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云南省昭通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政府举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于1964年,属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是昭通市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同时也是昭通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云南省昭通市新筛分中心、昭通市高危儿随访中心、超早期宫颈癌筛查项目示范医院、昭通卫生职业学院实习医院。
(二)医院规模。医院老院占地0.455公顷,业务用房5847.3平方米,医院新院(在建)。医院设有党办、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后勤科、工会、基层保健及信息统计科、医务科、护理部、建设项目办、后勤科、新生儿科、妇产科、妇保科、儿保科、儿科、超声科、儿童眼保健科、儿童口腔保健科、检验科、乳腺保健科、麻醉科、放射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等25个科室。
(三)人才队伍建设。医院现有职工196人,其中正高职7人、副高职15人、市直名医1人。
(四)专家工作站建设。医院建立省内专家工作站2个,分别是出生缺陷防治联盟、李利专家团队工作站和唐莉专家团队工作站。
(五)医疗设备。医院配有超声诊断仪、数字乳腺机、DR、新生儿专用呼吸机、婴儿辐射保暖台等医疗设备。
(六)专科联盟。与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建立了妇女儿童公共卫生专科联盟,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医学联盟成员单位。
二、便民指导
(一)医院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467号
(二)交通引导
昭通市妇幼保健院海楼路临近公交站(养征稽查大院)
公交线路:12路、16路B、1路、29路、44路、46路、7路、9路/9A路公交车
三、医院就诊指南
(二)挂号流程
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实行实名制挂号,请患者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前来就诊,医院将为每位患者提供一个唯一的病历号(一号制),以保证患者的就诊安全及就诊信息的连贯性。
(三)住院须知
1.办理住院流程
2.办理出院流程
(1)环境
保持病房安静,不要干扰他人休息。走路、开关门窗要轻。听收音机请用耳机。保持病区整洁,严禁吸烟、饮酒、随地吐痰,晾衣服。
(2)陪护
严格遵守陪护制度,一般病人限陪护1人,危重病人限陪护1~2人。陪护人员有责任保护病人的安全,一旦发生医疗以外的意外,陪护对此负有相应责任。
(四)检验检查须知
1.检验科
2.超声科
(1)超声科检查流程
(2)超声科特殊检查流程
(1)放射科简介
①开展项目:X线检查、数字乳腺钼靶检查
②仪器设备:DR机1台、数字乳腺钼靶机1台
③获取报告方式:患者自取。
④获取报告地点:放射科登记室
⑤获取报告时限:急诊检查30分钟获取报告;常规X线检查2小时获取报告。特殊情况下24小时获取。
(2)X线病人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①患者到放射科检查时应穿宽松无饰物的衣服,且不佩戴饰物。女士行胸部X线检查时应摘掉胸罩及胸部挂饰。
②为防止X射线辐射,在“检查进行中”的指示灯亮时请勿推开检查室门,并在警示线外耐心等待。
③已孕、备孕、哺乳期的患者在检查前请告知医生。
(3)数字钼靶检查病人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①患者到放射科检查时应穿宽松无饰物的衣服,且不佩戴饰物。女士行数字乳腺钼靶检查时应把上衣全脱,充分暴露上半身。
②为防止X射线辐射,在“检查进行中”的指示灯亮时请勿推开检查室的门,并在警示线外耐心等待。
(4)输卵管造影病人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报告时限:
①门诊子宫输卵管造影检查报告2小时获取;
②告知患者行子宫输卵管造影检查后在短期内要采取避孕措施。
(5)X线检查流程
①患者挂号找临床医生就诊,开具检查申请单缴费
②持已缴费的检查申请单及收据前往影像科登记室登记;登记后前往分配检查室门口等待检查;等待医生喊名字就诊。
③检查前准备:当心电离辐射、去除受检部位金属异物;
④检查:给检查医师申请单、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医师沟通交流(备孕、哺乳等);
(6)注意事项
检查结束后,请患者不要立刻离开放射科,因为一些特殊检查,随时需要复查,还有一些照片需要加照其他体位或补充照片。凡是因诊断需要加照其他体位的照片照常收费。凡是照片质量低下影响诊断的一律免费重照。
(四)保健管理
(1)院内妇幼保健管理
一、本辖区妇幼保健三级网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1.按照国家孕产期保健工作及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对孕产妇及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负责本机构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根据评估分级结果,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指定专人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4.负责健康昭通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等工作。
(2)院外妇幼保健管理
一、辖区妇幼保健工作运行程序
1.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发放和使用
按照国家孕产期保健工作及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要求,我院均可为孕产妇及儿童建立全省统一使用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其他省份使用的手册在我院给予认可和使用。
2.婚前医学检查等流程和注意事项;
婚检地点:二楼妇保科门诊婚检室。
3.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措施
对来我院分娩的昭通市户籍产妇所生新生儿和儿童均能享受到免费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和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助补助等。
《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重要的身份证明,在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分娩的妈妈应尽快携带本人及新生儿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则需携带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私自拆切、涂改、塑封,要妥善保管,防潮、防湿、避免遗失、毁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外籍公民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是居民身份证、护照。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具体办理流程:
1.为及时申领出生证,需要提前起名字。
2.入院登记时,提供孕产妇及胎儿父亲真实、准确、有效的姓名等身份信息。
4.领证人需提供的资料: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
换发:若新生儿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需更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向昭通市妇幼保健院申请换发(仅限在昭通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签发的)。
补发:若新生儿原《出生医学证明》发生遗失、被盗等导致丧失,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四、查阅与复印病历须知
我院定于每周星期三14:30—17:30查阅或复印病历。法定节假日休息,不予查阅与复印。
(二)查阅与复印病历流程
住院所在科室领取《查阅与复印病历申请表》
↓
填写《查阅与复印病历申请表》
住院科室签字
五楼医务科签字盖章
五楼档案室查阅或复印病历
1.查阅与复印妇产科病历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
2.查阅与复印新生儿科病历
(1)申请人为患儿父母,应当提供患儿父母身份证。
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
五、医保报销政策
(一)医保参保人员就诊须知及流程
1.城镇职工
(1)参保人员凭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到门诊就医。
