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介绍统计局平时承担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三大普查内容及统计法知识的宣传。
人口普查
国务院决定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作为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密切的部门协作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为使全市人民了解人口普查,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太仓市统计局、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参加“政务直通车”节目。
一、什么是人口普查?人口普查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通过人口普查,不仅可以知道一个国家现在有多少人,各种年龄的人口有多少,大家都分布在什么地方,还可以了解人口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住房情况。
人口普查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一)普遍性。人口普查有地域范围规定,在规定地域范围内的所有人都要参加普查登记;
(二)个别性。人口普查的对象必须是个人,要按每一个人的实际情况,逐人逐项直接填报普查表;
(四)统一性。人口普查工作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包括统一的普查方案、统一的普查表、统一的填写方法、统一的分类标准、统一工作步骤和进度等。
(五)定期性。人口状况是不断变化的,而人口普查反映的是某个时点的静态情况,因此要定期进行。
二、为什么要在我国开展人口普查?我国几年进行一次?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我国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在1953、1964、1982、1990、2000、2010年开展过六次人口普查。上一次人口普查,也就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2010年。
三、那这次的全国人口普查什么时候正式开始?
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我们会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规定标准时点?
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都有谁?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从太仓来讲,人口普查对象包括太仓全市户籍人口和全部外来人口。
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采用什么方法?
如电子采集不方便的,也可当场填报纸质报表进行调查。普查员入户后,会按照普查表上列出的项目询问家里每个人的情况,并填在普查表上。普查表填写完成后,普查员会把登记的内容,向申报人当面宣读,经核对没有差错后,申报人要在普查表上签字确认。
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登记哪些内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登记全部内容。这次普查中,先进行短表登记,这是每个人都要填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每户的基本情况等。短表完成后,将抽取10%的住户登记人口普查长表;普查长表项目多,除了短表的内容外,还包括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妇女生育、就业和住房情况等。所以被抽中填报长表的住户,我们的普查员还会进行第二次上门登记,届时希望得到大家的配合。
另外,标准时点前一年内家里有人过世的住户还要登记死亡人口调查表。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要登记境外人员普查表。
八、我市在9月10日-10月31日之间要进行入户摸底调查,为什么在普查登记前要进行摸底调查?
根据苏州市人普办的统一部署,我市从9月10日开始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登记前的重要工作环节,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摸底工作是普查员熟悉普查小区环境,明确自己工作范围的重要步骤。通过摸底,普查员可以对自己负责登记区域的小边界、房屋分布和道路设施情况有了初步了解,为有条不紊地开展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3.调查摸底工作是加强人口普查宣传的重要途径。普查员在进行摸底的同时,还要承担起人口普查宣传员的责任。要采取向住户发送《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以便在普查登记工作中取得住户的支持和配合。
九、住户在入户登记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如何支持和配合人口普查?
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普查登记时,每户可以推选一位熟悉情况的成员作为申报人,如实回答普查员的提问,详细申报每位家庭成员的情况。
十、全国人口普查,那肯定是全国范围内的。那我们知道,现在人员的流动性是非常大的,我们怎么保证普查的准确性呢?
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首先是技术层面,先搜集基础资料、进行前期试点普查,提前全流程熟悉普查方案。正式普查开始入户登记,采用数字技术,首次录入身份证号码。原籍和租住地都录入,后期比对。
其次,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数据质量,国务院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再次,强化执纪问责。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并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最后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通过科学制定普查方案,认真培训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切实加强质量抽查和工作检查,全面提高普查工作质量。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进而配合普查,切实提高普查数据申报质量。
十一、为什么要对港澳台和外籍人员进行人口普查?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以下简称境外人员)因各种原因来中国大陆工作和居住生活的越来越多,虽然通过出入境记录可以初步了解境外人员的数量,但是他们入境后在中国大陆的具体分布、居住地点的变化情况很难从行政管理记录中取得。本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境外人员也作为普查对象,主要是要了解境外人员在中国的基本情况,掌握人口国际迁移状况。这些信息,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为境外人员提供服务。
十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的几种表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共分四种,分别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其中,所有普查对象都需填报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其居住地进行登记时,要填报境外人员普查表;2019年11月1日到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要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三、在正式的普查中需要我们居民做哪些配合?
十四、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统计部门是如何进行人口统计的?
