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资中县狮子镇鸡、川中黑山羊一批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资中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印制
2018年5月
目录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资中县狮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资中县狮子镇鸡、川中黑山羊一批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编号:资交采询[2018]13号
二、采购项目:资中县狮子镇鸡、川中黑山羊一批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项目分为2包:
第1包:本次采购商品为465只川中黑山羊,商品要求:生长健壮、无病害,每头重量在15-25公斤。
第2包:本次采购商品为10494只大恒699土杂鸡,商品要求:生长健壮、无病害,每只重量在0.75-1公斤。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1.2.包)。
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询价文件免费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递交响应文件和审核地点: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大厅。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网站(www.zzjyzx.or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641200
联系人:邱先生
采购人:资中县狮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资中县狮子镇
联系人:饶先生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第1包:32.55万元;第2包:16.79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询价保证金
金额:第1包:6500元;第2包:3300元。
交款方式:网上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
8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以下开户行和账号任选其一:
中行资中县支行账号:123908132744;
建行资中县支行账号:51001687208050079409。
9
询价文件咨询
10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12
响应人对询价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13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资中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本代理机构为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联合体询价
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5.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询价保证金
6.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3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6.4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2除非询价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询价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3响应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三天前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1.2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文件约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资质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分册装订、分别密封。
17.1.2报价文件为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若有)、价格折扣和加成材料(若有)。
17.1.3响应文件资格资质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可不再加盖鲜章。用于唱价的“报价一览表”应为原件。
17.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7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8.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签订合同
22.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2.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5成交供应商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送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2.6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3.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4.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4.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5.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7.履行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验收
28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XXX到XXX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9.资金支付
30.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1.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响应函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生产和运输,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合法有效的、真实准确的。
4.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资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报价的报价文件1份。
6.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之日后60天。
供应商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传真:
日期:
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询价的,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项目编号: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
响应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说明
注:1.供应商必须把询价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本表格式可改变,内容可以增加,但表中的项目不得减少。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响应人名称:(盖章)
响应日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资交采询[2018]13号
第XX包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报价合计:小写: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备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一、资格资质文件
1.响应函;
2.承诺函;
4.响应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5.1商业信誉可承诺。5.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三项任一均可。
1提供2016或2017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提供2017至今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三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或自然人书面承诺。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以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若有)
9.提供询价项目其他的资质资格及类似条件的证明材料;
9.提供询价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及服务要求证明材料;
10.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1.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若有)
3.价格折扣和加成材料(若有)
包括: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证明材料(若是)、失信企业(若是)。
1.项目概述
2.项目清单及要求
交货地点:资中县狮子镇。
4.支付方式:
采购人组织对商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5.质量、服务要求、验收标准
5.2采购商品质量和数量应达到采购人要求,满足养殖需要,采购人将组织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5.3.采购的货物在观察期(交货后15天内)内出现死亡,供应商应免费补货。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评审程序
1.2资格审查。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质文件其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3报价评审。
1.3.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报价,未合格者的报价文件予以退回。合格者的不超过预算和询价文件报价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1.3.2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折扣核算,对失信企业予以加成核算。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6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若均是或均非环保、节能产品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7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8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按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若均是或均非环保、节能产品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3.评审注意事项
3.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参加询价,其响应无效:
(一)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三)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响应人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评审纪律
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预算内
预算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本采购中心审核后,甲方、乙方、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资中县财政局采管股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