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省卫计委对《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2010版)》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应根据《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2017版)》(以下简称《目录》)重新梳理本医疗机构可开展的手术项目,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规定的要求开展手术。
二、医疗机构开展规定手术级别范围以外的手术,应按照《办法》要求,对照条件,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进行备案。备案按照“谁发证谁备案”的原则,填写《南京市医疗机构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备案表》和《南京市医疗机构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备案汇总表》到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
三、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卫生计生局也要按照国家及省《规范》和《目录》的要求,组织开展对所登记医疗机构开展规定手术级别范围以外手术的备案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1、南京市医疗机构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备案汇总表
2、南京市医疗机构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备案表
3、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2017版)
注:《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2017版)》请到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自行下载,下载网址: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主办单位: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支持单位: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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