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DabeinongTechnologyGroupCo.,Ltd.(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901A)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零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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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业务与经营风险
①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所处的农牧行业产业链较长,产品涉及饲料、种猪、肉猪等多个领域,产品种类和经营主体较多,如果因某一业务环节质量控制或管理方面疏忽而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品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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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78亿元、228.14亿元、313.28亿元和
220.9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21亿元、25.73亿元、-9.38亿元和-3.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5.13亿元、19.56亿元、-4.40亿元和-3.29亿元,其中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2.52%。
如果未来生猪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其他不利因素,则后续经营业绩可能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不排除出现公司经营业绩较上一年度大幅下滑或者出现更加严重亏损的风险。
③主要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饲料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饲料原料,主要是各类大宗农产品,以玉米、大豆(豆粕)为主。近年来国内国际农产品市场联动紧密,各主要产粮国的种植面积和收成变化、收储和补贴政策变化、进出口政策变动、海运等物流运力和成本波动、汇率变化等都可能给农产品价格带来较大的波动,进而对饲料和养殖的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
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化加强,农产品价格变化因素日趋复杂,价格波动也因此加剧。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把握饲料原材料行情的变化并及时做好采购的策略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将有可能面临综合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
④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大养猪的投入力度,生猪养殖规模有所增加。由于受到猪的生长周期、存栏量、饲料价格、市场供求等多因素的影响,生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会导致生猪养殖行业的毛利率等呈现周期性波动,若未来猪肉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⑤业务收购失败或者业务完成收购后整合失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基本形成了饲料、生猪养殖、种业、动保疫苗产业并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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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风险
①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29,797.77万元、357,859.09万元、331,047.46万元及405,298.16万元,占公司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16%、
14.88%、12.31%及13.02%;其中,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3,842.30万元、136,475.74万元、91,592.11万元及183,347.30万元,占公司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5.68%、3.41%及5.89%。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商品猪价格波动较为明显。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在2021年末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40,637.01万元。
如果生猪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导致公司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下降,并低于其成本,则公司面临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
②大额预付款项无法收回或者预付款项发生大额减值的风险
2022年,出于对市场形式的研判,公司计划收购九鼎集团以及正邦科技下属西南地区的部分饲料公司,并且针对上述两项收购,公司支付了金额较大的股权收购预付款项。随着收购的推进,由于被收购标的方无法满足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要求,或者交易对手未能充分配合导致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无法出具等方面的原因,公司决定终止上述两项收购,并积极通过诉讼的形式解除上述收购并追回相应的预付款项。
但鉴于上述诉讼正在审理中,以及交易对手方正邦科技目前正处于预重整状态,公司的上述股权收购预付款存在无法收回,或者上述预付款项发生大额减值的风险。
对于截至2022年末待收回预付正邦科技股权款5亿元,公司根据当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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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判断和估计,预估计提损失金额1.5亿元并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九鼎科技诉讼事项,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对九鼎科技股权收购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4,249.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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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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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1
目录......6
第一节释义......8
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3
一、公司基本情况......13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27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5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73
六、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75
七、对外担保事项......79
八、行政处罚情况......89
九、最近一期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117
第三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14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4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14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146
四、募集资金投向......147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48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48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48
八、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149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51
一、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调查......15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151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59
1-1-7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160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172
六、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192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02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0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20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204
三、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04
四、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204
三、业务与经营风险......206
四、财务风险......211
五、政策风险......213
六、其他风险......214
第八节备查文件......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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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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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两个在遗传上有一定差异,同时它们的优良性状又能互补的水稻品种进行杂交,育成具有杂种优势的第一代杂交种,用于大田生产的称作杂交水稻。
注:非经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数值均以人民币元或万元为单位列示;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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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41,281,853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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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邵根伙先生,截至2022年9月30日,邵根伙先生持有公司1,014,200,0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邵根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邵根伙个人简历如下:
邵根伙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农学博士。曾任教于北京农学院。于1994年10月创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主要社会兼职包括: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北农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北农东方风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企业具体如下:
(1)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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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邵根伙先生直接持有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2)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邵根伙先生直接持有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98%股权并担任董事长。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3)长春盛世汇农农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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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长春盛世汇农农贸有限公司99%股权。长春盛世汇农农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4)北京博金兴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博金兴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博金兴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5)孝感博金兴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博金兴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孝感博金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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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孝感博金兴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6)北京大北农智装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大北农智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大北农智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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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谷玉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谷玉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谷玉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8)北京谷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谷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谷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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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NongYouCo.,Ltd.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NongYouCo.,Ltd.100%股权。NongYouCo.,Ltd.基本情况如下:
(10)北京大北农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邵根伙担任北京大北农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北农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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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农顺物流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农顺物流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大北农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农顺物流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2)农顺华通(肇庆)物流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农顺华通(肇庆)物流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北京大北农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控股公司。2022年10月19日北京农顺物流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变更为20%。农顺华通(肇庆)物流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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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北京大北农东方风景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邵根伙担任北京大北农东方风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北农东方风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4)北京种基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邵根伙实际控制北京种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种基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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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洮南市诺和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洮南市诺和食品有限公司60%股权。洮南市诺和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6)沈阳匠魂商贸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洮南市诺和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沈阳匠魂商贸有限公司51%股权。沈阳匠魂商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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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黑龙江大北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黑龙江大北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8)湖北大北农科技园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湖北大北农科技园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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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北京大北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邵根伙先生直接持有该公司20%股权。北京大北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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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北京大有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北京大有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1)北京市东方智慧旅游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东方风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1日注销。北京市东方智慧旅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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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北京市东方智慧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东方风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7日注销。北京市东方智慧康养产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3)东方风景(北京)文旅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大北农东方风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8日注销。东方风景(北京)文旅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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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定位是饲料行业、生猪养殖和种子行业。报告期内,公司饲料业务、生猪养殖及种子业务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在85%以上,本节将重点分析饲料行业、生猪养殖行业及种子行业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13农副食品加工业”行业。
1、饲料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饲料行业简介
饲料是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是能提供动物所需营养素,促进动物生长、生产和健康,且在合理使用下安全、有效的可饲物质。饲料行业处于养殖产业链的上游,是连接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枢纽。饲料不仅为畜、禽、水产动物生长提供能量与营养,也是养殖生产成本中比重最大的组成部分。
按照营养成分和使用比例分类,饲料可分为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预混合饲料是由多种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混合物,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预混合饲料主要用于配制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不能直接用于饲喂动物;浓缩饲料是在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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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的基础上添加豆粕、鱼粉等蛋白原料和矿物质原料而制成的混合物,浓缩饲料成分中包含了各种氨基酸、维生素和无机盐,用于小型养殖场和农户自配料使用,也不能直接用于饲喂动物;配合饲料是在浓缩饲料的基础上添加玉米等能量原料而制成的饲料,是上述三类饲料中唯一可直接饲喂动物的饲料。
按照饲养对象分类,饲料可分为猪饲料、禽饲料、反刍料、水产料和其他饲料等。其中,猪饲料可细分为乳猪料、仔猪料、生长育肥猪料、妊娠母猪料、哺乳母猪料等;禽饲料可细分为蛋鸭料、肉鸭料、蛋鸡料、肉鸡料、鹅料等;反刍饲料可细分为产奶牛料、犊牛料、生长牛料、肉牛料、羊料等;水产料可细分为淡水水产料、海水水产料、特种水产料等;其他饲料主要包括特种动物饲料和宠物饲料,其中特种动物饲料可细分为鹿茸饲料、毛皮兽饲料、珍禽饲料等。
(2)我国饲料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1)我国饲料行业的发展状况
①我国饲料产量情况
我国饲料工业发展起于80年代,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饲料工业起步较晚,但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迅速兴起,饲料工业随着中国农村体制改革的发展而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饲料产量增长迅速,从2010年的16,202万吨增长至2021年的29,344.33万吨。经过30多年的发展,如今我国饲料行业已经进入成熟发展期。
②我国饲料生产企业情况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饲料生产国,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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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国饲料总产量29,344.3万吨,同比增长16.1%。2021年,我国十万吨规模以上的饲料生产厂达957家,比上年增加208家,饲料产量占总产量60.3%,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全国有14家生产厂年产量超过50万吨,比上年增加5家,单厂最大产量125.1万吨。年产百万吨以上规模饲料企业集团39家,比上年增加6家,合计饲料产量占全国饲料总产量的59.7%,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其中有6家企业集团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比上年增加3家。
2)我国饲料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饲料行业进入稳定发展和集中度加速提升阶段
近年全国饲料产量稳定增长,行业进入了稳定发展和和集中度加速提升阶段。2016年我国统计在册的饲料加工企业为7,047家,平均单厂产能仅2.97万吨,饲料企业普遍单厂产量规模和产能利用率都极为低下,且大部分饲料产能为早期小规模投资,工艺技术落后。饲料工艺经过近年行业研究和技术创新,饲料生产无论是在制粒、膨化、喷涂等工艺技术上都得到较大的进步,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得到飞跃式的进步。行业中小企业产能因原有面积空间、设备硬件、资金缺乏等多种因素,进行产能升级调整具有较大限制,生产低效且效益甚微;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将借助饲料行业产业升级的机会快速发展。
近年下游养殖业集约化较为明显,养殖业对饲料行业的产品安全、性能和效率等都提出较高的要求;同时,我国居民对食品安全、原料可追溯等也有迫切的需要,行业内现有大部分小企业并不能满足下游养殖发展和居民消费的需求。因此,行业内大型饲料企业进行产能投资,扩大市场占有率,逐步淘汰小企业是饲料行业的发展趋势,饲料行业已经进入集中度加速提升阶段。
②专业化服务是饲料企业未来发展重要方向
随着养殖户专业化的逐步提升,对饲料企业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客户提供饲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专业化服务增强饲料产品竞争力,已成为饲料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几年,行业中发展较好的一些优势企业围绕动物养殖过程中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展开,在专业化、服务能力等方面均表现出了较强的竞争力。这一类企业重视对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投入,其核心战略是追求养殖户价值,在高质饲料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对养殖户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养殖户的成功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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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养殖户获利,进而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③产业化整合成为饲料行业发展主要趋势
