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是一个勤劳勇敢、富有智慧、善于经商的民族,是青海5个世居少数民族之一,是全国回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青海历史上与兄弟民族一道,为开发和建设青海做出了重要贡献。据2011年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省回族共有83.4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83%。
宋朝,青海东部地区建立了以青唐城(今西宁市)为中心的角厮罗政权,青唐城成为中亚、西域各地商人与内地进行贸易的重镇之一。《青唐录》记载:青唐城有"四统往来商贾之人数百家",这些商人主要是来自大食、波斯等地的穆斯林商人,其中少数侨居青海而不归的,自然成为青海回族的先民。
清朝是青海回族不断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以各种形式来到青海并加入回族共同体的较历朝更多。由于历史的各种原因而促成的民族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对青海回族的发展壮大起了推动作用。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回族人民与周围的各兄弟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开发青海的历史事实。
随着近代商业在青海的兴起,以山陕商人为代表的民族商业资本,以天津商人及其在青海的代理商歇家为代表的买办商业资本和以马步芳家族各商号为代表的青海地方官僚商业资本在青海的角逐竞争,使许多外地回族商人落藉青海,从事商业活动。这一时期因战乱到青海逃荒、避难的附近省区的兄弟民族成员,大多采取上门婚、招女婿等形式融合进回族共同体。当然也不排除因宗教信仰的改变而融合进回族共同体的因素,如孔子的后裔因改奉伊斯兰教而成为回族,即为突出一例。今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境内有一部分从甘肃省永登、靖远等县迁居的孔姓回民,据王树民《陇游日记》记载:在今青海和甘肃两省交界的黄河和湟水会合处,有地名“达家川”此一带居民多孔姓,大川附近之孔庙即孔氏家祠也,其族中之一部分则信奉回教,又大河家亦有信奉回教之孔家。汉民中孔姓皆自称为孔子之后,不知何时起而有改从回教者,可知环境移人之力实有不容忽视者。"(《甘青闻见记》,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5月第1版第286页。)
语言文字
青海回族通用汉语文,以青海方言为主,在民族内部和宗教生活中,也保留着一些阿拉伯、波斯等语的词汇。同时,还创造出许多以汉字组成、表述某种特殊含义的生活和宗教语汇,这部分词汇一般称经堂语。另外,青海回族与周围的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也交往甚广,这些少数民族语言中的不少词汇也逐渐融化在回族的语言中。
文化艺术
回族先民们入华后,认真学习和吸收汉文化,他们不仅学会了汉语、汉文,而且涌现出一大批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诗人等,他们创作出了许多新的文学作品,丰富了祖国文化的宝库。青海回族中由于各种原因,本民族文人极少,成文的文学、艺术作品则更少。然而,广大的回族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粗犷激情,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以口传形式流传于民间。这些民间文学大体可以分为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宴席曲、歌谣、民间谚语、歇后语等诸种体裁。
神话
