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开展超声刀头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的通知
按照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精神,我中心在省、市医保局的指导下,开展超声刀头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发布《超声刀头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附件1)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附件2),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就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线上报名
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9:30时至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2:00时止。
(二)报名范围
1.申报企业
取得超声刀头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作为申报企业,均可参加。进口(含港澳台)医疗器械境外注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企业法人视同注册人。
对于代理商而言,需提供产品完整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
2.采购品种
属于采购品种范围并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参与本次带量采购工作均须使用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分类采购—进入项目(1+1带量采购)—带量采购管理—产品报名管理”进行企业、产品报名信息维护与提交。报名操作详见附件3。
2.参与本次带量采购的报名产品均须按要求申报全国各省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格(若无则填0),通过“带量采购管理-产品报名管理-价格”进行申报,否则无法报名。企业填写后请认真核查。
(四)其他报名要求
1.本次带量采购工作全面实施无纸化,所有环节均须使用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分类采购模块进行相应操作。
2.企业须如实申报全国各省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格,若未如实填报价格的,一经查实,中选资格无效,采购主体可重新采购其它中选产品。
二、线上培训
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二)培训内容
1.带量采购文件解读;
2.报名与报价流程解读;
(三)入口与路径
(四)参与企业
参与本次超声刀头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的所有企业。
三、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超声刀头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ZGGZYHCDL202101)
附件2: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ZGGZYHCDL202102)
附件3: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集中带量采购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4:超声刀头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耗材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函》
附件5: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耗材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