近几年我国饲料总量稳定,企业竞争日益剧烈,部分饲料企业转型向下游延伸,加大对养殖业、屠宰等行业的投资。在我国农业体系中,饲料行业较早完成了工业化、规模化转变,在近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饲料企业率先积累一定的优势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服务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等,这些资源使饲料企业在参与非常分散、工业化程度不高的下游行业发展时具有优势。目前,饲料企业投资参与较多的为养殖行业,除养殖行业外,往下游渗透的还包括屠宰、食品加工、流通行业等。饲料企业作为农业中工业化程度最高的环节,在产业链整合发展中具备一定优势。
2、生猪养殖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生猪养殖行业简介
肉猪养殖体系根据代次繁育关系,可分为曾祖代种猪、祖代种猪、父母代种猪(多为二元杂种猪或纯种猪)和商品代肉猪(三元杂肉猪和四元杂肉猪等)。曾祖代种猪和祖代种猪为纯种猪,多用于优良品种的选育或扩繁;父母代种猪多用于生产三元杂商品猪苗或四元杂商品猪苗;商品代肉猪主要指三元杂肉猪和四元杂肉猪等,是由二元杂种猪与纯种猪杂交或不同二元杂种猪之间杂交形成的肉猪品种,育肥、屠宰加工后用于食用。
目前,中国市场中的纯种猪主要是从国外引进的大约克、长白、杜洛克、皮特兰等瘦肉型良种猪。在品种杂交方面,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皮特兰等品种猪通过杂交获得的三元杂或四元杂商品猪,因其瘦肉率高、生长速度快、饲料转化率高等优点,成为商品肉猪养殖的主流,也是目前全球杂交模式中采用最多的杂交组合。
肉猪养殖是一个优良基因传递多代次、多环节并可持续的生产系统,主要包括种猪繁育、肉猪饲养等环节。公司拥有完整的肉猪繁育体系,以引进曾祖代种猪作为素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及加强选育,自行繁育祖代种猪和父母代种猪,并生产商品代猪苗委托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自行饲养,或在公司自建养殖场内饲养育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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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1)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状况
①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消费市场
我国现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消费市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中国猪肉产量5,295.93万吨,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2021年中国猪肉消费量为5,172.60万吨,占同期全球猪肉消费量10,719.30万吨的48.26%,是全球最大的猪肉消费国。2017年至2021年,主要猪肉生产国家及地区的猪肉消费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同时,猪肉在我国肉类消费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我国猪肉产量5,295.93万吨,占到肉类整体产量的59.59%。2021年,我国各肉类产量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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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洲猪瘟后,我国生猪出栏量显著下降,现产能基本恢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至2018年,我国生猪出栏量总体保持稳定,年生猪出栏量稳定在6.5至7亿头之间。受2018年8月爆发的非洲猪瘟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严重受损,2019年、2020年生猪出栏数仅分别为5.44亿头及5.27亿头,均较2018年大幅下降。2021年,随着非洲猪瘟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生猪
产能快速释放,全国生猪出栏6.71亿头,基本恢复到猪瘟前水平。2011年至2021年,我国生猪出栏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2017年末至2021年末,我国生猪存栏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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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见,2017年末及2018年末,我国生猪存栏量稳定在4.3亿头左右。受非洲猪瘟影响,我国生猪产能受损严重,2019年末,我国生猪存栏量较2018年末大幅下滑27.50%。2020年末,我国生猪存栏量逐步恢复。2021年末生猪存栏量已恢复至非洲猪瘟影响前水平,存栏量达到4.5亿头。2)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是我国生猪养殖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我国是全球生猪养殖大国,但是与美国等生猪养殖大国相比,我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程度较低,近年来虽然有所改善,但中小规模养殖场仍占据主导地位。根据《中国猪业发展报告(2020)》,截至2019年末,我国按年出栏规模分类的养殖场数量及出栏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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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标准化、规模化大型养殖场相比,中小规模养殖场存在生产效率低下、环保措施不到位、猪瘟防控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已难以适应现代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是我国生猪养殖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和推动下,中小规模养殖场不断缩减,养殖规模占比持续减少;规模化大型养殖场不断增加,养殖规模占比持续增长,且呈现加速转变的趋势。
②饲料、养殖企业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农牧行业产业链是指包括饲料原料、饲料生产、动物养殖、动物屠宰、肉食品流通与消费等环节的全产业链。
近年来,饲料、养殖企业产业链上的企业逐步通过上下游拓展,加快产业链一体化发展进程。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情形包括:饲料企业向产业链的上游延伸,开展粮油加工或饲料原料生产、贸易业务,以获得低成本的、稳定的饲料原料;饲料企业向下游拓展养殖业,进行养猪、养鸡等规模化生产;养殖企业除开展上游饲料加工业务外,继续向产业链更下游延伸,开展生猪、家禽屠宰,或品牌肉食生产与销售。
③产业互联网将引发养殖行业变革
“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政策逐步落实,带动大量企业向智能制造方向迈进,实现整个产业价值链的智能化。作为传统产业的养殖业目前正处于向现代养殖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养殖业的发展关乎国计民生,也必将和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并逐步完成“从农场到餐桌”食品安全可溯源系统的产业构建。
结合互联网技术,已有大型饲料及养殖企业开发出针对猪场管理的智能化解决方案,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智能设备及业务人员对养殖场的饲养情况进行个体数据录入监测、实时数据动态跟踪,从而可以及时提供科学的养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为养殖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方案,帮助养殖企业提高效率,增加收益。
④生猪育种技术是引领和支撑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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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子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种子行业简介
种子是各项农业技术和生产资料发挥作用的载体,自有农业生产以来,种子就是不可或缺的生物资料。20世纪初期以来,随着应用遗传学的发展和应用,农作物育种、良种繁育和推广工作取得巨大进步,农作物基因改良步伐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产生并发展起来。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种子产业已经进入成熟阶段。2000年以来,国际种业快速发展,全球种业规模急速扩大。
(2)全球种子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种业市场经过百年的发展以后,当前世界种业公司已经朝着大型化和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方向发展,种业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世界发达国家的种子行业已发展成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具备完善的可持续发展产业体系,位居世界前十强的种业公司大多为欧美国家的种业公司,少数几家大型种子集团垄断了世界种子行业的大部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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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型种业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大规模的并购和资源整合,是欧美等国建立现代种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尤其是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全球种业进入持续的行业整合期,世界种业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以拜耳、先正达、杜邦为代表的几大种业巨头的规模优势日益凸显。实力雄厚的大型种业公司通过资本、科技、人才优势等占领全球市场,使得种子行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
3)研发投入不断增大,高端技术和人才成为各大种子企业竞争的焦点,育种研发是种业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跨国种子企业纷纷加大对研发资金的投入,从全球寻找种业科研人才,不断提高研发和创新能力,占领种业技术的制高点,实现了科研技术向育种成果的转化,在种子科技投资与成果回报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3)我国种子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1)我国种子行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种子行业发展起步较晚,种子市场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得以初步建立并缓慢发展,在当时特殊的内外部环境下,种子行业的生产与经营等活动完全由政府主导。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外部环境的改变,这种政府主导型的全封闭发展模式已难以适应种业发展的新形势,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一系列种子行业改革政策出台以来,我国种子行业逐步走上了产业化、市场化的道路。
自《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出台以来,种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的地位得以明确,支持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等日益完善,推动着我国种业在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环境改善、企业总体实力与自主研发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种业进入大变革、大发展的新阶段。以基因组学、全基因组选择等为代表的新育种技术快速发展及应用;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持续活跃,一批规模小、研发水平落后的企业逐步被淘汰或被兼并,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迅速成长。2020年,我国种子市场市值为1,199.89亿元,保持全球第二大种子市场地位。2011年至2020年,我国种子市场规模增长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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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一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以及《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实施,推动农业由产量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种业作为农业发展的“芯片”,肩负新使命新任务;二是以基因组学、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种业科技革命和以企业兼并重组、产业链全程服务为特征的产业变革迅速推进;三是我国种业开放进一步扩大,本土种子企业还面临全球化竞争、交流与合作;四是行业低迷,同质化严重,库存压力突出,市场竞争极度激烈,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等,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种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①我国水稻种子行业现状
2016年至2020年,我国杂交水稻种子实际制种面积从163万亩缩减至120.44万亩;种子产量从2.80亿千克降至1.68亿千克。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向制种优势区域集中,2020年,福建、湖南、四川、江西、江苏和海南六省制种面积共计
100.9万亩,占全国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的83.78%;2020年常规水稻种子生产面积为181.46万亩,总产种子9.17亿千克。2020年常规稻种植面积呈扩大趋势,商品种子需求量约为7.5亿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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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8亿元;常规稻种子市场零售价格近几年稳步上升,2020年为8.86元/千克,商品种子使用量为62,265万千克,市场规模为55.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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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我国玉米种子行业现状
玉米是我国最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同时又是重要的饲料作物,还是食品、化工、燃料、医药等行业的重要原料,因此我国玉米种植面积一直位于各农作物种植面积前列。我国玉米种植分布广泛,玉米种植的优势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北经黄淮海向西南西北延伸的广阔地区,主要包括东华北春玉米区、黄淮海夏玉米区、西南山地玉米区和西北旱地玉米区。2000年至2015年,我国玉米播种面积处于快速增长期,玉米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于2007年和2012年超过水稻,成为我国种植面积和总产量最大的农作物。2015年后,我国对玉米播种面积趋于平稳。2012年至2021年,我国玉米播种面积由5.87亿亩增至6.50亿亩,是我国播种面积和产量双第一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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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国际贸易及地缘政治冲突等原因,2021年全国玉米种植面积反弹,杂交玉米种子供过于求程度有所缓解。未来,随着转基因产业化进程的推进,玉米种业品种将换代,推广品种数量将会收缩,同质化竞争将减弱,将打破目前现有的种业发展格局。
2)我国种子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
①种子企业数量提升,但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前期在国家一系列提高种子企业设立门槛、鼓励优质种子企业积极开展自主研发、促进行业整合的政策引领下,我国种子行业整合速度明显加快,大型种子企业顺势而为,加速并购优质标的,整合资源,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推动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并出现了一批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中小型种子企业被市场淘汰,或被并购,全国种子企业数量同步减少并呈现出阶段性特点,由2010年8,700多家减少到2016年的4,316家。随着农业现代化、现代种业以及《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等政策方案的出台,我国种子企业数量于2020年又回升至7,372家,主要系瓜菜种子企业数量增加所致。
②同质化程度高,种子企业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在品种审定方面,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市场竞争加剧。自2014年农业部深化品种审定“放管服”改革以及随后新《种子法》实施以来,除原有的国审和省(区)审外,增设的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等渠道大幅度提升了品种审定速度。2017年以来,新审定品种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2018年维持井喷之势。“十三五”期间全国审定各类型品种1.68万个,比“十二五”增加117%,其审定品种中,水稻和玉米品种共占82%。绿色优质专用品种占比近20%。虽然市场新品种多,但真正的突破性品种缺乏,同质化程度高,种子供给过剩严重,市场竞争极度激烈,企业通过提价提升盈利空间的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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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竞争加剧导致销售费用等成本加大,盈利空间被挤压。
③农业服务业务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土地流转加速推进,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出于对生产稳定及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规模化经营主体需要更加专业化、综合性、标准化的服务。面对行业下游的新形势、新变化,种子企业积极推进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深入农业生产全过程,为规模化种植户提供优质种子等农资供应、种植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购销流通、金融等全方位、综合性、专业化、标准化的全程化解决方案,打造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服务机制,在实现种子销售的同时,获得其他增值服务收入,从而推动企业盈利能力的全面升级。农业服务业务将是未来种子企业与时俱进变革经营模式、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
④转基因安全证书发放有望推动行业格局重塑
⑤种业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高,种子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
2018年4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种业等重点领域,深化现代农业对外开放。2018年6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在上述政策推动下,我国种业对外开放水平将逐步提高,优势种子企业将加大“走出去”步伐,从种子贸易、投资合作、技术转让、资源整合等方面加快海外布局,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此同时,国外种业巨头也加快在中国本土深耕布局。在“引进来”与“走出去”双轮驱动下,未来我国本土种子企业将进一步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以国际化视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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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封闭型发展向开放型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饲料行业
(1)影响饲料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饲料行业市场容量巨大饲料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作为连接种植业与养殖业的饲料行业,其发展对促进粮食高效转化增值、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畜牧水产养殖起到良好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饲料行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现代农牧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1990年至2021年,我国工业饲料产量从3,194万吨增长至29,344.3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7.42%。我国饲料行业市场容量巨大,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养殖规模化率的不断提升,未来饲料行业将有望保持增长态势。
2)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农业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性产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作为农业重要的一部分,饲料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是连系种植业、养殖业、肉类加工业等产业的枢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国家政策、产业规划以及税收政策上都给予饲料行业相当大的支持。
3)规模化养殖促进饲料行业的发展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许多农业模式依然相当落后,就养殖业而言,家庭散养模式仍然在许多地区占有一席之地。近年来,随着标准化养殖场的不断增多,传统散养户难以抵制市场的冲击,纷纷退出养殖市场。未来规模化养殖将会成为我国养殖行业的趋势,而规模化养殖将会进一步提高我国工业饲料的使用率。
4)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了饲料行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对肉类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肉类总产量从2000年的6,013.9万吨增长到2021年的8,989.99万吨。肉类产品需求较为刚性,且需求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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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上游饲料行业的发展具有持续的促进作用。
(2)影响饲料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产业格局较为分散由于我国养殖区域遍布全国,造成我国饲料行业格局比较分散。整体上看,尽管我国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化进程持续深化,企业总量持续下降,但数量仍然相对较多,行业竞争激烈,总体利润水平较低,构成了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
2、生猪养殖行业
(1)影响生猪养殖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推动标准化、规模化生猪养殖业的发展生猪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的供应直接关系着国计民生。国家在规模养殖、区域发展、设施用地、信贷扶持等各个方面出台诸多政策扶持生猪养殖业的发展,保障猪肉供应,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受2018年8月爆发的非洲猪瘟疫的影响,我国生猪出栏量较非洲猪瘟前大幅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9年我国猪肉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21.26%。为此,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密集下发文件要求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并将其纳入政府当前经济工作的大事,在国家政策层面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2021年末,我国生猪存栏量已恢复至非洲猪瘟影响前水平,存栏量达到4.5亿头,但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依然是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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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受我国环保压力、防疫能力、土地资源、养殖成本和资金等因素制约,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将是我国生猪养殖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和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的背景下,生猪养殖业正在从传统的低水平、散养为主的模式,转轨到集约化、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规模化养殖方式上来。2)我国猪肉消费量基数巨大,优质安全畜产品消费需求不断增加我国人口大国的地位和长久以来猪肉的消费习惯决定了我国猪肉消费基数巨大。我国现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消费市场,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例达55%以上,市场规模巨大。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需求出现新的变化,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正逐渐向重视食品安全和偏好高品质方向发展,优质安全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人们对符合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高品质猪肉的需求逐渐增加,有利于一体化发展、食品安全可追溯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企业发展,有助于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3)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
历史上散养是我国生猪养殖最主要的模式,目前家庭散养模式仍然在许多地区占有一席之地。与散养方式相比,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技术较为科学,管理水平较高,对疫病的预测和防控能力更强,对猪场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相对较小,在生猪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对使用抗生素等添加剂方面有严格的规范措施,可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近年来,环保投入增加、土地成本上升和养殖用地稀缺、非洲猪瘟等疾病频发、食品安全加速推进、人工成本上升、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等因素不断倒逼着我国生猪养殖业走向标准化、规模化。中小型养殖企业、散养户逐步退出行业竞争,规模化养殖企业的养殖规模持续增长,且该情形近年来呈现加速转变的趋势,规模化养殖企业的竞争优势日益明显。
