备了1台食品安全监测指挥车、17台食品安全检测车和500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建起了18个流动食品检测室和500个监测站(点),并开发了全省食品质量监管网络系统软件。为确保全省系统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有序开展,2006年9月,省局组织对18台食品检测车的36名车载仪器工作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对500个食品安全检测箱1000余名工作人员以市、州局为单位组织了分片巡回培训,提高了食品检测人员的操作技能,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