神话产生于人类远古时期,是反映古代人们对世界起源、自然现象以及社会现象的原始理解的具有高度幻想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讲,由于回族形成的历史较晚,似乎无神话可言。然而回族的形成实际上是阿拉伯、波斯以及汉、蒙古、藏等古老民族在中国重新组合的结果,因此回族不仅有神话,而且是集各民族神话于一体的,具有多元的、丰富的、多民族的特色。其中流传比较广泛的有解释人类起源的神话,诸如《阿丹与海娃》、《人祖阿丹》、《洪水泼天》等等:也有反映伊斯兰教创立、圣战等方面的神话,如《蜘蛛鸽子救圣人》、《七人一狗》、《古尔邦的来历》、《天仙与圣人》等等。虔诚的回族穆斯林对待这些神话故事,也像对待经典、教律一样,铭记在心,代代相传。这些神话往往被阿訇或老人们以"瓦尔兹"的形式,作为劝化人心的教材,伴随宗教的传播而流传于回族之中,在流传的过程中又经回族劳动人民的艺术加工和编织,赋予了许多本民族的特色。
传说
民间故事
谚语
书画艺术
书画艺术是回族人民把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和中国汉文化兼蓄并收,合二为一过程产生的优美艺术。一般可分为阿拉伯文书法、汉字书法、绘画,但作为书画艺术,有时表现为互为借鉴,书画一体。阿拉伯文书法最初伴随伊斯兰教一同传播到中国,一般用于清真寺的装饰和碑文铭记,后来随着经堂教育的发展,阿拉伯文书法艺术经众多写经家和书法家的创意,融合汉字书法的风格,款式形状多呈图形画意,形成了"以书入画"、"书画合一"的中国体阿拉伯书法。书写形式上主要有:受纳斯赫体、苏鲁斯体、波斯体影响的"竹笔体";受中国汉字书法影响的"毛笔体";受大字匾额幅式影响的"榜书体";受库法体影响的"方体"和篆刻艺术;受汉字草书影响的"仿汉草体"以及中阿书法融为一体的"阿汉合书体"等。书写内容多为敬主拜主,赞主赞圣以及伊斯兰教经典中举凡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团结友爱、行善止恶、扶弱济贫、尊长爱幼之类的警句、格言、赞词等,体现了穆斯林的虔诚信仰和道德规范。汉字书法渊源流长,书法名家不胜枚举,就青海回族书法家中就有以行草见长的米德寿,以正楷闻名的王维仁、以隶书著称的沙雨农等老中青书法家,他们的墨宝不仅深得书法界的好评,也普遍受到社会各界书画爱好者的喜爱。
回族绘画艺术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绘画作品中不允许出现人物和动物形象,所以回族绘画一般以山水、花卉为主,艺术表现形式多采用国画、油画。回族书画艺术大多用于清真寺的装饰,在礼拜殿的窑壁、梁柱、门窗以及寺内宣礼楼、碑文石刻上均能看到阿拉伯文书法作品,而各种匾额、锦旗、楹联、包柱上则大多为汉字书法作品,在照壁、墙体上大多为绘画作品。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城乡回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独具民族特色的书画作品已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寻常百姓家中的装饰品或收藏品。
刺绣艺术
回族刺绣,除讲究精湛的刺绣技艺外,还有许多民俗在内。姑娘在出嫁前的几年内就得准备自己的嫁妆绣品和给公婆、叔伯娘舅及自己的情人馈赠的刺绣礼品。所绣的花样是有选择的,首先按辈份的大小并依花卉的名贵而进行绣制。如:送给公婆、叔伯娘舅的枕头,一般绣的是牡丹花,以示对长辈的尊重,而自己的嫁妆服饰上多绣的是双蝶飞舞、鸳鸯戏水,表示和丈夫心心相映,白头偕老。在给丈夫的服饰上除了绣红花绿叶外,也有绣干枝梅花、喜鹊衔梅等。到了出嫁的那一天,娘家把新娘所绣的嫁妆和赠送的刺绣品送到婆家,由婆家一件件地摆放在八仙桌上或搭挂在凉衣绳上,放在庭院让来宾们观赏,叫"摆针线",以此来评价新娘的刺绣技艺。那五颜六色、琳琅满目的剌绣品,不啻为一次小规模的回族民间剌绣艺术展览。
音乐
宴席曲
花儿