(2)影响生猪养殖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重大猪瘟疫病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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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生长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疫病的威胁。生猪养殖企业若爆发大规模猪瘟,将直接给企业的生产带来损害;即使生产不受影响,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也会对消费者心理产生冲击,短期内导致销售市场的萎缩。
2)食品安全问题
3)土地资源的稀缺
生猪规模化养殖需要适合的畜禽养殖用地支持。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远离城市的农村纷纷被划分为城郊区,可供畜禽养殖利用的土地愈发紧张,从而制约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的扩张。此外,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土地成本也在增加。
4)原材料的制约
3、种子行业
(1)影响种子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策高度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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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种业发展的政策法治环境大为改善。2021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现代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在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及良种繁育等方面提出工作重点,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全面部署了“十四五”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总体思路、框架体系、重点项目、保障措施,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种子法》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该制度对育种创新提出更高要求。
3)种业公共服务更加周到随着我国种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的种业公共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并取得突破,为种子管理部门及种子企业提供了监管便利和周到服务。2017年,农业部整合多部门、多环节、多类型的涉种管理服务系统,构建了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于2017年9月正式对外开放。平台涉及品种测试、试验、审定、登记、保护、引种备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事项的网上申请和信息发布查询等功能,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全国4,000多家企业、3万多个品种、30多万家门店,种子管理部门可借助平台对外发布种子市场行情,农作物种子产供需等信息,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安全用种。平台的建立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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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子市场需求较大我国地形地貌丰富,不同的地貌环境、土壤及气候条件等因素均会影响种子的出芽及存活率。由于上述客观条件限制以及我国辽阔的土地面积,不同地区所适宜种植的农作物有所不同,因此我国种子市场品种多样且需求较大。2020年,我国种子市场市值为1,199.89亿元,保持全球第二大种子市场地位。庞大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支持种业持续、快速地发展。
(2)影响种子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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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一蹴而就,正规种子企业在市场推广过程中依然可能遭受权益被侵犯的境遇。
3)国内种子产业的行业集中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仍有待提高受土地规模、资金实力与技术储备等因素的限制,我国种子公司数量众多、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在科技研发、人才培养、规模化生产加工、市场网络及品牌建设、营销服务等方面进行持续大量的投入,对行业及公司的长远发展都造成了严重影响。从世界种子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兼并重组是种子企业做大的重要途径之一,如目前国际种业巨头拜耳孟山都、杜邦先锋等都是经过多次兼并重组达到目前的行业地位的;未来几年内,在政策推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种子行业预计也将经历一段优胜劣汰、行业内兼并重组的时期。
(三)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饲料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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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猪养殖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猪育种技术在肉猪养殖过程中,为了使经济效益最大化,必须发挥种猪的遗传潜力,并与饲料营养、动物健康、环境和日常管理因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肉猪最佳生产水平。然而,随着养猪业饲养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整体完善,养猪生产效率和肉猪品质将越来越依赖种猪生产性能的遗传改良和技术突破。
因此,猪育种作为肉猪养殖行业的起始环节,是肉猪养殖生产体系发挥潜力的基础,更是未来肉猪生产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2)疾病防控技术
近几年来,我国畜禽养殖行业发展迅速,肉猪生产量逐年上升。然而行业仍面临着传染性疾病尤其是烈性传染性疾病发生的风险,且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制约了畜禽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以检促防的综合配套防治工作运行机制。同时,科学的猪场选址与布局、良好的饲养管理、严格的疫病防治措施及先进有效的疫苗研发等将会进一步提高畜禽疫病防治能力及水平。
3)食品安全控制技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食品安全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保证食品安全,控制兽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是肉猪养殖行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肉猪养殖技术将在合理使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开发生物疫苗,完善食品卫生标准,提高检验检测技术等方面不断提高,以保障整个生产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控制,确保商品肉猪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3)种子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现代种业已逐步成为典型的高科技产业,我国现代育种技术处在世界前列,目前初步具备了比较完善的种业科研体系。育种方法技术研究进展较快,特别是细胞工程、分子标记、转基因等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加速了品种选育由表型选择向基因型选择、由形态选择向生理指标选择转变;科研人才队伍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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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规模,从国家到省、市、县有一大批专门从事科研育种的研究机构和人员,种子企业研发队伍从无到有、逐步形成,种业科技进步不断加快。
同时,我国种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与现代农业要求相比,与种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不高、差距不小,特别是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和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科技创新的要素在全球范围加快流动,我国种业创新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种业竞争的实质是科技创新实力的竞争,竞争的焦点已从品种拓展到基因资源、专利技术;种业科技创新的较量已从单纯的育种技术发展为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的较量;农业生产对品种创新的要求不仅有高产、优质等经济指标,而且要更多体现多抗、广适等综合性状指标,我国加快种业科技创新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1)饲料行业周期性
2)生猪养殖行业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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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形成的阶段性供求不平衡关系,使得供求量和肉猪价格都存在周期性的波动特征。
(2)区域性
1)饲料行业区域性饲料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一方面,由于饲料产品的单产成本和销售毛利率较低,过高的运输成本将极大地稀释饲料产品的利润,因此饲料行业存在运输半径的限制,饲料企业多采取区域性经营的策略。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养殖习惯和消费习惯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不同区域的养殖品种存在差别,进而导致了饲料行业的区域性特征明显。2)生猪养殖行业区域性我国肉猪生产受各地区和各民族消费习惯的影响,呈现较明显的区域性分布特征。东部非牧区省份居民以消费猪肉为主,因此,该地区的猪肉生产量和消费量均较大;西部牧区居民以消费牛羊肉为主,因此,该地区的猪肉生产量和消费量均相对较低;沿海地区和淡水水域相对较大的省份居民对水产的消费量较大,因此,猪肉生产量和消费量较中部地区低。
3)种子行业区域性由于农作物种植品种受到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种子行业因此也存在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不同省区甚至同一省区内的各市、县都可能因为气候、土壤等因素对农作物品种的适应性有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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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经营的区域化特点显著。以稻米为例,受饮食习惯和自然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稻米种子亦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3)季节性特征
1)饲料行业季节性饲料行业中不同饲料产品的季节性特征存在差异,一般而言,猪料、禽料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而水产料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温带,冬天寒冷,冬季鱼类进入冬眠期,每年11月到次年的4月为水产饲料销售的淡季,5-10月为水产饲料销售的旺季。
2)生猪养殖行业季节性肉猪养殖行业具有季节性波动特征。受到我国居民消费习惯的影响,猪肉消费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一般情况下,秋冬季消费需求较大,春夏季消费需求较小;重大节日期间,猪肉的消费需求一般也会大幅增长。消费需求的季节性波动同时也使得肉猪的生产供应随之产生季节性波动。
3)种子行业季节性种子行业经营的季节性源自于农作物特定的生长期和成熟期。农作物的种植季节就是种子的销售季节,农作物成熟收获季节又是种子生产加工的季节。种业公司必须按季节进行种子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四)行业地位
1、行业地位
公司是以饲料为核心业务的国内大型高科技农牧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以饲料产品为核心,同时集种业、饲料原料贸易、动保疫苗、生猪养殖等相互协同发展的产业一体化布局。公司2021年销售饲料589.59万吨,约占全国饲料产量的2.01%,2021年公司销售猪饲料457.56万吨,约占全国猪饲料产量的3.50%,猪饲料销量在国内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2019年至2021年主要饲料行业上市公司饲料销量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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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行业公司饲料销量数据取自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发行人以科技为先导,注重营销和服务,为广大种植户和养殖户提供优质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稳定增长,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稳步提高。
2、饲料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简况
主要从事猪禽鱼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种猪遗传育种研发、生猪养殖与销售,肉品研发、加工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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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作为整个农业食品产业链的前端子行业,饲料行业是连接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综合性产业。大力发展饲料加工业将不仅能够带动饲料作物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而且还可以促进粮食加工、转化的增值,推进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及综合效益。饲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提高粮食利用效率、提升粮食全球采购能力、提供养殖技术信息服务、提高养殖效率、整合肉制品水产品加工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公司在稳固发展饲料业务的同时向下游拓展了生猪养殖业务。此外,公司积极发展种业与动保疫苗业务,实现了农业食品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业务覆盖。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以饲料加工、生猪养殖和农作物育种为主营业务的农业企业,作为一家综合性农业科技企业,公司业务覆盖饲料科技与养殖服务产业链、种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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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饲料业务情况
饲料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包括预混料、浓缩料及配合料。
1、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饲料业务主要包括预混料、浓缩料及配合料。公司在总部建立预混料生产基地,生产各种规格、适用不同动物喂养需要的预混料,在总部直接销售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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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考虑到配合料和浓缩料具有明显的运输和销售半径,为贴近市场、节约成本,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专门从事配合料和浓缩料生产加工的子公司。子公司向总部采购预混料作为原料进一步生产配合料和浓缩料,就近销往当地用户。
(1)采购模式
公司在产业总部层面设立原料供应链中心,原料供应链中心负责采购预混料生产所需氨基酸、维生素等原材料,以及生产配合料、浓缩料需要的玉米、豆粕等大宗原料。在子公司所在地位于大宗原料产地,便于就近采购的情况下,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报经产业总部审批后直接采购。其他辅助原料由各个子公司根据需求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总部预混料的生产采取基地化生产模式,公司在北京市怀柔区建立了全国规模最大的预混料生产基地之一,公司的预混料生产通过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了完整的生产流程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浓缩料和配合料的生产工艺较预混料而言相对简单。因考虑到销售半径及区域细分市场的问题,部分子公司在生产销售浓缩料和配合料的同时,也开始利用总部的核心预混料(一般指1%以下预混料)生产高比例预混料(一般指4%以上的预混料),用于生产和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总部预混料的销售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向下属子公司销售预混料,作为子公司加工配合料和浓缩料的原材料;另一类是直接对外销售预混料。
各子公司生产的浓缩料及配合料销售主要通过买断式的经销模式及直接销售给规模化养殖场的模式。公司通过经销商销售渠道的合理布局和延伸,有效扩大了公司产品销售区域,提高了市场占有率。
(三)发行人生猪养殖业务情况
1、行业内的主要养殖模式
目前我国生猪养殖模式主要包括农户散养和规模养殖,而规模养殖主要有“公司+农户”及公司自繁自养两种模式。规模养殖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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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和公司自繁自养的最大区别为生猪育肥环节是由外部农户完成还是由公司自己完成。在促进我国生猪养殖规模化发展的进程中,“公司+农户”与公司自繁自养这两类模式都能较好地发挥规模养殖企业保障生猪供给稳定的作用。
2、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已建立“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和自繁自养的商品猪养殖模式,各模式下的工艺流程如下:
(1)“公司+农户”养殖模式
农户提供场地及饲养人员,公司提供猪苗、饲料、疫苗、技术服务,肉猪养殖达到上市天龄后公司回收,支付养殖户养殖费用,实现公司与农户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公司+农户”养殖模式流程图如下:
(2)公司自繁自养模式
依靠公司产业链的技术优势,打造祖代-父母代-商品猪产业养殖体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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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过程安全可控。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饲料和动保产品等,大部分饲料及部分动保产品由公司子公司提供。公司各生猪养殖场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及库存量向饲料及动保疫苗子公司或外部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进行采购,经验收后入库。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公司+农户”和自繁自养的养殖模式,以“公司+农户”的模式为主。在“公司+农户”养殖模式下,公司自行培育或向供应商采购仔猪后,将仔猪交由农户按照公司统一的养殖标准进行代养育肥,达到上市标准后由公司组织统一回收对外销售,并根据商定的标准向农户支付代养费用。自繁自养模式下,公司的仔猪由公司自行培育或向供应商采购,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祖代——父母代——商品代”一体化商品猪养殖体系。
公司生猪产品主要为商品代肥猪。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将达到上市标准的育肥猪销售给生猪经纪人,再由生猪经纪人销售给下游屠宰场或食品加工企业,另外公司还有少部分种猪和仔猪直接销售给养殖户,生猪销售大多现款现货。
(四)发行人种子业务情况
公司的种子业务主要集中在玉米、水稻品种。
(1)品种选育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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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子产品加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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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种子业务由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色农华、丰度高科、生物技术公司等结合各自的品种优势开展,以华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为重点区域,经营玉米、水稻等优势种子品种。
公司种子业务经营模式是经营计划指导下的品种权经营。具体而言,公司首先通过自主研发、委托育种和购买等方式获得种子品种的经营权,然后根据公司多年种子经营过程中取得的丰富市场销售经验,制订各品种的制种和推广计划。根据制种和推广计划,公司委托制种单位代为繁种,并对种子进行加工、检验和包装,进入销售体系。公司种子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以下环节:
(1)多种途径广泛获取品种经营权
(2)与制种基地合作,委托制种基地代繁代制种子
在种子的生产环节,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委托制种方式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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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对次年销售数量的预测制定当年的生产计划,确定生产数量和制种面积,然后与全国主要种子生产基地的种子公司签定制种生产合同,确定制种面积、质量要求及其他合同事项,种子公司再将生产任务落实到各农户。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咨询服务,农户负责大田生产,种子成熟后由公司统一回收入库,经检测质量达标后加工包装成成品。在委托制种过程中,农户生产所需的亲本种子由公司提供。根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生产出的种子全部归公司所有,根据法律和合同规定,农户必须将种子全部交给公司,公司向农户支付相应的制种费用,收回种子并作为存货入库。为了确保种子质量和生产活动的合法有序,公司根据《种子法》及配套条例,依据专用的农作物种子委托生产合同来规范预约方和承约方的责任和义务。
(3)公司种子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种子业务的销售主要采取经销模式。
(五)其他主要产品的经营模式
除饲料、养殖和种子核心业务外,公司其他主要业务包括动保疫苗、饲料原料贸易等。
1、动保疫苗业务情况
随着国内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进程不断加快,养殖企业和养殖场户面临的疫病防控风险不断加大,对于动物疫病的防治日益重视,推动了国内兽药市场的快速发展。2012-2020年,国内兽药产品销售规模由402.36亿元增长至620.9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57%。
公司动保疫苗产品主要由兆丰华(南京)及其分子公司生产、销售。公司动保产品包括畜禽类使用的动保产品、疫苗等,目前以猪用动保产品为主。
2、饲料原料贸易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饲料原料贸易主要品种包括玉米、豆粕等。
公司饲料原料贸易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右信供应链、易富农商贸等运营。公司利用大宗饲料原料集中采购、规模采购及期现结合的采购优势,同时结合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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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生产与饲料原料贸易一体化的产业优势,涉足饲料原料贸易业务。公司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与国内外优秀的供应商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优质饲料原料供应的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谨慎控制采购风险。
(六)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产品不存在海外销售的情形,发行人仅通过境外子公司DABEINONGNORTHAMERICA,INC.(美国)、DBNBCARGENTINAS.R.L(阿根廷)等开展少量的境外原材料采购和农业技术研发活动。
(七)行业许可认证
1、主要生产许可或资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主要子公司取得的、与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关的主要许可或资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饲料生产许可证、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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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或养殖场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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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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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回执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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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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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取得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为183项。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秉承企业文化“报国兴农、争创第一、共同发展”的核心理念,发扬“谦虚、协作、勤俭、创新”的企业精神,弘扬“正心、正气、正思、正言、正行”的正能量文化,以成为国际一流的农业科技企业为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致力于以高科技发展中国的农业事业。公司坚持“平台战略”、“智慧大北农战略”、“生物技术创新战略”三大核心战略,以农业生物技术为核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产品与科技服务,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大北农解决方案。
(二)公司经营计划
1、围绕主营业务,建设专业团队,加大产业协同
公司将继续牢固树立饲料科技产业的核心基础地位,重点发展作物科技产业,稳固发展生猪养殖产业,抢抓市场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努力完成2022年的经营目标。公司通过推动全员学习,鼓励全员加强专业学习和技能提升,推动实现科研人才高素质,干部人才年轻化,服务人才专业化,组织建设战斗化。公司进一步加大产业间协同,实现多轮驱动,饲料科技产业、养猪科技产业、作物科技产业、动保疫苗科技产业,各产业协同并进,资源整合、产业链整合、获取产业链前中后各端协同效益。
2、稳固饲料科技产业,提升科技及服务能力
