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旨在让中药生产企业树立起“生产中成药、饮片等,应以保障中药资源产量和质量为前提”的理念,并且最终达到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意义。可以预见,中药资源评估作为一种崭新的资源管理手段,将对改变当前我国药材资源匮乏,中药材质量不均一、安全性受到挑战的总体形势产生深远的影响。
然而,多数人感到疑惑的是中药资源评估这类事件究竟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本文在“总量不减,保障供应”的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介绍了基于“总量不减”的中药资源“家底评估”和基于“保障供应”的中药资源“供需平衡评估”2种评估方法,“总量不减”意指:保障国家层面中药资源总量维持恒定;“保障供应”意指:每一家中药企业应具备制造任何一种中药产品的持续生产力或原材料供给能力。
1.基于“总量不减”的中药资源“家底评估”
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是政府承担国家义务,从全国层面摸清家底的国家工程。目前,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的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全面展开。本次普查设计了全面系统的技术方案,以标准和著作的形式出版、开展普查工作的县参照执行建立了基于3S技术的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及管理平台,目的是通过中药资源普查的规范化及数据标准化,从而实现全国各地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整理。
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全面获取了我国药用资源的基础本底信息,为国家实施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数据支撑。普查成果与中药产业发展相结合,为解决阻碍中药工业生产过程中如原料供给、品种质量、用药安全等关键问题提供了方法依据和基础数据。作为此次普查工作的最终抓手,我国还将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根据中药资源的动态变化,实时做出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引导中药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为能从国家层面进行全国范围中药资源的供给评估提供支持。
2.自给自足,开展基于“保障供应”的中药资源“供求平衡评估”
2.1《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
《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中明确要求建立药材资源的供给和消耗平衡。对于中药工业生产企业而言,单位年限内中药资源的消耗量与可获得量之间平衡,才是确保新药开发、药材安全和优质,以及中药生产全程可追溯的重要抓手。因此,以中药工业生产企业为主体开展的药材资源评估是我国中药资源评估中最核心、最长期的任务,也是《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中所要求的关键内容。
2.2预计消耗量
2.2.1预计消耗量的定义
预计消耗量:是指在评估年限内产品预计消耗掉的中药资源总量。
2.2.2中成药投料的预计消耗量估算
中成药投料量估算需列出每一药味的名称及其处方量,明确每一药味的实际投料量(可从生产企业自身采集数据)。企业可根据中成药处方和预计年销售量,计算被评估中药资源的预计消耗量,计算公式为:预计消耗量(t)=每个最小包装单位消耗中药资源量(g)×预计年销售最小包装总数×10-6。
其中:①每个最小包装单位消耗药材资源克数,以企业提供的处方和实际投料量为依据计算;②预计年销售最小包装总数,需企业根据产品自身既往销售量和产品潜在市场规模(如产品的适应症定位、目标人群、所治疗疾病发病率、销售目标市场覆盖范围等)提供未来5年预计投入生产的总数量。
2.2.3中药饮片投料的预计消耗量估算
中药饮片实际投料量的估算与中成药的计算方法稍有不同,企业需根据每个产品、每年所有销售终端(医院、药房等)的累计销售量或参考同类产品市场销售量估算。
2.3预计可获得量
2.3.1预计可获得量的定义
2.3.2栽培品预计可获得量的估算
对于栽培品,企业应当说明基地的分布、范围、可采收面积、亩产量、年预计可获得量等,预计可获得量估算的计算公式为:栽培品年预计可获得量(t)=预计年亩产量(t/亩)×预计年可采收面积(亩)
其中:①预计年亩产量,需要企业根据基地过去(5年)的产量数据,结合基地未来5年规划等,建立回归模型进行预测估算;②预计年可采收面积,需要企业根据基地面积、药材生长周期等情况确定。
2.3.3野生品预计可获得量的估算
2.3.4药材质量是制约预计可获得量的重要因素
2.4潜在风险
2.4.1潜在风险的定义
潜在风险是指未来可能造成中药资源数量匮乏或中药材质量安全问题的隐患和风险,可从人工繁育能力、成药周期、分布区域、濒危等级、特殊价值等方面分析。
2.4.2人工繁育能力
企业应当说明所使用中药材是否为可再生资源,以及再生的限制条件(如人工繁殖是否存在障碍、特殊生境需求等)是否存在。对人工繁育能力的评价可划分为5个等级,各等级评价内容和分值见表1(如不可进行人工繁育或该类中药材生长条件或繁育机制尚不完善的,如冬虫夏草等,需特殊说明)。
2.4.3生长周期
2.4.4分布
企业应当以中药材的道地性和质量品质变异为评价基准和出发点,分析说明所使用中药材的分布范围、方式,可以采用实测数据或引用文献数据。对分布方式的评价可划分3个等级,分布范围可划分4个等级,各等级评价内容和分值参见表1(对生境有特殊需求,分布较窄,产量难以扩大的中药资源,如雪莲等,需特殊说明)。
2.4.5濒危等级
企业应当说明所使用中药资源是否被列为保护对象,以及是否收录在国家或国际珍稀濒危保护名录中。对濒危等级的评价可划分为4个等级,各等级评价内容和分值参见表1(若评估对象是野生珍稀濒危资源,该类药材已经出现资源濒危问题,或已收入野生珍稀濒危资源名录,如新疆紫草,因对生境要求复杂,同时其自身具有自交不亲和、果实种子败育率高、种子发芽率低、移栽定植率率低等特点,近年因过度采摘,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类似中药资源,需特殊说明)。
2.4.6特殊价值
企业应当说明所使用中药资源是否在区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中的存在特殊作用和价值。如甘草、麻黄对防风固沙具有重要生态价值,过度采挖可能导致土壤沙化等。对特殊价值的评价可划分为3个等级,各等级评价内容和分值参见表1。
2.4.7潜在风险指标权重的划定
由于潜在风险评价过程中以定性指标为主,各指标的打分主要依靠专家经验或文献查找,主观性较大,因此对比各类分析方法,德尔菲专家咨询法结合层次分析法是目前最适合潜在风险评价的分析方法。通过成立项目评估小组,邀请专家(专家的选择条件要求从事中药资源管理、中药资源生态学等研究领域)对潜在风险指标权重进行估值,估值结果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假设某中药资源潜在风险评分指标体系见表1。
2.5可持续利用措施
2.5.1可持续获得性评估
2.5.1.1栽培品可持续获得性评估
2.5.1.2野生品可持续获得性评估
2.5.2稳定质量的措施评估
固定产地并非要求企业一定固定在某一块地,而是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的基地必须固定在某一地域内,因为在这一地域内中药质量变异较小,相对均一(而地域的界定根据中药材种类、质量特性及随生境的变化规律而不同,需要不同的技术方法进行区划研究,通常在传统方法基础上结合统计分析、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分析(RS)等现代技术手段)。
2.6评估结论形成
评估结论的格式见表2。
3.小结
中药资源评估作为一项国家保护和利用中药资源的调控手段,根源上是基于比较获得量与消耗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关系。中药资源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只是对“量”的评估,更是对“质”的把控。基于“总量不减”的中药资源“家底评估”可以在国家层面“摸清家底”,但无法在中药生产、加工等生产过程中对资源浪费、质量安全等问题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基于“保障供应”的“供需平衡评估”方法以生产企业为评估主体,全面系统地对中药资源“全过程利用”进行了分段式评估和监测,真正实现了固定产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和质量管理的前移,为全面提升我国中药产品质量,建设一批享誉国内外的优秀中药品牌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