回族花儿的曲令较多,有《尕马儿》、《水红花》、《山丹红花儿开》、《马营令》、《河州令》、《东峡令》等,其旋律高亢豪放,婉转起伏,欢快悠扬,拖腔长而自然。花儿唱家们即兴编词,变换曲令的能力较强。回族花儿的歌词结构有四句式、五句式和六句式,格律严密,结构独特,具有短小精悍,语序变化富于节奏,对格律韵味比较讲究,易唱易诵,便于抒情。例如:四句式"贵德的梨儿长把子,好不过碾伯的沙果子;东看西瞅地做啥哩,好不过眼前的尕妹子。"五句式"想吃樱桃进花园,万样的花儿有哩。只要你有心把我牵,日月转,团圆的日子有哩!"六句式"石崖根里的清水泉,柏木桶,担给了千年者没干;若要我俩的婚姻散,三九天,冰滩上天一朵牡丹。"这些花儿歌词,语言生动,比喻形象,音韵严格,特色浓郁。
儿歌
青海回族的儿童在游戏玩耍时,常常吟唱着一种地方色彩和民族色彩较浓的儿歌,其内容丰富,词调多样,不仅具有游戏趣味和艺术趣味,还有一定的教诲和感化儿童的思想内容。如《月亮上来半掰半》、《黄马不走鞭子打》、《喜鹊喜鹊喳喳喳》、《麻雀抬着红头绳》、《日头出来火咯咯》、《雨儿雨儿大大下》、《娃娃懒,狼抬上也无人管》等等,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也被编成儿歌传唱。
建筑艺术
武术
射箭
民和、化隆等地回族多善于骑马射箭,每年春季,回族射箭手同邻村的藏族一起举行射箭比赛。乐都南山和民和回族的射箭有悠久的传统。民和西沟的7个自然村,每年村村都开展射箭活动,相互邀请,开展比赛。赛后还举行聚餐,以表达欢乐之情。由于射箭活动在部分地区的回族群众中广泛开展,因而也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射箭运动员。我省射箭队中50年代的优秀回族运动员韩友录现在担任教练后,又培养了一批新秀。回族射箭运动员杨玲,在1982年全国射箭优秀运动员对抗赛上,夺得女子双轮全国冠军,并打破了两项全国纪录,平了一项全国记录。
拨腰
青海回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比赛时,两人面对站立,相互将对方的腰从右侧扯住,右腿则插入对方的两腿中间,呈半蹲式,挺直腰,抬起头。发令后,双方同时憋气用力,将对方往起拔,先使对方的双脚离地者为胜。蹬棍
青海回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比赛时,两人对面坐平,两腿前伸,两脚相互蹬住,双臂前伸与腿平行,两手与对方同时握住一根短棍中部。发令后,双方同时用力,将对方臀部拉离地面者胜。
踢毽子
下棋方
回族群众农闲时还喜欢下棋方,棋方一般有"成方"、"围和尚"、"赶羊上山"、"下搭裢"等,下棋方时,棋手们找一平整地方,随手娴熟地一画,棋方就凹现在眼前,棋手依所下棋方的规定,准备若干个石子或小木棍,权当棋子,比赛随即开始,棋方一般因棋子少,下法简单,但有较强娱乐性,在青少年中颇为流行。
传统习俗
服饰
饮食
青海回族在饮食方面以小麦、青稞加工的面食为主,以面片、拉面、擀面、馒头、饼子、锅盔(铁锅烙成的约厚一寸、直径一尺的大饼)、馄锅(特制的馄锅加工的厚饼)等最为普遍。回族群众爱吃牛、羊肉,但对肉类的食用则严格遵守《古兰经》的戒律,忌吃猪、马、驴、骡和一切凶猛禽兽的肉,忌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之物,包括牛、羊在内。同时,在食用可吃的动物、家禽时,一般都经阿訇或懂得宰牲规戒的人屠宰,这已是青海回族由遵守教规而演变成的一种普遍习俗。回族人有饮茶的嗜好,茯茶水(茯茶、盐、水和少许花椒、姜片等熬成)已是当地回民一日三餐不可缺少的饮料,大多数人还讲究喝盖碗茶,俗称"三泡台碗子"。一般在盖碗内泡有花茶、桂圆、冰糖,沏茶还讲究用"牡丹花"(形容翻喷沸腾之)开水。当地群众还把饮茶作为待人接客的佳品,敬待客人首先献上一盅盖碗茶。回族人还忌酒忌烟,这也是由遵守教规而逐渐形成的一种习惯。因此,回族设宴或请客是不摆烟酒的。
青海回族以善烹调、精作面食而著称,形成以牛羊肉为主的爆、炸、蒸、烧、烤、发等饮食习惯,尤其是当地各种"清真"小吃以其独具的风味而深受人们赞赏。如羊肉面片、牛肉拉面、清真烧鸡、羊肉手抓、发羊筋、糊羊肉、水煮牛肉、夹沙肉、丸子里脊等等,构成当地清真菜谱的一大特色,还有凉粉、酿皮、粉糟、甜醅、包子、糖饺、油炸糕、羊杂碎等等小吃。每逢节日或喜庆日子,家家户户炸油香、馓子、花花。花花仿各式果蔬、花草形状或图案,有佛手、菊花、莲花、枣子等多达数十种,其制作之精美,式样之丰富,令人赞叹不已。