饲料科技产业作为公司发展的基础核心产业,通过文化引领,创业创新,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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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发展,抢抓猪料、反刍料、水产料、水产微生态的市场机遇,实行1+N战略,强化区域坐庄战略,一省一策,向上链接原料供应链,向下融入畜禽产业链,提升科技与服务能力。公司将继续稳固猪料前端料、高端料作为核心的优势地位,在牛羊反刍料、水产料、微生态饲料等进行多品种差异化,销售规模上实现新突破。根据区域集群特点,统筹区域事业群的资源、人力、客户优势,工作前置,形成区域发展合力。
3、稳健发展养猪科技产业,形成精细化管理体系
公司将稳健发展养猪科技产业,继续科学利用现有产能,严抓生物安全防控,完善防控措施,加强疫病控制,饲养管理,提升养殖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建立高效运营机制,提升养殖业务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优势,以种猪育种为核心,优化种猪种群,不断完善精细化饲养管理体系。此外,打造种猪资源优势,依托养猪研究院,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在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营养管理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
4、坚持科技创新为核心,增强种子科技产业竞争力
种子产业作为公司发展的科技驱动产业,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培育公司作物科技产业的持续竞争力,扎实推进作物产业稳健增长,继续强化公司生物育种的先发优势,推动新一代技术的研发工作,加大和行业种子企业的合作范围,拓宽玉米适宜种植区域。公司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政策中树立第一目标,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共创共享机制,整合全球优势资源,为将来国际国内双轮驱动战略打好坚实基础,为未来行业的快速发展积极做好技术储备、产品储备和人才储备。
5、强化财务管理、增强融资力度,支持公司发展
公司建立快速度、强驱动、高绩效的总部,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加大融资力度,拓展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在公司债融资、股权融资方面拓展融资路径;在银行间市场的中票、短融、超短融等工具方面积极寻求银行同业的金融支持;在公司总部授信融资、地方公司担保抵押融资等方面进行融资服务公司业务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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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在涉农融资工具、政策融资工具等方面积极探索,以服务于公司各大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规划是按照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的,是以现有业务为基础和前提,是对现有业务的充实和提高,目的在于抓住发展机遇,打造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与增长。
六、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共5项,具体如下:
(一)中行无棣支行诉四季青公司、华佑畜牧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如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之“七、对外担保事项”所述,2019年发行人下属公司华佑畜牧为第三方四季青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四季青公司向中行无棣支行借款到期尚未清偿,中行无棣支行以借款人四季青公司及担保人华佑畜牧及其他担保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鲁1623民初3423号),判决四季青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2,453,107.12元,并承担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华佑畜牧对上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其他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四季青公司追偿。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书》((2020)鲁16民终889号),判决维持原判。
根据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鲁1623民初3423号)、《民事裁定书》((2020)鲁1623执保157号),华佑畜牧名下三宗不动产被查封冻结。该等资产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账面值为1,364.69万元。
截至2022年
月
日,上述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华佑畜牧的资产查封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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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行无棣支行诉荣昌农牧、华佑畜牧、华特希尔、恒利源种猪、华麟牧业、三角洲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荣昌农牧借款逾期未偿还,中行无棣支行以借款人荣昌农牧及担保人华佑畜牧及其三家子公司(华特希尔、恒利源种猪、华麟牧业)、三角洲集团、李文霞、张维强、田荣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鲁1623民初3421号),判决:
1、荣昌农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9,454,326.98元,并承担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若荣昌农牧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荣昌农牧和三角洲集团抵押的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3、华佑畜牧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对第1款约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荣昌农牧追偿。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8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书》((2020)鲁16民终1376号),判决维持原判。
根据无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鲁1623民初3421号)、《民事裁定书》((2020)鲁1623执保
号)及发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截图及不动产登记查询档案,华佑畜牧银行存款
12.48
元被冻结,华佑畜牧名下
宗不动产权、车辆、部分股权被查封。上述查封的华佑畜牧名下
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截至2022年
日的账面值为3,554.6万元;查封华佑畜牧三辆车辆账面价值为
1.69
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法院已划扣华佑畜牧银行存款536.14万元,其余部分尚未执行完毕,华佑畜牧的资产查封冻结尚未解除。
(三)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李文霞、华佑畜牧、山东恒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城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月26日,李文霞、华佑畜牧与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山东智城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借款人李文霞、华佑畜牧出借2,800万元借款。因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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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欠付借款本金1,060万元,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李文霞、华佑畜牧、山东恒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城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2021年10月4日,无棣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鲁1623民初3142号),判决:被告李文霞及华佑畜牧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968.06万元(2021年8月26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2022年8月22日,无棣县人民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2022)鲁1623执1391号),要求李文霞、华佑畜牧履行上述判决中的义务。法院已冻结华佑畜牧银行存款288.60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四)收购九鼎集团涉诉事项
2022年1月发行人与杨林、九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以
13.2亿元的价格收购杨林持有的九鼎集团30%的股权。同时,发行人与杨林、九鼎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就九鼎集团剩余70%的股权继续收购事宜达成框架性约定。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已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6.6亿元。因九鼎集团无法满足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等问题,公司多次与交易对方沟通调整作价未果,且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发行人暂缓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2022年8月,发行人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九鼎集团股东杨林以发行人为被告、九鼎集团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96亿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495万元(暂计至2022年7月25日,此后违约金至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止。违约金计算方法:每迟延一天付款,应按照迟延部分价款0.5‰计算违约金);(3)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419.76万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发行人收到上述起诉状后,以杨林构成根本违约为由,以本诉原告杨林为反诉被告、九鼎集团为第三人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1)判令解除大北农与杨林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书》;(2)判令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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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大北农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1,766.6万元,并配合大北农办理已纳个人所得税24,233.4万元的退税手续;(3)判令杨林支付大北农原告利息损失等。上述案件经法院受理立案后,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2月两次开庭,进行了证据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等审理程序。2023年4月10日,发行人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6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公司向杨林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3.96亿元为基数按每日0.5‰的标准自2022年7月2日计算至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止)。(2)公司向杨林支付律师代理费419.76万元。(3)驳回公司的反诉请求。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206.7538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32.09万元,均由公司负担。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发行人已于2023年4月23日提起上诉,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二审尚未开庭。
(五)收购正邦科技部分下属公司涉诉事项
2022年2月,发行人与正邦科技、共青城市正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川农饲料有限公司三家交易对方、德阳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标的公司及担保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林峰签署《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收购正邦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持有的德阳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饲料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约为20-25亿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正邦科技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正邦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为本次交易中正邦科技等交易对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协议签订后,发行人向正邦科技预付了5亿元预付款。
由于正邦科技在配合审计、评估、解决尽调中发现的问题、预付款用途等方面违反协议约定等,发行人认为正邦科技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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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质押股权行使优先受偿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案件已被法院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案件的被告正邦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已分别进入预重整及破产重整程序:
(1)正邦科技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正邦科技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2022)赣01破申49号之一],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正邦科技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正邦科技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2)赣01破申49号之一],通知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正邦科技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正邦科技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2)正邦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2022年10月28日,正邦集团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赣01破51号《民事裁定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正邦集团的重整申请;正邦集团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2)赣01破38号之一],通知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正邦集团债权人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发行人已向正邦科技、正邦集团的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递交债权申报。
七、对外担保事项
(一)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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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47,924.65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余额为12,914.46万元。
(二)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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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合资的参股公司,2019年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业务发展需要向光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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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由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按参股比例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对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692.88万元。
(三)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客户或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华佑畜牧对其他公司的担保
1、已履行审批及公告程序的对外担保
华佑畜牧为发行人于2017年收购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的业绩承诺期为2018-2020年,原实际控制人为田荣昌(于2019年6月突发疾病去世)。荣昌农牧、四季青公司为田荣昌的关联方,历史上与华佑畜牧曾存在业务往来,在原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团队业绩承诺期内,华佑畜牧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报告期以前至2019年,华佑畜牧存在为荣昌农牧、四季青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华佑畜牧为荣昌农牧、四季青公司的续贷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金额共计3,90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披露对外担保公告。因田荣昌去世,上述对外担保贷款存在逾期并涉及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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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上表第1、2项涉及的诉讼金额超过一千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之“六、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之“(一)中行无棣支行诉四季青公司、华佑畜牧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以及之“(二)中行无棣支行诉荣昌农牧、华佑畜牧、华特希尔、恒利源种猪、华麟牧业、三角洲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针对上表第1、3项担保的担保合同由华佑畜牧签署于发行人并表华佑畜牧前,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的对外担保无需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2月28日下发《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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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越权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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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田荣昌去世后,发行人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接管荣昌育种生产经营权和终止原业绩承诺的议案》,提前将华佑畜牧的生产经营权交由公司全面接管,并于2019年9月向华佑畜牧委派新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团队。发行人接管华佑畜牧后经自查发现华佑畜牧原实际控制人及原高管团队存在隐瞒的、在发行人收购前华佑畜牧持有的无棣农商行股权出质但未解除质押登记以及在发行人收购后越权代理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在发行人自查发现前均未通过上市公司及华佑畜牧(新三板股转系统)进行审议及披露。针对该等担保事项,发行人于2020年3月14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荣昌育种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将上述担保事项进行披露,并在后续披露相应进展公告。前述担保情况如下:
(1)华佑畜牧持有的无棣农商行股权质押登记未注销情形
华佑畜牧持有的无棣农商行的2,000万股股份存在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四季青公司,质押设立登记日期为2016年11月17日(发生在发行人收购华佑畜牧之前)。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部分质押的股权的账面值为3,200万元。
根据发行人从四季青公司获得的资料(无棣农商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档案复印件),其中包括有质权人四季青公司、出质人华佑畜牧及借款人华育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签订的《反担保质押合同》复印件,载明四季青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华育公司向无棣农商行借款2,000万元((无棣合行)流借(保)字2015年第1202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华佑畜牧为华育公司向四季青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将其持有无棣农商行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四季青公司。
根据发行人从四季青公司获得的加盖无棣农商银业务讫章的《贷转存凭证(借款借据)》《贷款还款通知单》扫描件显示,华育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取得短期农业保证贷款2,000万元,合同号为2015-12020,到期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本金和利息还款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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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主张或要求行使质押权,上述借款的担保责任和反担保责任解除。
(2)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越权代理担保情形
1)基本情况
华佑畜牧涉及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越权代理担保的情况如下:
2)越权担保发生的原因
发行人2017年收购华佑畜牧时约定华佑畜牧原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对华佑畜牧2018年至2020年的业绩做出承诺,且由于华佑畜牧为新三板挂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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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业绩承诺期内的日常经营活动由原实际控制人田荣昌和原管理团队继续负责。后由于田荣昌意外去世,发行人提前接管华佑畜牧的生产经营后自查发现原实际控制人及原高管团队存在隐瞒为其关联人借款而越权由华佑畜牧提供反担保事宜,上述越权担保均未履行华佑畜牧自身以及发行人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越权担保涉及的担保诉讼情况如1)中表格所示,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上述债权人已经向担保人(三角洲集团)提起了诉讼,要求三角洲集团承担担保责任,该请求均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上表第2、3项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三角洲集团以抵押物代偿债务。
2022年10月11日,无棣县人民法院向华佑畜牧公告送达(2022)鲁1623民初2117号、(2022)鲁1623民初2115号判决文书。
针对上述表格第2项反担保,无棣县人民法院判决:荣昌物流支付三角洲集团代偿款4,702,264.34元,华佑畜牧及其他反担保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荣昌物流追偿;华佑畜牧及其他反担保人支付三角洲集团违约金(自2021年10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4,702,264.34元为基数,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偿还后有权向荣昌物流追偿;
针对上述表格第3项反担保,无棣县人民法院判决:华育公司支付三角洲集团代偿款5,027,918.62元,华佑畜牧及其他反担保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华育公司追偿;华佑畜牧及其他反担保人支付三角洲集团违约金(自2021年10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5,027,918.62元为基数,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偿还后有权向华育公司追偿。
2022年10月19日,华佑畜牧就上述两个案件均已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以无棣县人民法院未采取合理方式向华佑畜牧送达诉讼材料即缺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且华佑畜牧签署的反担保合同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反担保合同对华佑畜牧不发生效力等为由,请求撤销上述一审判决,将上述两个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依法改判华佑畜牧不承担责任。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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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上市公司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已作出如下承诺:
②本人确认本人具有履行《承诺书》及本补充承诺书项下义务的履约能力。
