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2021年以前毕业者须有临床类或中医类医师执业证。
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医师基本技能操作
笔试60%面试40%
限应届高校毕业生
内科医师
1.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2021年以前毕业者须有临床类内科专业医师执业证。
内科主治医师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临床类内科专业医师执业证;4.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证。
推拿科医师
2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3.具有中医类医师执业证;4.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毕业者须有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并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针灸推拿专业知识
神经外科医师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外科学(神经外科专业方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2021年以前毕业者须有临床类外科专业医师执业证。
重症医学科医师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重症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4.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中医骨伤科医师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中医骨伤科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3.具有中医类医师执业证;4.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毕业者须有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并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中医学专业知识
麻醉科医师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4.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麻醉学专业知识
麻醉科主治医师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临床类麻醉专业医师执业证;4.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证。
外科医师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外科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2021年以前毕业者须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
中医妇科医师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中医妇科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3.具有中医类医师执业证。4.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毕业者须有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并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中医全科医师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中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中医类全科医学专业医师执业证。
超声医师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或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
医学影像专业知识
公共卫生医师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公共卫生类医师执业证。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结构化面试
司法鉴定中心法医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法医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3.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法医学专业知识
检验员(一)
1.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医学检验专业知识
检验员(二)
1.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以上资格证。
护士
1.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护理学、护理硕士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2023年毕业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
护理专业知识
护理技术操作
护师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护理、护理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具有护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4.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以上护理岗位工作经验。
护理学、中医护理学专业知识
主管护师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护理、护理学或护理硕士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主管护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
信息科科员
1.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计算机专业知识
病案室编码员
1.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公共基础知识
2023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7.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2020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来,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自行放弃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见职位信息栏)
自2023年6月6日8:00起至2023年6月8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工科进行初审复核。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
4.被吊销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作为资格材料。
5.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6.本公告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7.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本公告中医师类岗位(公共卫生类医师岗位、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岗位中未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要求的岗位除外),除满足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本次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上同等对待。
9.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本次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招聘的岗位均按笔试加面试合成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2.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中同一专业试题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若同一专业试题只有1人参考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所有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对象。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中同一专业试题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若同一专业试题只有1人参考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所有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资格审查。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入围面试。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符合入围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能递补一次。
6.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六、体检
1.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为准,第一学历仍相同者,以其报考学历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5.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缺少任一证件(资料)不得参加。
6.体检(含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辞职(离职),办理进人手续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意向协议。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岗位所需条件中未明确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医师类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3.岗位所需条件中注明规定期限内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证书(证明),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请考生遵守诚信考试原则,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考生自行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