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交楼时有了“两书”范本。5月23日,记者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官网看到,其转发了《关于在全省执行统一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两书”示范文本。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两书”,并对“两书”发放情况做好统计、归档、备案等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提供“两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予以查处。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强化售后服务管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下称“两书”)。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两书”对房企和住户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另外,《通知》还要求,“两书”将从7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认真落实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向购买人提供“两书”。
知多D
“两书”即《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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