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书》及本补充承诺书,本人同意上市公司有权将与本人履行承诺所应偿付给上市公司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者扣减。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目前持有公司1,014,200,026股份,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还对外投资了多家企业,包括控股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的持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履行其承诺的能力。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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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华佑畜牧存在3项因前实际控制人越权代理涉及的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是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隐瞒为其关联人借款而越权由华佑畜牧提供反担保事宜,上述越权担保均未履行上市公司和华佑畜牧(新三板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发行人已委托诉讼代理律师对该等越权代理担保产生的诉讼进行应对。
(3)就上述华佑畜牧持有的无棣农商行2,000万元股权质押及3项越权担保事项,上市公司在自查发现后及时充分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已承诺如该等事项导致华佑畜牧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偿付责任,其愿意承担该等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承诺合法有效、清晰可执行,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切实具备履约能力,因此,上述华佑畜牧涉及的越权担保事项不再继续对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
八、行政处罚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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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
辨识,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资料;
2、未对从事有限空间
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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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项处罚发行人未留存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安县应急管理局就该项处罚出具了说明文件,对处罚情况予以核实,并确认不存在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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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处罚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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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项处罚发行人未留存行政处罚决定书,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就该项处罚出具了说明文件,对处罚情况予以核实,并确认不存在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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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最近一期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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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认定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8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2年6月6日,决议日前六个月至2022年12月,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1)北京大北农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创基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存在已认缴科创基金但尚未实缴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发行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为40,100.00万元的科创基金。科创基金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为2.00亿元,出资比例为49.875%,担任有限合伙人;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金额为2.00亿元,出资比例为49.875%,担任有限合伙人;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100万元,出资比例为0.25%,担任普通合伙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对科创基金的实缴出资额为9,861.72万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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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合伙人委托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大北农科创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发行人对科创基金具有控制权。
上述五家企业与科创基金的投资方向相一致,系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该产业基金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且发行人能够控制该基金投向,公司持有的上述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北京平谷科创大北农国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谷基金)
2022年4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基金管理”)、发行人控制的科创基金与北京市谷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为10,200.00万元的平谷基金。平谷基金的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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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普通合伙人;科创基金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出资比例49%,担任有限合伙人;北京市谷财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出资比例49%,担任有限合伙人;截至2022年12月12日,科创基金对平谷基金的实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委托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大北农科创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发行人对平谷基金具有控制权。
(3)海南崖州湾南繁国际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繁科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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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不用于或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2、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公司不以增资、借款、担保等任何形式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及控股股东未设立财务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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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增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8、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之日,公司新增股权投资共13个,详细情况如下:
(三)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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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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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问题7-1的规定,发行人的融资代偿款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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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科创基金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上述投资均系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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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同行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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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的饲养;牲猪的饲养;提供牲畜、家禽饲养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养殖设备租赁;厂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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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上述被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涉及饲料、养殖、种业、动保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高度的协同性,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其他企业
1)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信互联”)
①基本情况
农信互联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之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农信互联25.9398%的股权,同时发行人为北京农信众帮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农信众帮”)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农信众帮间接持有农信互联22.04%的股权。农信互联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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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农信互联与发行人的关系
此后,农信互联作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独立运营。经过多年发展,农信互联已通过“猪联网”产品建立完整的养殖服务生态圈,为养猪户提供从进猪、喂养、配种、转群、免疫、销售、存栏等一体化的智能养猪管理平台,其中企业运营管理SaaS系统为养猪户提供更适合养殖行业的日常运营与财务管理系统;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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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AIOT系统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人猪行为识别、猪场盘点估重及疫病预警等,提高管理者决策效率及准确性;生猪线上交易平台缩短交易链条,养殖户及下游屠宰厂、肉制品加工企业通过该平台发布生猪供需信息并达成交易,提升生猪流通效率。同时农信互联在“猪联网”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面向饲料及投入品企业搭建了“饲联网”,向行业下游发展,搭建了服务屠宰、肉食品企业的“食联网”,向行业横向发展,面向水产及反刍行业搭建了“渔联网”、“羊联网”、“牛联网”等涉农平台,将服务逐步投向了饲料、屠宰、食品、水产、反刍等农业各细分产业,提供面向不同应用场景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发行人主业与农信互联主业存在协同效应,与农信互联的战略合作旨在技术、资源、渠道上实现共享和互补,有利于提升双方业务的综合竞争力。一方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农信互联的平台系统对自身猪场、饲料厂等进行智能化管理,提升经营效率;通过交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触达上游饲料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养殖户、屠宰场和经销商。另一方面,农信互联借助发行人深耕农业多年的丰富经验,对数智化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产品性能,增加用户体验,更好的服务农业产业客户;以集采或撮合模式,推广包括发行人在内客户的饲料、生猪等产品,为客户提供稳定且高质量的供应,保证服务质量。
③未将农信互联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具体依据和理由
公司投资并设立农信互联旨在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为拓展业务领域、战略布局农业互联网,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升级,围绕养殖全产业链创新创业,最终实现向养殖全产业链服务的目标,农信互联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关系。
目前,公司不再具有农信互联的控制权,但长期来看,依然具有产业上的协同效应。公司看好农业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前景,仍计划长期战略持有农信互联的股权,不以出售或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报告期初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之日,在农信互联业务逐步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未主动减持农信互联的股权。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农信互联的投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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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信互联的长期股权投资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对本次发行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假设公司对农信互联投资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截至2022年9月30日,其账面价值与目前界定的财务性投资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46%,未超过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对农信互联的投资不属于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综上,假设将农信互联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条件和发行方案构成实质性影响。2)北京农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信数智”)、厦门农信渔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信渔联”)
农信数智、农信渔联基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及现代企业先进管理理念,为农牧养殖垂直产业链参与者提供面向不同应用场景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其自主研发的产品包括企业运营管理SaaS系统、智能养殖AIOT系统、农信商城交易平台、国家生猪市场等,通过上述产品的组合联动,向饲料、生猪、水产等不同农牧行业客户提供一体化生态平台“饲联网”“猪联网”“渔联网”等。
发行人对农信数智、农信渔联的投资旨在技术、资源、渠道上实现共享和互补,对传统农业业务进行信息化和智能化升级,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通过交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触达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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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服务的目标,通过股权合作更好地为发行人及养殖户提供移动平台的业务管理服务。系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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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龙头农业互助公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头农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之日,龙头农业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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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设立目的,该投资系发行人响应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等的号召,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投资。因该企业为投资平台且发行人并未实际控制该企业,该企业实际且有可能对外投资部分业务与发行人无明显协同效应领域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因此上述投资为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1)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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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上述被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涉及饲料、养殖、种业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高度的协同性,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1)山东华匠农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匠”)
山东华匠主要从事农牧装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涵盖猪用栏位设备、自动给料系统、环境控制系统、智能饲喂系统等,上述投资系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种科技”)
爱中科技主要产品为爱种网,致力于打通种子等农资行业信息流,以“互联网+种业”作为业务根基,为种子企业、经销商和农户服务。同时爱种科技还向农药、化肥、农机、种植服务、农产品流通等各个领域拓展。
3)山东无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棣农商行”)
无棣农商行成立于1996年1月,主要从事存贷款等业务,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发行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累计购买华佑畜牧(原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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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83.65%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华佑畜牧持有的无棣农商行股权。发行人持有无棣农商行股权比例较低、对其不构成重大影响,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核算,属于财务性投资。4)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农商行”)长丰农商行成立于1999年9月,主要从事存贷款等业务,2015年5月,发行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60.00%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长丰农商行股权。发行人持有长丰农商行股权比例较低、对其不构成重大影响,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核算,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8、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为7,598.52万元,为支付的融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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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1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根据上述分析,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为46,127.6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42%,占比较低,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
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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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农业发展
2、国家政策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强种业创新、现代食品、农机装备、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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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改进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工作,建立差别化评价制度。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建设种业科技强国。”农业科技创新可有效支撑乡村振兴战略。
3、饲料行业集约化进程加快带来机遇与挑战
在下游养殖行业集约化程度不断提升、“禁抗令”的全面实施、落后产能淘汰等因素的综合推动下,我国饲料行业的集约化趋势显著。更加丰富的供给,推动全国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
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数据,2019年至2021年,我国饲料总产量由22,885万吨增长至29,344万吨,与此同时10万吨以上规模饲料生产厂家数从621家增长至957家,其产量占比也从46.6%增长至60.3%,饲料行业的劣势企业正在被逐渐淘汰、收购,饲料行业将呈现强者恒强、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
在促进农业大力发展、全面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背景下,饲料行业的市场格局发生变化、集约化程度快速提高,在给行业内企业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当前是应对行业挑战、抢占行业先机的有利时机。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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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支柱产业,公司将紧紧抓住行业机遇,通过新建饲料生产项目,提升公司饲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饲料行业领先地位。
4、科研实力对推动养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
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人才和科研实力对养猪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良种是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升生猪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种猪的遗传育种与品种改良是养猪业得以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国内种猪长期依赖进口,缺乏健全的种猪育种体系和生物安全控制体系。我国专注种猪生产的企业中,普遍规模处于中小型企业,育种素材少,无法建立专业化的基因库和专门的育种实验室,无法进行分子育种的研究与应用。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立起更现代、更强防疫的种猪繁育体系,向社会提供更健康和更优良的种源产品。
5、信息化技术推动智慧农业发展
《“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将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作为“十四五”期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鼓励发展智慧种业,智慧畜牧,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
此外,农业行业作为传统行业,信息化起步较晚,且由于其行业特性,大多数农业企业地处偏远。因此农业企业在生产、管理、运营以及营销建设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信息化技术对企业管理效率的改善仍然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加速农业企业向智慧农业方向发展。公司目前已具备一定信息化基础,但随着公司经营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业务领域的扩张,公司信息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落实发展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
本次饲料生产项目系基于当前饲料行业整体集约化进程下,公司应对饲料行业挑战、抓住行业机遇的战略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稳固行业领先地位做出贡献。本次养殖研发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优势,以种猪育种为核心,优化种猪种群,形成精细化饲养管理体系,打造种猪资源优势,提升养殖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实施后可以为公司总部人员办公、研发与技术创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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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高质量的办公及科研环境,未来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研发场所将围绕生物育种、生物饲料、农业生物制剂、农业大数据、农业人工智能等现代农业关键核心技术进行研发。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智慧种业,智慧畜牧,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推进公司各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融合应用、农业产品加工信息化及农产品电子商务,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和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加快公司对市场信息的反馈和处理速度,加强与客户的联系与沟通。本次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将全面提高公司研发和管理的综合竞争力。
