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币背面用满文表示局名,是清代铸币的重要特点之一。清代古钱币的背面通常有光背,汉字,满汉文,满文,这几种形式,康熙后,清代古钱币逐渐由满汉文的形式转变成纯满文,左边为“满文宝”,右边为“满文铸地名”。
满族使用过的文字,在清代称作“清文”或者“国书”。满族原是金代女真族的后裔,女真族原有女真文。1234年金朝灭亡后,女真文仍在中国东北地区使用,直至明英宗正统年间(1436~1449)失传,改用蒙古文。明神宗万历二十七年(1599),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噶盖二人在蒙文字母基础上创制满文颁行,这就是“无圈点的老满文”。
皇太极于天聪六年(1632)命达海改进这种文字,主要改变了字母写法,在字母旁边加圈加点以区别同形字的读音以及另造译写汉字音的字母。改进后的满文称“有圈点的满文”,共有40个字母,每个字母代表一个音位,同一字母在词首、词中、词尾时,写法各不相同。满文的基本笔画有:字头(uju)、字牙(a)、字圈(fuka)、字点(tongai)、字撇(aka)、字尾(uncehen)等。字母没有大写和小写的区别。自左而右上下直书。有满文篆字32种,以及花体字(多用于楹联)。清朝用满文写的文献,初期有《满文老档》、《满洲实录》和政府重要档案,是研究满族社会历史和中俄关系等的珍贵资料。
17世纪40年代以后,大量满族进入关内,普遍习用汉语、汉文;同时,又有大量汉族移居关外,东北地区的满族也渐用汉语、汉文。现在,除黑龙江省某些边远乡村的少数满族老人外,其他地方的满族人民一般通用汉语、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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