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中有官方定义:
上海天马山世茂深坑酒店位于上海松江国家风景区佘山脚下,改造前是一座深达80米的废弃大坑,该深坑原系采石场,经过几十年的采石,形成一个周长千米、深百米的深坑。
改造后,“深坑酒店”和自然坑体完全相辅相成,酒店上下共18层,其中地平面上2层,地平面以下16层,还有2层是在水下,屋顶则是8000平方的“空中花园”,充分利用了深坑特色。
(改造后)
为深度体验深坑、悬崖峭壁的奇妙,项目建设方还设计了蹦极、攀岩、步行景观栈道以及深坑秘境主题乐园等配套游玩设施。该酒店开业以来,因其鲜明的特色而受到追捧,房间常常预订一空,经营状况良好。
该项目利用矿坑生态修复后产生的国土空间(含土地使用权)发展了酒店业,通过酒店经营获得了收益,可以回收其对于矿坑修复的资金投入,从而在不需要政府投入的情况下,达到了生态修复和产业经营的相得益彰。
EOD有哪些重点支持政策?
(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2021〕40号
EOD模式的精髓是以产业经营收入反哺生态修复的投入,达到项目投入(生态+产业)与收益(产业)自平衡。40号文在支持EOD项目自平衡方面有以下要点:
1.可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的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
5.修复后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的,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使用权。
------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以上种种,都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鼓励其探索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经营开发价值,以经营开发收益补偿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
当然,并不是所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都具有经营开发的条件,更不可能都实现自平衡。所以,在上述国办发〔2021〕40号下发的同一天财政部印发了下列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给予资金支持:
1、治理资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有了以上的政策,各地可采取我们提出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新方法论,在积极开发项目经营性的基础上,将财政资金以合理的比例以资本金注入、补助补贴等方式,给予国有企业,结合社会资本投入,使项目达到自平衡,从而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完成政府的施政目标。
当然,想要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文件要求:
2、治理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着眼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撑区、生态问题突出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修复,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整体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开展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的废弃工业土地和矿山废弃地整治,实施区域性土地整治示范,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修复人居环境。
哪些领域适合开展EOD?
根据环办科财〔2022〕6号《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入库项目应属于以下领域:
哪些EOD项目适合金融支持?
根据环办科财〔2022〕6号《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化企业,或县级(含)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
国开行在评审EOD项目时的要点主要为:
1、借款人方面:
(1)借款人或其子公司应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营业务范围应包含环保行业。
2、建设内容方面:
(1)优先支持列入国家或省级环保规划项目。
(2)不同建设内容现金流可统筹调配并相互调剂,信用结构可有效共享。
(3)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实施主体债务承受能力相匹配。
(4)各项建设内容应整体编制统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市场及财务方面需考虑:
4、项目行政审批事项:
近期EOD案例
二是生态融合,推进“水源保护产业化”和“产业化推动水源治理”协同发展。
以生态渔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为支撑,构建生态渔业-平台销售产业链,采用“六不用”模式发展生态农业,运行“旅游+文创”模式打造特色旅游产业链。
(三)成都怀州新城杨溪湖湿地公园
年2020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一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案例,山东威海华夏城就是案例之一。
改善后的生态环境吸引了酒店、商超等项目,形成了特色街区,带动了周边区域的土地增值,实现了生态产品价值的外溢。
该项目将生态修复与文旅产业、富民兴业相结合,既完成了矿山修复工作任务又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EOD项目如何自平衡?
1、选择项目生态公益性内容与产业经营内容之间融合性和协同性好的项目。
2、深入挖掘项目在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前提下的产业经营开发价值,充分利用支持政策。
3、对于难以依靠项目自身价值开发和挖掘自平衡的项目,应积极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并将政府支持资金以合理合规方式投入项目。
4、以项目的经营收入开展市场化融资,不构成政府隐性债务。
5、合规利用政府的投入资金增强企业偿债还款能力。
而EOD正是片区项目能够自平衡的模式之一。
当然,自平衡只是项目融资不构成政府隐性债务的必要条件,是金融机构提供市场化融资的前提,并不意味着项目一定能够取得金融机构合规支持。对于具体项目,金融机构还要审查项目的实质还款风险,项目经营性收入的稳定性、现金流能否真正实现平衡,贷款条件是否合理、风险缓释措施是否完善、合规手续是否齐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