2、增强资本实力,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增长。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股权融资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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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书》中予以披露。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发行底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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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果确定。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三)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296.1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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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邵根伙,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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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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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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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调查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34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305,04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3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99,999,959.64元,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366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2,194,999,959.64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19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5103000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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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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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未未包含利息金额,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之“(1)、(2)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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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河南西平年产18万吨配合料项目”等14个建设项目
公司将“农业互联网与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总额为71,416万元用于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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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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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收购荣昌育种股权
公司将“农业互联网与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28,033.05万元变更用于收购荣昌育种股权。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继续收购荣昌育种股权
公司将梁野山二期猪场建设项目、北京怀柔创新基地配套设施扩建及追加益阳猪场固定资产建设投资的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合计19,071.67万元变更用于继续收购荣昌育种股权。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新型肥料及农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及大北农大兴生物制品基地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完成。河南西平年产18万吨配合料项目、广东丰顺新建年产24万吨猪全价配合饲料项目、福泉大北农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南宁绿色巨农10万吨预混料项目及广东阳江科技园24万吨猪料项目也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还有部分结余资金,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以上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1,323.6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用于新型肥料及农药产业化基地项目与大北农大兴生物制品基地项目,其中882.92万元用于新型肥料及农药产业化基地项目,440.69万元用于大北农大兴生物制品基地项目。募投项目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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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如下:
1、饲料项目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饲料生产的建设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受2018年出现的非洲猪瘟影响,生猪养殖存栏量下降导致的终端需求减少所致。
2、新型肥料及农药产业化基地项目
3、大北农大兴生物制品基地项目
大北农大兴生物制品基地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实施主体北京科牧丰根据市场调整及公司规划转型为以动物诊断制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宠物疫苗、反刍疫苗的研发为主所致。
4、收购荣昌育种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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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荣昌育种股权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荣昌育种受2018年非洲猪瘟和市场行情的影响,跨区域销售受到严重影响,荣昌育种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0万元,未能达到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4,800万元。2019年6月11日荣昌育种原实控人田荣昌先生突发疾病不幸身故,原业绩承诺管理团队部分核心成员亦发生较大变动。公司认为在该情形下,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经营管理义务和业绩承诺约定。为了及时减少公司损失,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抢抓养猪机遇期,公司决定提前全面接管荣昌育种的生产经营权,并终止原业绩承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原业绩承诺管理团队及田荣昌先生继承人向公司支付12,520万元作为业绩承诺补偿,并终止原业绩承诺的约定。
(七)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取得募集资金净额219,41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及利息226,955.72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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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饲料生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饲料生产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养殖规模化率的提升直接拉动工业饲料的市场化需求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规模化程度较低,同时生猪养殖行业普遍存在生产能力低、生产硬件设备差等现象,特别是非洲猪瘟爆发以来,全国范围内小规模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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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饲料行业规模化发展是行业发展趋势
(3)加快公司饲料产业布局,扩大市场占有率
饲料生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出于运输成本的考虑,饲料从生产端到销售端通常存在运输半径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配合料的运输半径为60至100公里,随着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畜禽配合料的经济销售半径提升至200公里以内,浓缩料为150至200公里,预混料为300到500公里。因此,饲料生产企业多采取属地经营的模式,饲料企业为实现销售规模的快速发展,需合理选址增设生产基地,扩大产销覆盖范围。本次建设的饲料生产项目,将继续深化公司的饲料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农业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
饲料行业是连接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关键环节,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国家出台了明确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支持行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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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将做强现代饲料工业作为“十四五”期间全国畜牧兽医行业重点发展任务。
(2)饲料产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公司饲料业务发展成熟,具备管理和运营基础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强大的营销网络、技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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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体系以及原料供应链中心,公司业务遍及东北、新疆、云南、福建、广东、河南、内蒙等全国广大区域。依托公司强大的产品体系和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各地的产品销量和收入稳步提升。公司原料供应链中心收集原材料市场供需信息,即时监测、分析原材料市场变化,推行核心原料及部分大宗原料集中统一采购,全球范围加大战略原料进口比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效益,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具备扎实的管理和运营基础。
(二)养殖研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养殖研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养殖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养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生猪养殖全流程的技术研发体系。本项目以猪和猪场为核心,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本项目可提供场地支撑公司养殖研发与示范,共同推动养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公司的养殖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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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开展养猪全产业链单元的展示示范,通过接待接洽学生参观、行业调研、政府考察、教育培训和研究实践等,成为养猪全系统和大北农文化的对外窗口,提高社会对大北农事业和文化的认知,树立科学、智能、生态、环保和美丽猪场的成功样板,建立养猪体系“产、学、研、用”的融合平台,带动集团内外猪场的高效稳定运行和持续升级优化,强化大北农社会影响力。
(2)项目有利于提高生猪品种质量和综合提升养猪产业生产效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猪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为解决肉食品供应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然而由于资源、技术分散,繁育体系没有完全建立,以及选育方法落后,优良种猪产业没有形成,部分杂乱种猪充斥市场,合格优良种猪的质量和数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目前国内市场优良的三大主流瘦肉猪品种的选育和原种生产技术被少数跨国公司控制,对全世界养猪业的种猪和资源技术形成垄断,也导致了我国种猪繁育体系核心种质对国外猪种形成了严重的依赖性,尤其是导致了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复杂的猪病大国。研究和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降低发病率,提高免疫力,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粮食的消耗量,提高猪肉的内在品质,保障食品安全,是我国生猪养殖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3)项目有利于提升优质种猪的供应,推动完善良种繁育体系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良种是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升生猪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种猪的遗传育种与品种改良是养猪业得以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国内种猪多年来一直依赖进口,主要系国内没有健全的种猪育种体系和生物安全控制体系。我国专注种猪生产的企业中,规模普遍处于中小型企业,育种素材少,多数没有建立专业化的基因库和专门的育种实验室,无法进行分子育种的研究与应用。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立起更现代、防疫能力更强的种猪繁育体系,向社会提供更健康和更优良的种源产品。
(4)项目有利于助力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施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主要业务包括饲料、种业、生猪养殖,以及动物保健、植物保护等领域。公司长期发展目标是成为国际一流的农业科技企业,致力于以高科技发展中国的农业事业。公司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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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战略、智慧大北农战略、生物技术创新战略三大核心战略,以农业生物技术为核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产品与科技服务,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大北农解决方案。
在生猪养殖方面,公司会继续科学利用现有产能,继续严抓生物安全防控,完善防控措施,加强疫病控制、饲养管理,提升养殖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优势,以种猪育种为核心,优化种猪种群,形成精细化饲养管理体系,打造种猪资源优势,依托公司的养猪研究院,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在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营养管理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
(1)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专门列项强调生猪生产,要求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生猪产业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位置。从2019年到2021年,每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针对生猪生产专门明确政策方向和基调,足见中央对生猪产业稳产保供的高度重视。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放到了“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的议题中,体现了我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现了从污染治理到产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文件指出,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
2021年9月份,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建立了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保持能繁母猪存栏量在保有量的合理区间波动,生猪市场供应以及猪肉产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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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合理大幅波动。
(2)公司多年发展储备了大量的养猪科技人才和雄厚的科研实力
综上,公司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三)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有助于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在现有创新资源基础上,全球范围内聚焦创新领军人才,在种业转基因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公司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与成果,集成转化为具有全球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新产品与服务,力争成为全球农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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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创新策源地。公司应用生物技术开发新型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投入品。通过“集成测试创新平台”与“成果中试熟化转化”两大自主创新特色模式,在新基因新材料挖掘创制、标准化生测体系建立、基因组编辑、杂种优势利用、免疫诱抗蛋白、霉菌毒素检测、乳酸菌多层微囊包被、猪腹泻疫苗研发及防控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开发出多种新型饲料添加剂、生物饲料、水稻和玉米新品种、动物疫苗、动物保健品、生物农药、生物肥料产品。
公司在农业领域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投资更多的资金用于购置荧光显微镜、SDS序列检测器、落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多功能酶标仪、离心机+水平转子及荧光定量PCR仪等高端实验设备,不断提高实验效率、提高检测灵敏度,同时不断优化不同的研发平台,使得研究范围更广、更深入,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落实公司规划战略,力争成为全球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
(2)项目实施有助于全面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实力
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力争建成为全球领先的具有标志性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中国现代农业高技术集中原始创新基地,建成后可以为公司总部人员办公、研发与技术创新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办公及科研环境,将围绕生物育种、生物饲料、生物制剂、农业大数据、农业人工智能等现代农业关键核心技术进行研发,全面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实力。项目是集成科研办公中心、生物技术与种业中心、创新实验中心、农业微生物与安全投入品中心、实验中心及会议中心等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发总部基地。
(3)项目实施有助于解决迫切的办公需求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部的办公人数接近千人,办公地点较为分散,现有租赁办公场所已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办公需求。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建成后,可为总部办公及研发人员提供较为集中的办公场所,能较好的满足上述人员的办公及科研需求,方便企业经营管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研发投入的增加,研发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等后台支持人员的规模必将进一步增加,建设具有研发、信息化管理、学术交流、技能培训、产品展示、综合管理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楼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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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我国重要发展战略之一,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建设种业科技强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和创新。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实施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饲料、水稻和玉米新品种、动物疫苗、动物保健品、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产品方面的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动公司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具备相应的科技实力和研发经验
公司依托科技资源和创新环境,坚持以“科技创新”作为立企之本,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自主研发为主,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多种等途径为辅,形成了国内领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建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饲用微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作物生物育种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部作物基因资源与生物技术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国家级研发机构,饲料安全生物调控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北京市畜禽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作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物生物育种北京市工程实验室等11个省级认定研发机构,拥有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8大研发中心。
公司广泛布局养殖科技及为养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辅之高效的研发机制,在生物育种、畜禽饲料、动保等农业领域研究成果丰硕。公司及子公司于2011年、2015年、2019年共四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2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13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以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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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持续快速成长,已经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
综上所述,公司建设形成了成熟的研发体系,本次项目的实施具备良好的技术团队,项目的实施具备坚实的基础。
(四)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提升农业企业信息化程度,有助于实现智慧农业
近年来,我国农业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农业企业由原来粗放式、分散式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智慧化方向发展,企业的竞争逐步加强。数字化信息系统有利于推进饲料产品加工信息化,加强畜牧精准饲喂,农产品产能监测,实现农业生产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2)增强业务协同,加强集团统一管控
