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人医院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但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书写,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年)和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n、(厘米)、mm(毫米)、um(微米)、1(升)、ml(毫升)、ks(千克)、g(克)、mg(毫克)、u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七、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八、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每页修改3处以上的要实习医师重抄后再签名(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不归档保存)。

??(二)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每页修改5处以上或字迹潦草不可辨认的应令其重抄后才签名。

??(三)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四)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对与自己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五)上级护理人员要及时审查和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

??九、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一、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列于最前,并发症列于主要疾病之后,伴随疾病排列在最后。诊断除疾病名称外,还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疾病解剖部位和功能的诊断。对病史清楚、体征明确或已做过特殊检查、诊断依据充分者,可直接写“诊断”,不能明确的可写“初步诊断”,记录在人院记录的右下方,如经过多方检查,诊断有误可用“修正诊断’’或‘‘最后诊断”等,它们是出院时的结论性诊断,内容应与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首页相同。

??十二、使用规范汉字,简体字、异体字按《新华字典》(1992年重排本)为准,杜绝错别字。词句中数字可使用汉字,双位数以上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三、住院医师应在病人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住院志。

??十四、各种记录结束时应签全名并清楚易认。

??十五、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的过去史中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

??十六、人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不能随意取消住院号,但可不书写人院记录,而应详细书写24小时人出院(死亡)记录。病人未办人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当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

??十八、各种专项记录(如麻醉、内窥镜、导管操作及各种影像检查等)均应按各专业要求书写。

??十九、检查报告分常规、生化(包括免疫、细菌学等化验检查)、技诊检查等三大类粘贴,要求按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

??二十一、各种表格内容应逐项认真填写,每张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楣栏如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页码。

??二十二、各医院病历应有统一规格,使用表格式的专科病历可以参照附录1的“表格式病历”进行设计。实习医生以及临床工作不满三年的医生不能使用表格病历。病历纸规格大小,以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为准。

??二十三、不能单独用电脑打印住院志、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等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记录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炼、字迹清楚。主诊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药物过敏史必须填写在病历封面。

??三、门诊病人收住院时需由经治医师填写住院通知书。

??四、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病程记录。

??五、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1、封面: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或年龄、工作单位住址和药物过敏史)。

??2、内容:

??(1)首诊日期: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年、月、日、时、分)。

??(2)就诊科别:

??(4)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简要发病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

??(5)体检:

??①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常规测量T、P、R、BP,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重点选择。

??②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③辅助检查结果。

??(6)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

??(7)处理意见:

??①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转科、转院记录。

??(8)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9)门诊手术记录参照第四章的“手术记录”书写。

??(二)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

??1、日期:年、月、日。急诊注明时分。

??2、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

??3、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

??4、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5、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否则要再次明确诊断或写修正诊断。

??6、处理、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1、书写细则按一般门诊病历要求。

??(四)观察室病历书写要求

??1、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书写。

??3、急危病人病情变化、抢救记录、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

??4、病重、急危患者应记录病情告知情况及患方签名。

??第三章住院志

??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一、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二、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内容(见第七章)

??三、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人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人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姓名:出生地:

??性别:民族:

??年龄:入院日期:

??婚姻状况:记录日期:

??职业:病史陈述者:

??其他疾病情况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可在现病史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个人史及婚育史:出生地及居留地,生活情况与习惯,如有烟酒嗜好者应注明程度,特殊嗜好如食鱼生史,劳动职业必要时说明工作环境与条件。婚否,配偶健康情况,死亡原因。

??家族史:父母兄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死亡原因,应注意描述家族中两系三代有无遗传性、免疫性和精神性疾病。

??体格检查

??按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

??1、体温(T)、脉搏(P)、呼吸(R)、血压(BP)。

??2、一般情况:发育(正常、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型(肥胖或消瘦,如体型异常者应测身高及体重),体位和姿势(自动、被动、强迫),面容与表情(安静、焦虑、痛苦、急慢性病容),面色(红润、晦暗等),意识状态(意识清楚、嗜睡、昏睡、浅昏迷、深昏迷),姿势步态(正常或有异常姿势与步态等)语调与语态情况(清晰否、流利、吟诗样、失语),精神状态;对检查是否合作,回答是否切题,是否有恶病质。