婚姻
青海回族之婚俗与其他各地回族婚俗大体相同,但其中也有别具一格之处。提亲。当地俗称"送茶"或"送问包"。男家看中某家姑娘,先请亲友中一位长辈或德高望重者,带茯茶两块、糖果两包并衣料等物去女家提亲。经商议,女家若同意此门亲事则留下此礼,否则退还礼物。有时女方一时无法定答,双方就商定延期再定,日久无音时,男家再一次带茶礼上门,叫"送催包"。
定亲,俗称"下定茶"或"吃茶"。女家同意后,双方共同协商选定媒人(双方共同推举一个媒人,或各家各选一名媒人),言定吉日(一般为礼拜五"主麻日")准备订婚。订婚时男方送茯茶、衣料、化妆品等,女方回敬鞋、绣花袜子、糖果包等。在西宁地区女方还送干果(什锦糖、核桃)和湿果(将杏仁、核桃仁、花生仁等煮熟染色,拌以果脯、冰糖渣、蜂蜜)各一盘(盒),叫"倒果子茶",表示亲事已定。男方接到回礼后,即分散给亲戚好友,以示通告订婚之信息。送礼。订婚后,选定日子送彩礼,也称"下大茶"。男方邀请媒人和亲朋到家做客,稍做招待后,选若干名男人,即带彩礼去女家送礼。彩礼的轻重,按各家财力商定。主要有茯茶、衣料、首饰、现金等。女方家以奶茶、糖果、糖饺包子、熬肉米饭等丰盛食物款待来客,并回送茯茶、糖果包、新郎穿用的衣帽鞋袜及腰带等物。
遵婚。婚礼前一天,喜家搭起篷布,摆桌备宴,并请阿訇念"亥亭",谓之遵婚。这一天,新郎新娘还要行沐浴礼和修面、开面礼,故又俗称"洗头"。举行婚礼之日,新郎由男性长辈、媒人、阿訇和陪客陪同,携带大米、糖果、红枣、核桃、羊肉等礼物,去女家举行婚礼,俗称"念尼卡海"。男方客人一到,女家首先设宴待客。然后由阿訇向跪(坐)在炕沿的新郎(由陪客陪伴)考问有关伊斯兰教常识,询问男女双方的经名,征求一对新人和父母是否同意婚约,当众商定新郎给新娘聘礼"买海勒钱"(此钱多少,全凭男方之能力,不必当场即付,但日后必须亲手交给妻子,除非女方自愿许免),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阿訇以阿拉伯语念结婚证词,念毕,在场众人“都哇”(祈祷),最后撒糖果、核桃、枣儿等。新娘被红毡包裹,由其兄抱送上马(或车轿),并由男性长辈、兄弟等组成送亲队伍,护送新娘及嫁妆,浩浩荡荡去往男家。
新娘和送亲人马到达婆家门口时,会受到婆家男女众人的热情迎接。新娘下马或下轿时,男方家向围观人群撒糖果、核桃、枣儿、花生。卸嫁妆时,拉马押轿的人可以得到一份酬金,叫"押妆钱"、"押箱钱"。新娘在人们的簇拥下进入洞房,让其头盖红头巾,上炕面壁而坐。前来观看者络绎不绝,但新郎的叔伯兄长是不能进入洞房的。天黑时,喜闹新房的庄员们蜂拥而来,唱宴席曲的歌手们,唱着《恭喜歌》向主人表示祝贺,主人以冰糖桂圆茶接待歌手们。众人围坐在院子里或一间宽大的屋子里,“宴席曲”的演唱由此开始,直至更残漏尽。约午夜时,新娘的姐姐或嫂子与娶亲人(一般是新郎的嫂子)一起,携带核桃、枣儿、花生和夜餐,前来洞房为一对新人铺床,将核桃枣儿等分放在炕毡四周之下,又放数枚于新娘怀里,祝福儿女满堂。还让二位新人吃交杯饭,喝交杯茶,祝愿他们白头偕老,早生儿女。新郎要给铺床者敬送“红包”(钱)以示感谢。
新婚第二天的清晨,新郎新娘要早起,沐浴梳饰。之后,新郎由陪客陪同,去女家向岳父母及其有关长辈道安,娘家以水饺款待新女婿,以示婚事圆满。新娘则在娶亲人的陪伴和一一介绍下,拜认长辈,受拜者将红纸包好的钱或礼物送给新娘,叫“拜座钱”。中午时分,庄员贺客纷纷前来恭喜坐席。这一天,岳母等娘家女眷亲戚一行,来到男家喜认亲戚和入席做客。她们还将精心制作的衣服、绣花枕头、绣花鞋袜等陪嫁物一一陈列于庭院,供人们观赏,叫“摆针线”。同时还向亲家长辈们分别赠送衣服、鞋袜、枕头等礼品,叫“抬针线”。新娘子的针线功夫在此得到充分的显示。
第三天傍晚,席散人走,新娘子由婆婆领着到厨房,亲手擀做长面,“下厨房”,表示新的生活之开始。最后还要举行“拆篷席”,即拆除搭在院中的篷布,备席答谢各位帮办,喻示大喜告成。完婚后,男女两家都要答谢媒人,通常赠以绣花枕头、鞋袜、茯茶等礼品。
卫生