公司以科教兴农为己任,深耕于农业产业的发展。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形成作物种植、饲料动保、育种养殖的农业产业链。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员工人数及经营主体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末,公司员工总数超过20000人,技术创新团队规模接近2800人,合并范围内公司272家,在全国建有近10000个基层科技推广服务网点。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集团化管控的难度增大、集团化服务能力亦面临重大挑战,公司目前使用的信息化系统,主要服务于饲料产业经营管理,已无法满足公司目前较为多元的业务领域,庞大的业务体系以及日益增长的研发科技信息化需求。公司集团统一管控和生产的精细化、个性化管理需求日益突出,有必要在科研、生产、营销、管理、财务等领域全面升级数字化水平,构建新型集团化管理体系,以协同资源、加强整合、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优化投入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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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借助数字化技术,结合公司经营特色,建立以信息化系统为媒介,打造供应商、客户为服务对象的业务前台,以供研产销为核心,打造符合公司各产业特色及发展需求的产业中台,以效率提升为基础,打造结合人力、办公、财务为主的共享后台,通过前中后台数字化体系搭建大北农智慧农业平台,在效率提升的同时,满足产业发展特色,激发大北农组织活力,并将公司与供应商、经销商、客户有机结合。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可支持公司未来产业多元化扩展,推动公司全产业链建设,最终发展成为数字化、平台化、智能化的大型综合现代化智慧农业集团。
(3)满足业务快速扩张的信息化需求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企业信息化软件从本地化开始向平台化、移动化、云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随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成熟及应用,企业信息化软件的功能应用亦不断迭代扩展,逐渐从单一功能向多样化、定制化功能等方向延伸。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倡进一步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将继续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将发展智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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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作为“十四五”期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鼓励发展智慧种业,智慧畜牧,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本次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智慧种业,智慧畜牧,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推进公司各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融合应用、农业产品加工信息化及农产品电子商务。此外,先进的数字化信息系统作为农业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突破的重要抓手可有效提高农业企业科技创新效率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数字化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智慧大北农战略作为公司核心战略之一,旨在利用信息技术,构建统一的数字化智慧运营平台。本次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核心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成为国际一流的农业科技企业的战略目标。
(3)公司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了多维度的组织治理结构,横向有集团、产业、事业部层级,垂直有各产业的区域管理体系,管理权责分明,组织结构稳定,便于信息化项目实施。
(4)公司具有较为成熟的应用实践经验
公司信息化系统布局较早,目前已初步实现数字信息统一管理,打通了集团、产业、事业部、单位等各种组织的信息边界,基本消除了信息孤岛,实现了供应链、财务、人力、办公信息化管理。公司在历史上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过程中,积累了不少信息化实施和应用的宝贵经验,也锻炼了一批信息化应用人才,具有较为成熟的应用实践经验。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58,288.8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持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7.47%。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产规模迅速提升,营运资金投入量较大。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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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年产24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皇马工业集中区四区,项目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桂(2017)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309号。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土地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该项目用地后受非洲猪瘟等影响未启动建设。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情况说明》,确认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在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和完善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后可在该宗土地上实施项目建设。2022年9月,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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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就该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继续落实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2,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439.70万元。设计产能为24万吨/年。
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50703-05-03-006196)。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要,公司将此项目投资总额由10,0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已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对增加投资额后的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仍为2018-450703-05-03-006196。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出具的《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钦环审[2022]100号)。
(2)工艺流程
本项目涉及到的饲料生产流程,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人饲料业务情况”之“1、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3)主要原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生产用原材料主要是农副产品,主要品种包括玉米、豆粕、菜粕、鱼粉等大宗原材料,能源构成主要是电、煤和天然气。项目实施地具备饲料产业生产基础,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充足。
(4)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和铺底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439.70万元。
项目投资金额安排明细支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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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5)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1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6)经济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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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本项目达产后平均销售收入为73,160.00万元,平均净利润为3,275.53万元,税后平均净利率为4.48%。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80%,静态回收期为6.62年,经济效益良好。
2、年产12万吨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吉木萨尔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为吉木萨尔县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吉木萨尔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523272021010)并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76.82万元。设计产能为12万吨/年。
吉木萨尔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吉木萨尔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码:2021003)。
吉木萨尔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出具的《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关于对年产12万吨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吉环项发(2021)10号)。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和铺底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76.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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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本项目达产后平均销售收入为38,157.41万元,平均净利润为1,293.64万元,税后平均净利率为3.39%。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1.37%,静态回收期为7.83年,经济效益良好。
3、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辽宁盛得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聚农路16-2号,项目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不动产证证书号为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57559号、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60238号。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400.00万元。设计产能为18万吨/年。
辽宁盛得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北发改备字〔2022〕26号)。
辽宁盛得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环审(通办)[202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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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具备饲料产业生产基础,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充足。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4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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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本项目达产后平均销售收入为44,752.00万元,平均净利润为4,579.52万元,税后平均净利率为10.23%。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5.88%,静态回收期为4.43年,经济效益良好。
4、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辽宁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沈阳市沈北新区波尔莱特以南,辉山大街以西。辽宁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0日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70,170平方米。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8.05万元。本次募投项目为一期项目,设计产能为18万吨/年。
辽宁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北发改备字〔2022〕119号)。
辽宁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环沈北审字[2022]0048号)。
本项目涉及到的饲料生产流程,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发行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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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人饲料业务情况”之“1、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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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本项目平均销售收入为112,631.41万元,平均净利润为4,393.00万元,税后平均净利率为3.90%。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1.89%,静态回收期为7.45年,经济效益良好。
5、年产18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保山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隆阳区永盛街道,项目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保山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隆阳区2022-029)。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48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110.00万元。设计产能为18万吨/年。
保山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204-530502-04-01-9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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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山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准〔2022〕28号)。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48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1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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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本项目达产后平均销售收入为63,200.00万元,平均净利润为2,044.43万元,税后平均净利率为3.23%。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0.25%,静态回收期为8.28年,经济效益良好。
6、年产45万吨高端饲料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衡水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聚业路以北、中科街以西,项目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冀(2022)衡水市不动产权第2327633号。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5,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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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产能为45万吨/年。
衡水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衡高审投资备字[2022]58号)。衡水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吨高端饲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衡高审环表【2022】30号)。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和铺底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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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本项目平均销售收入为148,162.97万元,平均净利润为5,584.68万元,税后平均净利率为3.77%。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79%,静态回收期为7.22年,经济效益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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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唐山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石臼窝镇,用地为租赁用地及自有出让用地,唐山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为租赁用地办理畜禽养殖用地备案证明,自有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玉田国用(2011)418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良繁试验场。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843.00万元。
唐山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玉田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玉审批投资备字〔2022〕183号)。
唐山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唐山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唐审投资环字〔2022〕17号)。
(2)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猪苗采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8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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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3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4)经济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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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部,发行人取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换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京(2022)海不动产权第0034135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研发设计、地下仓储、地下车库等。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86,96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6,058.45万元。
公司已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京海淀发改(备)〔2019〕44号)。
公司已取得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保审字20180011号)。
2、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86,969.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用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6,05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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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涉及新建现代化总部及研发基地,购置办公以及研发活动所需的设备。项目整体实施周期3年,项目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购置土地、初步设计、土建施工及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以及运营。
4、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671.3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671.30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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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目的为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本项目不涉及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671.3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软硬件采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671.30万元。项目投资金额安排明细支出情况如下: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2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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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全面提升公司供产销及管理体系的信息化程度,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五)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
公司2021年仍实现收入3,132,807.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32%。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7.47%。以此增长率预计的未来三年营业收入规模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2021年营业收入及2019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现有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存货等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规模按照下列口径进行测算:
预测期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
预测期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预收账款
预测期平均流动资产占用=预测期流动资产-预测期流动负债
预测期流动资金缺口=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基期流动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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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2021年末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应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预收账款)及存货等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并以此比重为基础,预测上述各科目在2022-2024年末的金额。
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为224,201.22万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8,288.85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未超过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量。
六、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项目预计效益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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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主要对涉及产生经济效益的饲料生产项目进行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的梳理和分析:
(一)年产24万吨猪饲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
1、达产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自建设期满后开始投入运营,产品在运营期T2年达产率20%;运营期T3年达产率50%;运营期T4年达产率75%;产品在运营期T5年达产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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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测算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24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80%作为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注:收入测算部分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成本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计为65,094.62万元。
4、费用测算