3、皮肤、粘膜:色泽(正常、潮红、发绀、黄染),温度、湿度、是否有脱水、多汗、皮疹、(出血点或丘斑疹),有无疤痕、粘膜溃疡、皮下结节或肿块、瘘管、血管症、蜘蛛痣、色素沉着等,并明确记述其部位、大小及程度。体毛、生长分布(正常、多毛、稀疏、脱落(部位),必要时查皮肤划痕反应。

??4、全身浅表淋巴结:全身及局部表浅淋巴结有无肿大,如有肿大应注明部位、数量、大小、硬度、活动度、粘连、压痛、局部皮肤有无红、肿、痛,瘘管或疤痕。

??5、头部及其器官:头颅:大小、形状、肿物、压痛、头发(疏密、色泽、分布)。眼:眼眉(有无脱落)、睫毛(倒睫)、眼睑(水肿、下垂)、眼球(活动情况,震颤、斜视)、结膜(充血、水肿、苍白、出血、滤泡)、巩膜(黄染)、角膜(混浊、溃疡瘢痕、反射),瞳孔(大小、形态、两侧是否等大等圆、对光及调节反射情况)。耳:耳廓(正常、畸形、耳鼻瘘管)外耳道是否通畅,有无分泌物,乳突有无压痛,听力情况。鼻:有无畸形、鼻翼扇动、阻塞、分泌物、出血、付鼻窦有无压痛及嗅觉情况。口腔:口腔有无特殊气味,口唇(畸形、颜色、疱疹、皲裂、溃疡、色素沉着)、牙齿(龋齿、缺齿、义齿、残根,并注明其位置)、牙龈(色泽、肿胀、溢脓、出血、铅线、萎缩)、舌(形态、舌质、舌苔、溃疡、运动、舌肌萎缩和震颤、伸舌居中或偏斜)、口腔粘膜(颜色、有无斑疹、出血、溃疡及腮腺导管口情况)。咽部及扁桃体:咽部有无充血、红肿、分泌物、反射,有无腺样体增生等,软腭运动情况、悬壅垂是否居中。吞咽有无呛咳。扁桃体大小及有无充血和分泌物、假膜。喉:发音是否清晰,有无沙哑、喘鸣、失音。

??6、颈部:是否对称,有无抵抗、强直、压痛、肿块,活动是否受限。颈动脉有无异常搏动及杂音,颈静脉有无怒张,有无肝颈静脉回流征。气管位置是否居中。甲状腺(大小、如有肿大应描述其形态、硬度、压痛,有无结节、震颤及血管杂音等)。

??7、胸部:胸廓:(是否对称,有无畸形,局部隆起、凹陷、异常搏动、胸壁有无压痛、水肿、皮下气肿、肿块或静脉有无曲张及回流方向异常)。肋间隙(增宽、变窄、隆起或凹陷)、乳房(是否对称、是否有红肿、桔皮样外观、压痛、肿块乳头分泌物等)。

??肺部:

??视诊:呼吸频率、节律(两侧是否对称)。

??触诊:胸廓扩张度、语颤、摩擦音、皮下气肿。

??叩诊:叩诊音(清音、浊音、鼓音、实音、异常者应注明部位)。肺肝浊音界、肺下界、呼吸时肺下缘移动度。

??听诊:呼吸音的性质(肺泡音、支气管肺泡音、支气管性呼吸音、异常呼吸音)、呼吸音强度(减低、增强、消失)、干湿性锣音、语音传导、胸膜摩擦音。

??心脏:

??视诊:心前区是否有异常搏动、隆起及凹陷,心尖搏动位置、范围、强度。

??触诊:心尖搏动的性质及位置、强弱和范围,有无震颤或心包摩擦感。

??叩诊:心脏左右浊音界,可用左、右第二、三、四、五肋间隙距正中线的距离(厘米)表示,如下表所示:

??右肋间左

??Ⅱ

??Ⅲ

??Ⅳ

??Ⅴ

??锁骨中线距前正中线_____厘米。

??听诊:心率、心律、心音(强度、性质、分裂、P2与A2的比较、额外心音、奔马律等)。杂音(部位、性质、时期、传导方向、强度与运动呼吸的关系),心包摩擦音。

??(4)血管:桡动脉脉率、节律、强度、动脉壁、硬度、紧张度、奇脉、水冲脉、交替脉、脉搏短绌。周围血管征:毛细血管搏动征、射枪音、动脉异常搏动。血压:右上肢收缩压、舒张压、必要时双上肢或下肢对比。