回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养成了讲究清洁、喜欢洗涤的良好习惯。伊斯兰教规定,凡穆斯林在房事、遗精、月经和产期血净后,必须冲洗周身(包括漱口和洗鼻孔),称为"大净"。在主麻和宗教节日礼拜时也提倡作"大净"。同时还规定,教徒在呕吐、流血或睡眠后和作礼拜时,须洗手、洗脸、漱口、洗鼻孔、抹头、冲洗双足等,称为"小净"。伴随着宗教生活,回族人已普遍养成大净、小净的习惯。出远门、逢节日、礼拜、宰牲,以及结婚等,都要进行大小净的洗礼。所用器具是"汤瓶"和"吊罐"。"吊罐"吊在房梁等处,地下设有水池和下水道通往屋外,近似淋浴设备,简单方便,宜于千家万户。"汤瓶"是有盖有把的高嘴壶。用汤瓶洗手洗脸,既方便,又卫生。同时回族重视环境、服饰和饮食的卫生,房前屋后整理得井井有条,收拾得干干净净,个人穿戴朴素干净,并有饮前洗手、饭后漱口的习惯。回民经营的饭馆,一般都以讲究卫生而深受顾客欢迎。
丧葬
回族的葬礼,是人一生结束后由亲属、邻里乡亲、朋友等进行送葬的一种仪式,是回族民俗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回族人在临终前,一般都注意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请阿訇给病人念"讨白",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要求病人忏悔和反省自己。二是要"口唤",即病人平时接触的邻里乡亲、朋友,与病人如果发生过口角、矛盾,甚至结下仇恨的,这时要主动向病人说"色俩目"要"口唤",讲明原情,消除误会与隔阂,以期互相原谅,了结往事。三是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除了病人的亲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訇或在群众中德高望重并懂得伊斯兰教教规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入室,直到逝世。
回族对坟地很重视,一般都打埂或打墙围起来,禁止在坟地周围修牲口圈、厕所,更不允许任何人在墓地大小便。还禁止在墓地放牧,不许从墓地里取土,以防坟墓塌陷。回族在陆地上一律实行土葬,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在远渡海洋中,可实行水葬。回族的葬礼,一般有以下特点: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实行土葬,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丹,是由土上造成,去世后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回族实行土葬,并且殁在哪里就葬在哪里。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殁,下午葬,晚上殁,次日葬,最多不能超过三天。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以保持卫生。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俭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有一句俗语:"无常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所以,现在回族办丧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裹身。回族这种从俭习俗,无论过去现在一直恪守不变。
居住
青海回族在其分布方面也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就一个地区或一个地方来说,回族"小集中"的特点尤为明显。在农村,回族总是自然集中,形成一定的村寨:如大通的极乐乡、塔尔乡,湟中县的上五庄、下四庄,门源县的吊沟乡、麻莲乡,民和县的核桃庄、大庄,化隆县的窑湾庄、中原三庄、群科等等。在城镇的回族也往往是自居一边,形成集中的地段和街巷,如西宁市的东关、下南关、北关,门源的浩门镇南关,化隆县城西关,民和县川口镇等,都是回民集中居住的地方。即使在回汉杂居的地方,回民也常常尽量使房屋靠拢一起,左右同族相邻。因为这样居住除了生活方便外,还便于联系、互相帮助,也便于开展宗教活动。另外,这种小集中的分布特点,也往往与宗族、家族有一定的联系。
