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分居两地,在外有了第三者后,一直对家庭不闻不问。等妻子要求离婚时,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竟然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可法院并未依此将孩子判给男方抚养。近日,无锡惠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夺子”离婚纠纷,做了结扎又没争得儿子抚养权的林华(化名),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1998年,无锡小伙林华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了常州姑娘小梅(化名),一来二往,两人渐渐熟识。2001年,双方开始自由恋爱,并在第二年结了婚。两年后,两人生下了儿子小涛(化名)。
刚结婚那会,小夫妻的感情还是不错的,但2003年小梅怀孕时,林华觉得自己当时的工作工资太低,为了给小家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林华辞了职,在常州另找了一份工作,并将小家安到了常州。
“离婚可以,但儿子要归我养!”林华对离婚答应得爽快,但却不同意把儿子交给小梅。为此,林华特地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医疗材料,证明其于2013年6月做了双侧输精管结扎术,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
林华认为自己“胜券在握”,可法官并未“遂其心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应遵循最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儿子小涛自2006年起一直随母生活,小梅对孩子的性格特点、生活习惯较为了解,孩子对现在的生活环境已经适应,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其成长造成影响。
林华虽然在医院做了绝育手术,但其明确表示是为了争取儿子的抚养权而做,该行为显然过激。综合考虑下,法院认为小涛随母生活会更有利于孩子今后的身心健康成长,判决孩子归小梅抚养,林华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拿着判决书,傻了眼的林华是一脸懊恼,为了争夺儿子上演了这场闹剧,到头来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法制网记者马超通讯员华灵芾魏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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