??8、腹部:

??(1)视诊:外形是否对称、膨隆、凹陷、呼吸运动、皮疹、色素、条纹、疤痕、体毛、脐疝、静脉曲张与血流方向、胃肠蠕动波,腹围测量(有腹水或腹部包块时),必要时测剑脐线、脐耻线。

??(2)触诊:腹壁紧张度、有无压痛、反跳痛(压痛部位其程度)、波动感、振水音、包块(部位、大小、形状、软硬度、压痛、移动度)。

??①肝脏:大小(肋下、剑下)、质地(质软、中等、质硬)、边缘钝或锐、压痛、表面光滑与否、有无结节、肝颈静脉回流征、肝区摩擦感、肝震颤。

??②胆囊:可否触及(大小、形态、压痛)莫非氏征(murphg)。

??③脾脏:可否触及大小(肋缘下____厘米)、硬度、压痛、表面光滑度及边缘钝或锐,如明显增大,以甲乙线、甲丙线和丁戊线表示。或分为轻度、中度、高度肿大。

??④肾脏:大小、形状、硬度、压痛、移动度,输尿管压痛点。

??⑤膀胱:充盈者记其上界。

??(3)叩诊:鼓音,肝、脾浊音界,肝区叩击痛,有无移动性浊音、肾区叩击痛。

??(4)听诊:肠鸣音(正常、增强、减弱、消失);有无气过水声、血管杂音,部位及性质等。

??9、生殖器:

??(1)男性:阴毛分布、阴茎发育有无畸形,包皮、睾丸、附睾及精索有无异常,有无鞘膜积液。

??(2)女性:阴毛分布、外阴发育、阴道分泌物。

??10、直肠肛门:

??有无肛裂、痔疮、脱肛、肛瘘、溃疡、赘生物等,必要时进行直肠指检(狭窄、包块、压痛、前列腺肿大及压痛)。

??11、脊柱:

??有无畸形,如侧凸、前凸、后凸、有无强直、叩压痛,运动度是否受限、脊柱两侧肌肉有无紧张、压痛、叩击痛。

??12、四肢:有无畸形,杵状指(趾)、静脉曲张、动脉搏动(足背、胫后、胭窝)、骨折,关节(红肿、疼痛、压痛、积液、脱臼、活动度、强直、畸形)、水肿、肌肉萎缩、肢体瘫痪、肌张力。

??13、神经系统:

??重点查神经反射:角膜反射(cornealreflex),腹壁反射(abdomenalwallreflex),提睾反射(cremastericreflex),跖反射(plantarreflex),肱二头肌反射(bicepsreflex),肱三头

??肌反射(tricepsreflex),膝反射(Kneejerk),跟腱反射(achillesjerk),病理反射,如巴彬斯基征(BabinskiFreflex征),弹指反射(Hoffmann征),脑膜刺激征,必要时做运动感觉及其他特殊检查。

14、专科情况:应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辅助检查

??诊断

??诊断、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人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诊断、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诊断:①主要诊断;②其他诊断。

??签名:主治医师/主院医师

??(二)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人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书写特点:

??2、现病史: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3、其他病史:可参见原病案。

??4、其它记录要求同入院记录。

??(三)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对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或死亡)的患者,其记录内容及要求如下:

??1、由经治的住院医师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应在患者出院(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签名;

??3、24小时内出院(死亡)患者可免写首次病情记录和出院小结;

??4、可用表格式病历记录(参考附录1):

??第四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告知的重要事项等。病情记录包括首次病情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术后首次病情记录、出院记录(小结)、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其它记录包括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等。

??一、首次病程记录

??首次病情记录是指患者人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人院8小时内完成的第一次病情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必须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住院医师书写的首次病程记录需主治医师审核签名。

??示范举例:

??病程记录

??2002-04-02,10:30

??患者因“反复咳嗽咯痰5年,伴咯血3年,再发2天”于今天上午收入本区。

??(一)病例特点:

??1、中年女性,慢性病程,近2天复发。

??2、反复咳嗽咯黄脓痰5年,痰量可达150ml/日,症状于气候转凉时出现且常伴发热,平素无潮热盗汗。3年来伴少量咯鲜血史,抗生素治疗后上述症状可好转。2天前因淋雨后再次发热咳嗽并先后三次咯血,每次量50ml。

??3、人院体检:T38℃,BPl20/75mmHg,慢性病容,桶状胸,双肺叩诊过清音,双下肺可闻及少许湿锣音。

??4、门诊正侧位胸片意见:左下支气管扩张并感染。

??5、其它辅助检查资料暂缺。

??(二)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1、诊断为:支气管扩张症。

??诊断依据:5年来反复咳嗽咯黄脓痰,痰量可达150ml/日,近3年来发作时伴咯鲜血,抗生素治疗有效,胸片意见为左下肺支气管扩张并感染。

??2、鉴别诊断:肺结核。

??肺结核应有结核既往史或有低热、盗汗等症状,胸片多见上肺结核病灶。患者既往无结核病史及结核中毒症状,胸片不支持肺结核诊断。但结核合并支扩可表现为反复咯痰咯血,下肺结核也不少见,需行痰涂片查抗酸杆菌、抗酸菌培养、PPD皮试等,必要时行胸部CT检查。

??(三)诊疗计划

??2、必要时作纤支镜及肺CT。

??3、抗感染治疗(应选择抗菌谱包括G+、G-及厌氧菌的抗生素),止血、稀化痰液。

??4、观察病人咯血量警惕大咯血的发生。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二、日常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系指医师对患者住院期间诊治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一)书写的人员:

??由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住院医师书写,实习医师书写的日常病程记录应当经上级医师审阅、修改,并签署全名。

??(二)要求:

??l、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日期,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3、对医嘱告病重的患者,至少2天一次病情记录。

??4、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对连续住院半年至1年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日常病程记录应当至少7天记录一次;对连续住院1-2年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日常病程记录应当至少10天记录一次;对连续住院2年以上病情稳定的精神病康复者,日常病程记录应当至少30天记录一次。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系指对上级医师在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的记录。

??上级医生查房记录需有查房医生(或陪同查房的同级别医生)审核签名。

??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系指对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佳病例讨沦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性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

??五、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系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治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人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人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及治疗情况、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

??六、转科记录

??转科记录系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科记录内容包括人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人院情况、人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目前情况、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

??转科记录需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审阅签名。

??七、阶段小结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八、抢救记录

??抢救记录需有参与抢救的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审核签名。

??九、会诊记录

??十、术前小结

??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病人住院期间在施行手术前,均应作术前小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十一、术前讨论记录

??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十二、麻醉记录

??十三、手术记录

??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于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

??(一)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

??(二)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

??(三)手术经过:

??1、术时病人体位,皮肤消毒方法,消毒中的铺无菌巾、切口位置、方向、长度、解削层次及止血方式。

??2、主要病变部位、大小、与邻近脏器或组织的关系。肿瘤应记录有无转移、淋巴结肿大等情况,如与临床诊断不符合时,更应详细记录。

??3、手术方式及步骤,包括离断、切除病变组织或脏器的名称及范围,修补、重建组织与脏器的名称、切合口大小、缝合方法、缝合名称及缝线粗细号数,引流材料的名称、数日和放置部位,吸引物的性质及数量。

??4、送检化验、培养、病理标本的名称及病理标本的肉眼所见情况,

??5、术中病人情况,输血量,特殊处理和抢救情况。

??十四、手术护理记录(见护理文书部份)

??十五,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十六、手术同意书

十七、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系指在进行有创性或有较大风险的特殊检查、治疗项日前,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此项检查、治疗项目的有关情况,并由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疗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经治医师签名。

??由于精神病群体的特殊性,医院收治精神病患者时应与患者的监护人签订委托治疗同意书(见附录五)。

??十八、出院记录(小结)

??出院记录(小结)系指经治医师在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的、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人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出院诊断(含病理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

??出院记录(小结)需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审核签名。

??十九、死亡记录

??死亡记录需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审核签名。

??二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另立专页,并标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死亡讨论记录需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审核签名。

??第五章医嘱和医嘱单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三、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笔在医嘱第二个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

??四、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六、长期医嘱内容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隔离种类,饮食种类,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