青海回族的居住情况大体与当地汉族相同。有庄廓小院,独门独户,土木结构平房。对房屋的设计和建造多讲究左右对称,东西平行、其样式有"黄鹰展翅"式、"虎抱头"式等,有条件的人家多为"四合"院。通常院内设有正房,又称"大房"、"客房"、"堂屋",一般座北向南。阳光充足,中间是堂屋两边是套房。还有"边房"(即东西平房)、"厨房"、"草房",牲畜厩、厕所另设,另外每家都为了"净礼"而设有浴室或备有"汤瓶"。居住按辈份或已未婚状况分室而居。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富裕起来的人们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也是日趋增高,不少人翻修、新建了新式平房,还有的盖起了小楼房。院内屋后种花种树,更是青海回族群众的传统喜好,家家院内清洁整齐,树荫围绕,花红柳绿,显得十分幽静和舒适。屋内陈设讲究整齐,无论贫富注重干净,四壁多以山水花草和阿文书法等字画装饰,忌贴人物、动物等画像。
礼仪
回族群众在日常的人际交往和处事待物方面十分重视礼仪礼节,形成许多传统礼仪习俗。在礼仪方面主要有命名礼、满月礼、抓周、婚礼、葬礼等。
命名礼
青海回族地区,对妇女有了身孕称为"有喜"或"有身子"。在怀孕期间有许多避讳,如不参加婚礼,不送迎新娘子,婚礼期间不出入新房见新娘子等。产妇分娩后,男方家要携礼物到女方娘家及亲友家报喜。婴儿出生一周内,家中即请阿訇为婴儿进行"洗礼",并给婴儿起经名。经名大都取伊斯兰教圣人和《古兰经》中提到的名字,如男性有穆萨、伊布拉欣、尤努斯、尤素甫、穆罕默德等经名,女性有阿依舍、法图玛、赛力麦、麦列燕、海迪车等经名,以图吉祥。届时,女方娘家和亲友家的妇女拿着衣服、食品探望产妇和婴儿,称"看小月"。
满月礼
小孩满月时举行满月礼,即请亲友前来做客,亲戚和四邻给小孩和母亲送来衣服、布料、食品、玩具等表示祝贺,主人更是举茗备菜款待来客。娘家父母(或亲友)还特来邀请女儿和新生儿回住数日,称为"出满月"、"认外家"。当小孩长到一百天时,家人及亲友欢聚一堂,吃羊肉臊子的长面,称为给孩子过"百岁",祝贺小孩健康平安,长命百岁。
抓周礼
孩子周岁时,举行抓周礼(也叫岁礼),要蒸制岁糕,同时要摆放一个大红桌子,上面放上钢笔、笔记本、《古兰经》等许多东西让孩子抓。孩子如抓到《古兰经》就意味着将来有可能是个阿訇等等。
割礼
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过去在青海回族当中,对"割礼"的遵行也较为普遍,将其视为"逊柰"(圣行)。回族男孩到了12岁时,要举行割礼。割礼这天,有条件的家庭还要炸油香、宰羊,以示此男孩已步入了成人行列。
宗教信仰
民族节日
回族有三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除此之外,还有小的节日和纪念日,如法图麦节、登霄节、阿舒拉节、拜拉特夜、盖德尔夜等,这些节日和纪念日都是以伊斯兰教历计算的。
开斋节
开斋节,是阿拉伯语“尔德·菲土尔”的意译,青海回族称“大尔德”,伊斯兰教历10月1日。伊斯兰教历九月是穆斯林的斋月,回族群众习惯用阿拉伯语称它为"莱麦丹月"。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穆斯林为了纪念《古兰经》的降示,要封斋一个月。相传,在伊斯兰教的至圣穆罕默德40岁那年(伊斯兰教历九月),真主把《古兰经》的内容开始传授给了他。因此,穆斯林视斋月为最尊贵、最吉庆、最快乐的月份。为了表示纪念,就在每年伊斯兰教九月封斋一个月。封斋的目的,就是让人们体验饥饿和干渴,让有钱的人真心救济穷人。通过封斋,使回族逐步养成坚韧、刚强、廉洁的美德。斋月结束,就是回族一年一度最隆重的开斋节。这天上午广大穆斯林要举行隆重的开斋节会礼,这种会礼比平时主麻日的聚礼要隆重得多。会礼后全体互说“色俩目”问候,恭贺节日。同时,还要去上坟。节日中,家家户户炸馓子、油香、花花等富有民族风味的传统食品,互送亲友邻居,互相拜节问候。
