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哪些保护性措施
答:(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行为属于盗伐林木、盗伐林木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具有下列情形属于盗伐林木:(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盗伐林木将受到如下处罚:(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二)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三)以立木蓄积计算盗伐林木3m3以上,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3、什么行为属于滥伐林木、滥伐林木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滥伐林木将受到如下处罚:(一)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二)、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三)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四)以立木蓄积计算滥伐林木15m3以上,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4、我省对林地权属争议调解程序有什么规定
答:林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规定调解或者处理:
(一)国有林地之间、国有林地与集体林地之间的权属争议,由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或者作出处理决定;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或者作出处理决定;
(二)集体林地权属争议,在一个村民委员会管理范围内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林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作出处理决定;跨村民委员会管理范围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或者作出处理决定。
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流转林地,不得破坏林地及其附着物。
5、我省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使用权流转程序,有什么规定?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使用权流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流转工作小组;
(二)流转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流转方案;
(三)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流转方案;
(四)签订流转合同;
(五)办理林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流转方案、流转方式、流转保留价及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使用权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6、《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每年哪一段时期为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答: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发布命令,调整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调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7、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哪些行为?
答: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烧纸、烧香;
(二)烧蜂、烧山狩猎;
(三)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四)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五)焚烧垃圾;
(六)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8、森林防火期,从事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如何申报,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要符合哪些要求?
答: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
(二)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三)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四)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9、森林防火期哪些行为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二)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
(四)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五)吸烟、烧纸、烧香的;
(六)烧蜂、烧山狩猎的;
(七)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九)焚烧垃圾的;
(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十一)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10、无证运输木材,超证运输木材,使用伪造、涂改的运输证运输木材,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一)、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二)、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三)、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四)、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林业政策和行政许可问答
1、自用材采伐许可证如何办理?
育林基金收费标准:林产品初次交易收入的10%。
2、集体林商品材采伐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办理流程:申请人携林木采伐申请书、林权所有者身份证复印件、林权证及林权证复印件或其它形式取得林木所有权的有效材料、采伐作业设计、低效林改造的需提交批准文件及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说明书、集体(个人)林木采伐审批表等到县林业局,以上材料经县林业局审核符合条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林业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林业站实施采伐作业的监督管理。
3、木材运输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县林业局提出运输申请;2、由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或基层林业站进行核查;3、县林业局审核审批,同意运输的由资源林政股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不同意运输的,由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退还所有材料,告知复议。
4、林权登记包括哪几种登记,有什么区别
答:林权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初次拥有森林或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林权权利人),按照规定程序到登记机关办理的林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林权权利人所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经初始登记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原登记的主要权利内容和权利人发生变化的,林权权利人持原林权证向登记机关提出的登记。
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因被依法征用或占用和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林权流转、林权分割、继承等原因,林权权利人原已登记的一宗或多宗林地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全部丧失的,林权权利人到登记机关进行的登记。
5、如何进行林权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的程序:申请人申请→勘查→(组→村→乡→林业局)审核→公示→审批(县政府)→颁证→建档。
3、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公示无异议,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办结。
6、如何进行林权变更登记和流转登记?
答:林权变更包括流转变更、分割变更、家庭内部户主变更、互换、无偿赠予变更。
1、其登记的程序:申请→勘查→(组→村→乡→林业局)审核→公示(需要公示的)→审批(县政府)→颁证→建档。
3、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0天内办结;需要公示的,公示无异议,60天内办结。
7、什么是林权抵押登记,如何办理林权抵押登记?
答:1、林权抵押登记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企业金融机构借款以后,将林权证抵押在林权所在地县级林权管理工作站,工作站作为借款人和银行金融机构的第三方进行抵押登记的过程。
2、抵押登记的程序——申请→审核→出具抵押证→建档。
4、办理时限: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20天内办结。
8、什么是生态公益林
9、什麽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集体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如何兑现?
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是指各级政府依法设立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偿金的补偿范围是国家级公益林林地;中央财政补偿金的补偿对象为国家级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中央财政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每年每亩10元,分别用于省州统筹(公共管护支出)、林权所有者补偿费、管护劳务费及监管费。
兑付给个人和集体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具体补偿方案由乡镇指导、监督村委会制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兑付补偿金,应当付给个人的补偿费可以通过“一折通”、现金等方式兑现到个人手中。直接发放的补偿金由补偿对象签收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将补偿基金分配情况在当地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0、实施二期天保工程的核心是什么?二期天保工程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保护好森林资源是天保工程的核心,能否管好管住天然林,实现工程区森林面积、蓄积的双增长,进一步提高森林的质量,是衡量工程成效最基本的标准。
二期天保工程主要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1、森林管护;2、公益林建设:包括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3、实施森林抚育;4、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成果;5、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落实政策和工程项目,增加林区就业,提高职工和林农收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