??七、医嘱单书写要求

??(六)长期医嘱单超过三张应及时整理。重整医嘱应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原医嘱起始

THE EN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按效力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司法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行业规范立法草案立法动态按常用分类国家法编国家法编宪法国家机构选举代表国家机构组织民族特别行政区相关法民商法编民商法编总类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亲属继承公司企业破产保险票据证券基金期货海商信托行政法编行政法编种类综合行政区划档案保密信访军事外交人事人事管理监察民政安置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其他公安安全警务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监狱劳教司法鉴定宗教侨务教育教育制度教师其他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医药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医疗管理药品监管卫生检疫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治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气象地震海关旅游经济法编经济法编财政财政管理财务国债会计税务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行为税金融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地质矿产能源综合电力煤炭交通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电信息产业土地水利海洋农林牧渔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动植物检疫商业商业管理专营专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商品检验审计统计价格技术监督综合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工商管理社会法编社会法编社会组织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社会保险综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综合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刑法编刑法程序法编程序法编刑事诉讼民事争讼行政争讼国际法编国际法按法律释义宪法类宪法释义检察官法释义法官法释义立法法释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民商法类婚姻法释义物权法释义侵权责任法释义公司法释义个人独资企业法释义企业破产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商标法释义著作权法释义专利法释义保险法释义信托法释义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商业银行法释义担保法释义拍卖法释义招标投标法释义民法通则释义海商法释义票据法释义继承法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证券法释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电子签名法释义“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释义经济法类房地产管理法释义土地管理法释义产品质量法释义个人所得税法释义中国人民银行法释义会计法释义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垄断法释义广告法释义森林法释义水污染防治法释义水法释义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港口法释义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经济公共管理法释义草原法释义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城乡规划法释义预算法释义行政法类行政处罚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义务教育法释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公务员法释义国家赔偿法释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国防教育法释义建筑法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消防法释义环境保护法释义行政复议法释义行政法释义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诉讼法释义食品安全法释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信息公开条例释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药品管理法释义气象法释义测绘法释义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防沙治沙法释义防洪法释义防震减灾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社会法类劳动法释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律师法释义旅游法释义未成年人保护法释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工会法释义职业病防治法释义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安全生产法释义残疾人保障法释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释义刑法类刑法释义引渡法释义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民事诉讼法释义刑事诉讼法释义仲裁法释义公证法释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按中央颁布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按地区颁布北京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大上海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重庆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大天津天津天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大广东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大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清远潮州揭阳河北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晋中吕梁内蒙古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阿拉善盟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盟辽宁辽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吉林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大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州黑龙江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大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鸡西大庆伊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七台河江苏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大南京连云港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徐州淮安浙江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安徽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阜阳宿州亳州六安池州滁州宣城福建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江西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大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九江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山东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日照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河南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大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鹤壁新乡安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周口驻马店湖北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大武汉黄石襄阳十堰荆州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潜江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湖南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广西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海南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大海口三亚琼海四川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贵州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大贵阳六盘水遵义铜仁毕节安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云南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