古尔邦节
圣纪节
圣纪节是伊斯兰教至圣穆罕默德的诞生和逝世的纪念日,日期是伊斯兰教历3月12日。青海回族中除伊赫瓦尼派群众外,其他群众都过圣纪节。这一天,回族群众沐浴净身后,炸油香、馓子等,到清真寺聚会,听阿訇讲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圣人的品德、功绩,然后在清真寺内聚餐,场面非常热闹。此外,还有一些小规模、小范围内遵守的节日和纪念日,主要有伊斯兰教历1月10日的阿舒拉节、伊斯兰教历7月27日的登霄节、伊斯兰教历8月15日之夜的拜拉特夜、伊斯兰教历9月14日的法图麦节、伊斯兰教历9月27日之夜的盖德尔夜等。
民族禁忌
回族在饮食方面最突出的习惯就是崇尚清真,禁忌一些食物,而且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在肉食方面,回族只食蹄分两瓣反刍的动物。如牛、羊、骆驼、鹿、狍子、黄羊、山兔等;禽类中只食鸡、鸭、鹅、鸠、鸽、野鸡、野鸭、雁、山雀等;在水产中,只食鱼、虾。在这些可食动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非穆斯林屠宰的。必须是穆斯林男人按伊斯兰教规定奉主命断喉屠宰的方可食用。在可食的牛羊动物身上,像筋、骨、油、肉、肝、肺、皮、心、腰、肠、肚、头、蹄等这些部位是可食的:像两门(肛门、生殖门)、须(鼻须)、耳、脊(脊髓)、爪(蹄壳)、脑(脑汁)、鞭(牛鞭)、胞(膀胱)、胰、虎(睾丸)、二血衣(血液、衣包)等,都是不可食的部位。回族除了不吃猪肉外,还有一些动物也不吃。例如食肉类动物中,有爪子的,不反刍的兽类,如马、骡、驴、猫、狗、象、虎、豹、熊、狼、狐狸、鼠、貉等;性情凶暴的禽类,如鹰、鹞、鹫、枭、乌鸦;两栖类的蟒:爬行类动物蛇等:水产类中奇形怪状的生物,如龟、泥鳅鱼、蛙、蚌、蛰、蟹等(但海产品的禁食范围有些变化)。
猪肉是回族严格禁食的东西。除了不摸、不吃、不养而外,甚至连猪字都忌讳。有些老年人用阿拉伯语称猪“恨摘勒”,一般用“黑毛子”或“黑牲”代称。猪肉称为“孩代思”、“大肉”。十二生肖中,属猪的称为“属黑的”。接触过猪肉、猪油的灶具、餐具、用具等,更不能使用。因此,除极特殊情况外,回族一般的不在非穆斯林家里、非清真饭店用餐。回族禁食猪肉等,直接源于伊斯兰教。《古兰经》卷一第二章“黄牛”(百格勒)、卷六第五章“筵席”(马以代)。卷七第六章“牲畜”(艾奈阿姆)、卷十四第十六章“蜜蜂”(奈哈勒)等章节,反复记载和阐明有关食物的禁令(马坚译:《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古兰经》规定:“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古兰经》认为,禁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猪是“秽物”,“确是不洁的”。《古兰经》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法律的源泉,穆斯林行为的最高规范。《古兰经》上既规定禁食,那么所有穆斯林就必须遵守这些教规。这种禁食的教规,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逐渐演变为回族的生活习惯,这种食物禁忌习惯,已为广大回族所接受。回族忌酒源于《古兰经》。《古兰经》第二章第219节指出,饮酒和赌博,“这两件事都包含着大罪”;第五章第90-91节指出,饮酒、赌博是一种“秽行”,“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你们当服从真主”,戒除饮酒和赌博。
禁烟虽在伊斯兰教经典中无明文规定,但青海回族中绝大多数群众遵守伊斯兰教逊尼派哈乃斐教法学派关于吸烟有损身体健康的主张,不许吸烟。尤其在参加穆斯林的葬礼或在清真寺内一律禁用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