(2)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本人医保卡到出入院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3)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项目包干使用。当次总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全额交款,由所在单位送生育保险中心报销。
2.城乡居民
(1)参保人员凭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到门诊就医。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本人医保卡到出入院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2)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包干报销,费用支付不设起付线。支付标准为:单胎顺产1800元,剖宫产2700元。
3.就诊流程
(二)医保政策
1.总则
严格执行国家、省、统筹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共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待遇,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参保患者发生疾病或者生育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按政策支付下列范围的医疗费用。
①门诊待遇
②住院医疗待遇(含普通住院、单病种包干住院)。
③生育医疗待遇(顺产、剖宫产、病理性引产)
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
3.待遇标准
(1)门诊医疗待遇
普通人员:我院门诊医疗费基金支付40%。
(2)住院医疗待遇
①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金按比例支付。
a.普通人员。
b.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继续住院治疗,15日内再住院的不重复收取起付金;逾15日再住院的,按照相应级别收取起付金。
②转诊转院
云南省内不用办理转诊转院,跨省必须转诊转院。
4.新生儿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28天内住院治疗的,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已办理转诊转院支付比例给予报销。
死亡新生儿在生存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父母双方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其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录入系统,才能享受)。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出生当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必须在当地办理参保手续);出生超过90天后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参保登记之日起30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生育医疗待遇
(1)在我院生育住院中实行免费生育,除伴有规定的并发症外,顺产包干1800元,剖宫产包干2700元;
(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从怀孕开始到生育期间,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小于4个月病理性流产的,按800元/例包干支付,大于等于4个月且小于7个月病理性流产的,按照1200元/例包干支付,大于等于7个月生育或病理性流产的按顺产待遇支付。
伴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异位妊娠,各种原因引起的产前、产中或产后大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产褥感染并发症的按普通住院待遇进行支付。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0870-3189865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稽核科:0870-3191023
六、医疗服务价格
七、健康科普
(二)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医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海报、视频播放等方式,在门诊大厅、院区、候诊区等公共区域进行健康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健康科普宣传氛围。
(三)开发科普资料:医院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健康教育小处方或健康教育小折页,由门诊和住院部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家属健康知识教育。
(四)院内健康教育:开展面向患者和家属的门诊健康教育,根据不同类别的健康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和行为干预指导。各住院科室将“入院宣教”和“出院宣教”列入常规工作项目,在临床诊疗、护理中,结合住院要求、疾病注意事项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出院时针对所患疾病,提出巩固治疗和防止复发的注意事项,同时做好饮食、起居、锻炼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帮助养成健康行为。
(五)院外健康教育:利用各种主题日深入社区、学校、基层等开展健康咨询或义诊活动。
八、党党风廉政建设设
(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九、患者投诉处理程序与管理办法
(一)昭通市妇幼保健院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我院已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二、加强医务人员管理。本院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在明显位置公示。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人注册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三、严格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医疗技术临床研究。不违法开展或协助其他单位违法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四、加强药品器械管理。不使用非法、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按要求做好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
七、坚持诚信执业,严守医德医风。严禁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在诊疗活动全过程中保障患者知情权。严禁本院工作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财物。
(二)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
十、停车收费公示
P
云南省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停车泊位收费公示牌
定价方式:
区域类型:
收费依据:昭区发改收费〔2017〕1号
车型
24小时
30分钟内
8:00-20:00
20:00-次日8:00
最高限额
小型车
免费
1元/辆、小时
3元/辆、次
8
摩托车
1元/辆、次
1
非机动车
0.5元/辆、次
0.5
经营单位:云南省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467号
说明:1、早上8:00至晚上20:00按1小时1元累计计收、超过5小时的按5小时收费。
2、晚上20:00至次日8:00按次计收标准。不超过30分钟的(含30分钟)不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停车后请自行锁好车辆门窗,并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等,车辆收费指车位占用费,不负责车辆被盗、损坏及车内财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4、为保证停车安全,进入本院的车辆需按保安人员指挥,按统一朝向停放。
2022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昭通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热线:087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