临沧保山丽江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普洱西藏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大拉萨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陕西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大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甘肃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大兰州金昌白银天水嘉峪关定西平凉武威张掖酒泉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庆阳青海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大西宁果洛州海北州海东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宁夏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新疆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博尔塔拉州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伊犁州昆玉可克达拉双河北屯香港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台湾台湾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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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终病人的护理医疗和护理文件的书写病室报告书写交班报告的顺序 按出院、转出、死亡、新入院、转入、手术、分娩、病危、病重等顺序逐项书写,每项依床号顺序排列。 住院期间病历排列顺序 1.体温单(倒排) 2.医嘱单(倒排) 3.入院记录 4.病史及体格检查 5.病程记录 6.会诊记录 7.检查报告 ...https://img02.exam8.com/wantiku/zhangjieke/zyhs/2017/0026.html
3.病历文书书写时限书写责任人和基本要求质量控制10.出院(死亡)记录由经治执业医师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11.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实习医师或试用期医师不具备书写资格)。 12.收到辅助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内贴入病历。 http://www.rzph.com/office-article-show-80-2665.html
4.死亡证明书的正确填写20240719220854.ppt死亡证明书的正确填写.ppt 50页VIP内容提供方:zhangwe1688 大小:259 KB 字数:约6.14千字 发布时间:2024-07-20发布于湖南 浏览人气:17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死亡证明书的正确填写.ppt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719/8133117014006113.shtm
1.临床死亡病历书写范文(36篇)临床死亡病历书写范文 第3篇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表格书写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特护记录、交班报告。 2、医德医风:按护士素质要求、病人的满意度检查。 3、病房管理:看是否符合达标要求,如急救物品管理、消...https://www.77cxw.com/fl/1477088.html
2.制度不完善整改措施(通用19篇)存在问题:能够做到每例死亡患者的死亡讨论,对于有争议或纠纷的病例能够及时上报。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患者家人的沟通工作不容易,对于医生的解释不理解。因死亡患者病例少,部分医生对抢救过程不熟悉,病历书写不及时全面。 整改措施:学习本科室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流程,协调全科人员工作间的协作。认真讨论死亡原因,吸取经验教训,...https://m.jy135.com/zhidu/1005438.html
3.头皮血肿的处理正确的方法是[单选题]有关死亡病例讨论的病历书写要求以下哪项不正确 A. 死亡病例讨论在患者死亡2周内进行(特殊病例及时讨论) B. 记录死亡原因 C. 记录抢救措施 D. 分析经验教训 E. 本病国内外诊治进展 正确答案 :A [单选题]胸水、腹水等标本含菌量通常较少,为提高阳性检出率不可采用如下哪种方式处理 A. 溶解...http://m.51kaos.com/show/5n53l1.html
4.平昌县人民医院迎“三甲”评审医务人员及临床医师应知应会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技术准入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https://www.pcrmy.com/go.htm?url=xq&id=7056
5.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5、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中,详细内容经整理后,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置于病历中,带组主治医师、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及时审阅签章,出科归档。 十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是医务人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https://www.sxdqyy.com/mobile/yygz/3533.whtml
6.急诊病历书写规范8篇(全文)急诊病历书写规范 第2篇 第十七条 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b418lt6g.html
7.教学设计病历书写(14临床)教学设计诊断学教学运行与管理(2)要求必须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书写病历,能独立写出格式正确、文字通顺、字体清楚、符合病人实际情况的病历 技能目标: (1) 能掌握病历书写规范 (2) 能掌握病历书写方法 (3) 通过多种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利用课下各种形式的互动,培养学生利用多种信息资源自...https://www.gxtcmu.edu.cn/rklc/jysjs/nkxjys/jxyhygl/zdx/jxsj1/content_32555
8.丹东市中心医院(口腔院区)二、带教医师应认真学习培训细则,按大纲要求对学员有计划的进行培训,能完成查房、讲座、示教、示范手术、实践操作等带教任务。 三、带教医师对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本院培训对象应一视同仁,使其享受同等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 四、带教医师应将病历书写作为重点要求内容,按考核标准进行。 http://www.ddzxhospital.com/dentalm/news.asp?id=12233
9.神经内科工作计划(集锦15篇)40、患者身份识别正确率100% 41、患者病情评估率100% 42、用药正确率100% 43、输血操作合格率100% 44、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5、医疗垃圾、被服、待消毒器械转运符合医院要求 46、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5% 47、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48、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gzjh/20221125090948_6011424.html
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https://www.med66.com/new/201303/dm201303206906.shtml
11.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效劳示范工程〞活动,切实加强护理管理,标准执业行为,夯实根底护理效劳,充分调动广阔护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效劳。 〔三〕开展了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根本标准》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一步标准了病历管理。建立考核机制,每月...https://www.yjbys.com/zongjie/gerenzongjie/2289261.html
12.护士临床工作总结(通用15篇)1、为了规范护理病历书写,不断提高护理病历质量,每月由专管人员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护理病历书写进行质量把关;护士长严格把握护理病历质量各个环节,根据护理记录评分标准,每月定期检查xx份出院病历,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进行护理文书质量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继续监控,使护士逐步掌握护理病历书写要求,以不断...https://www.oh100.com/a/202302/6140040.html
13.公告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开始实施,卫生部颁布了主要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为适应新的医疗服务形势,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省卫生厅委托相关专家,重新编制了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样本。,此规范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具体体现,每个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 https://www.dxy.cn/bbs/topic/15511365?s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