本项目其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由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各项费用占收入比乘以本次项目预计收入所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3,698.00万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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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根据上述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预估,本项目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二)年产12万吨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新疆吉木萨尔)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12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80%作为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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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成本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一)年产24万吨猪饲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3、成本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计34,244.99万元。
本项目主要费用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一)年产24万吨猪饲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4、费用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2,295.37万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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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辽宁沈阳)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18万吨反刍料产品产能,反刍料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饲料产品相比具有毛利率较高,经济性较好的特点。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80%作为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34,299.94万元主营成本。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4,346.03万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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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辽宁沈阳)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36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80%作为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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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95,813.19万元主营成本。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10,960.89万元费用。
(五)年产18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建设项目(云南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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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18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80%作为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57,242.09万元主营成本。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3,232.00万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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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产45万吨高端饲料项目(河北衡水)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45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80%作为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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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126,236.18万元主营成本。
本项目主要费用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一)年产24万吨猪饲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4、费用测算”。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14,480.55万元费用。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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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将大幅增加,流动资金得到补充,公司的现金流将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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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生产及供应能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根据本次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邵根伙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此外,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发行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业务关系。最终是否存在因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四、本次发行后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是否存在因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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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风险
(1)深交所审核通过;
(2)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取消的风险
(三)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用询价方式,最终发行对象以及发行对象所认购的金额,将在公司取得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确定,不排除因届时的公司经营、市场行情等情况变化的影响,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出现发行失败或者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四)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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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农业行业市场与宏观经济关系密切。宏观经济波动将直接影响国内消费者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消费者信心以及消费支出结构,从而影响养殖业及饲料行业整体发展。我国近年来整体经济运行平稳,且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但自2020年以来,全球经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波动,对于全球经济造成较大挑战。未来全球及中国经济形势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而出现波动的风险。
(二)食品安全风险
我国是全球猪肉消费第一大国,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猪肉消费长期占我国肉类消费比重50%以上,猪肉在我国居民膳食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公司饲料、生猪养殖等行业的下游终端为食品加工行业,公司产品经上下游产业链传导会对社会食品安全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城乡居民的公众健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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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处的农牧行业产业链较长,产品涉及饲料、种猪、肉猪等多个领域,产品种类和经营主体较多,如果因某一业务环节质量控制或管理方面疏忽而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品牌、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生猪养殖业务用地、资质证照合规风险
猪场经营合规主要包括猪场用地程序合规及经营资质合规。猪场用地程序主要包括猪场占用土地流转、审批手续(土地承包手续、流转备案手续、林地使用许可手续等)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等,猪场经营资质主要包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等。
公司及其子公司少部分猪场存在使用土地流转或审批备案手续不完整、尚未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等情形,相应猪场存在因该等瑕疵而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的风险,将会对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农户”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目前在生猪养殖育肥阶段主要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产业分工合作模式。公司与农户以委托养殖方式进行合作,公司负责提供仔猪及饲料、兽药等生猪育肥阶段所需物资,同时提供疫病防治、技术管理等生产服务和猪只销售,农户负责提供养殖场所,同时实际开展肉猪的饲养工作。多年来公司通过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对合作农户甄选、养殖管理、物料供应、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及收益结算等养殖过程各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并与合作农户逐步建立了稳定的信任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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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在饲料产业、生猪养殖、动保产业以及种业产业已深耕多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在上述产业的前沿技术方面形成一定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多年的研发活动中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科研人才。
(六)环保治理及处罚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生猪养殖和饲料生产,其中饲料行业属于低污染行业,生产中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工业废气,其余还有噪音、少量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粉尘;而公司养殖业务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音及固体废弃物。
(七)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由于公司对市场的较为精准的把握,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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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板块的业务规模均实现了一定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生产能力和业务规模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也将持续增大。若公司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能力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将面临管理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九)自然灾害及行业疫病风险
饲料行业主要服务于下游养殖业,养殖过程中天气、雨水、台风等自然因素出现异常变化时,可能出现养殖存栏、存塘数量的波动,甚至于病害的规模化爆发,进而对饲料需求产生影响,出现阶段性或区域性需求波动的风险。
随着环境变化和养殖业规模化的发展,动物疫病也会时有发生,例如2018年8月份开始全国爆发的“非洲猪瘟病毒”,及近年出现的“蓝耳病毒”等病害影响,疫病发生会直接抑制养殖规模,短期减少对饲料的需求;重大动物疫病还可能会挫伤终端消费的需求,导致养殖业陷入阶段性低迷,进而对饲料及养殖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主要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一)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大养猪的投入力度,生猪养殖规模有所增加。由于受到猪的生长周期、存栏量、饲料价格、市场供求等多因素的影响,生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会导致生猪养殖行业的毛利率等呈现周期性波动,若未来猪肉价格持续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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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生物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商品猪,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种猪。生物资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易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以来,我国生猪价格持续大幅回落,如果生猪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下滑或处于价格低位、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将导致公司计提较大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公司生产经营地分散且部分子公司经营亏损风险
公司坚持以围绕饲料、生猪养殖、种业、动保疫苗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为发展思路,通过多年的发展,进行了全国性的战略布局,依靠集团的品牌优势和市场培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网络。同时,公司部分子公司因新投产尚处于市场培育和开发期,或是上下游行业市场波动、市场竞争等原因存在亏损的情况,未来如果这些子公司不能通过改善经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实现扭亏为盈,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业务收购失败或者业务完成收购后整合失败的风险
如果公司业务收购失败,或者业务完成收购后整合失败,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子公司管理风险
公司的经营遍布全国多个地区,业务范围涵盖饲料、养殖、种业及动保疫苗等产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各个业务板块子公司拥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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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建立了对于各子公司的集中管理体系,但如果出现子公司主要人员经营与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产生不一致的情形,可能会破坏公司对于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进而产生子公司管理风险。
(十六)自然人客户履约的风险
因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属性,发行人对自然人客户的销售占有一定的规模。一般情况下,与法人客户相比,自然人客户在采购能力、支付能力、经营规模、经营拓展能力及应对经营风险的承受能力等方面更容易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从而使其经营能力及偿付能力产生一定的局限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自然人客户数量较多,且相对分散。如果公司自然人客户发生违约,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存货减值的风险
(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生猪养殖及饲料生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较大。近几年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资金需求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解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39.36%、45.77%、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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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60.06%,处于较高水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信贷紧缩,同时公司的销售回款速度减慢,则公司生产经营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
报告期内,为加强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缓解其资金压力,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品牌效应,发行人或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符合标准的客户提供增信服务,贷款资金用于向发行人支付货款。同时报告期内,为了支持公司联营企业黑龙江大北农的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公司存在为黑龙江大北农提供较大金额担保的情况。
尽管公司严格对被担保方的资信进行考评,并建立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也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但如果出现非洲猪瘟等或市场行情变化等情形,导致部分客户或者黑龙江大北农延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偿还贷款,公司可能承担担保代偿责任,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五)大额预付款项无法收回或者预付款项发生大额减值的风险
但鉴于上述诉讼正在审理中,以及交易对手方正邦科技目前正处于预重整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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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公司的上述股权收购预付款存在无法收回,或者上述预付款项发生大额减值的风险。对于截至2022年末待收回预付正邦科技股权款5亿元,公司根据当前获取到的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判断和估计,预估计提损失金额1.5亿元并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九鼎科技诉讼事项,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对九鼎科技股权收购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4,249.91万元。
五、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饲料生产行业,在《“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中均明确了饲料行业的重要性,将饲料行业确定为鼓励发展行业。另外,有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生猪养殖的产业政策,如《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等。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及饲料生产业务,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方面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的饲料、生猪、种子等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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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之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作物种植、牲畜家禽饲养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部分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若国家未来对从事畜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
为了减少原材料及生猪市场价格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使用期货对冲价格波动的风险,但公司在开展期货业务的同时,会面对期货交易本身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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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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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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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兼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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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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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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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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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经办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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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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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关于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近年来公司一直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本性支出较大,同时,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也在增长。为满足经营所需,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改善,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饲料科技产业作为公司发展的基础核心产业,本次饲料生产项目实施有利于推动实施公司饲料行业作战区域化、后勤体系化、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战略。通过文化引领,创业创新,共同发展,抢抓猪料、反刍料的市场机遇,强化区域影响力,一省一策,向上链接原料供应链,向下融入畜禽产业链,提升科技与服务能力。
未来,公司将稳健发展养猪业务。提升公司的非洲猪瘟防控和防疫能力水平、本次养殖研发项目实施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加大完善组织建设力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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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年轻干部人才,以生物安全体系为重点建立高效运营机制,进一步提高养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养殖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实施将为科研人员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科研环境,有利于公司整合全球优势资源,强化转基因玉米和大豆的先发优势,推进基因编辑技术、抗旱等新基因挖掘工作,为将来国际国内双轮驱动战略打好坚实基础。公司通过实施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将在科研、生产、营销、管理、财务等领域全面升级数字化水平,构建新型的集团化管理体系,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优化投入产出,同时增强公司研发、管理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能够巩固和提升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业务分布及研发实力,实现资源整合,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未来将一直坚持专业化、科技化、品牌化、国际化战略;以创造客户效益、推动行业进步和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以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协同化为手段,形成大北农集团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完善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重视和积极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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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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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