人口是一个国家的最基本国情国力信息,所以我们必须了解和掌握我国的人口状况。世界各国都把掌握准确的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等情况,作为科学治国和宏观决策的基础。目前我国统计部门实施的人口调查制度包括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两次普查间的1%人口抽样调查、以及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以外年份进行的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一个国家的人口经过十年发展,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有些可能是根本性变化,因此世界上有一些国家把人口普查从十年一次变为五年一次。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五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是不现实的,但为了掌握十年间我国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所以建立了人口抽样调查制度。
十五、什么是标准时点?为什么人口抽样调查的标准时点要定在11月1日零时?
因为人口抽样调查是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而刚刚我们提到过,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普查年份的11月1日零时,为了使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有更好的可比性,因此调查时点就定在11月1日零时。
十六、人口抽样调查都调查哪些内容?
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前开展的人口抽样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指标。根据这次人口普查的登记内容,也有可能今后的抽样调查内容会做相应的调整,比如增加身份证信息等。
十七、人口抽样调查是如何进行抽样的?
人口抽样不同于人口普查,采用二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具体来说就是:第一步,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所辖的全部社区/村级单位按照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及地理地形标识进行分层;第二步,在层内按一定的比例抽取社区/村级样本单位;第三步,在每个抽中的社区/村级单位中,在已划分好的调查小区基础上,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调查小区,每个调查小区的人口大约200到250人。
最近进行的一次人口抽样调查为2019年,当时共涉及我市5个区镇,10个调查点,其中村级调查点3个,城区调查点7个。共计调查878户(不含空户),2714人,其中常住人口2514人,户籍人口1377人。
经济普查
十八、再说说经济普查,关于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我们去年刚完成。较前三次有哪些创新点?
2019年刚完成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举世瞩目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数据采集、数据上报以及数据汇总方式等方面,都有创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了全面调查的方式,对个体工商户是抽样调查方式。
十九、作为一次大国“体检”,这次普查发现了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次普查质量比较高,是一次比较成功的经济“体检”。通过这次普查,我们创新了普查方法,积累了很多经验,当然也发现了一些以后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刚刚提到的,怎么进一步多措并举减轻被调查对象的负担,怎么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提高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怎么进一步更好地使用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普查工作更好地融合起来等,我们还需要做进一步探索。
?总的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几个特点:一是经济规模明显扩大。和上次经济普查相比,各方面规模有大幅度提高。2018年末我市法人单位2.86万户,产业活动单位数2.94万户,分别比2013年提高84.8%和73.2%,可以看出规模是大幅度的扩张。二是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的企业数占比、从业人员占比、资产占比,比五年前分别提高了9.6个、9.0个和4.1个百分点,均有明显提高。三是质量持续提升。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企业数占比,都跟五年前有明显提高。包括新动能的成长,可圈可点的地方都非常多。?
同时,也发现一些短板。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们的供给还有一些短板。在社会领域,如养老、医疗、教育等,这些需求在不断增长和升级,我们的供给还要进一步跟进。再比如,在产业技术进步、研发投入等方面,尽管和五年前比有明显的增长,但是水平、比例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高技术制造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五年前比有提高,但是还要进一步提高。跟产业升级、消费需求升级的需要相比,还需要增加投入、加大创新,推进供给水平提高,进一步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
二十、四经普之后,统计部门获得了更加全面的统计数据,是否需要对2018年以及历史的GDP统计数据进行修订?
?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的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每年年初都要公布上一年的GDP。第二次是对GDP的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数据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每年年底都要对上一年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当遇到经济普查年份时,还要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更为全面和详实的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目前我市公布的GDP已经是修订以后的数据了。
农业普查
2016年是“农普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把脉农情,惠及民生。关于“农普知识”,您知道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大国农业普查的方方面面。
二十一、农业普查多少年进行一次?
二十二、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哪些?
答: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十三、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十四、农业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二十五、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业从业者情况;
(二)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
(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情况;
(四)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
(五)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情况;
(六)粮食生产安全情况;
(七)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
(八)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
(九)乡村治理情况;
(十)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十一)农民生活状况;
(十二)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
(十三)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
二十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我们的技术手段上有没有创新举措
这次农业普查,我们使用了遥感测量技术。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普查中全面应用空间信息技术开展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在中国农业普查历史上为首次,在世界农业普查历史上也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统计法制宣传
二十七、统计调查对象的那些行为是属于统计违法行为的。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调查人员也有权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统计违法行为,将会被行政处罚呢?
有五项行为要深刻牢记: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对有以上行为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统计违法行为,还将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留下失信记录。失信记录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同时根据《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还将开展联合惩戒,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依法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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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问题1:人口普查中对个人资料如何保密?
为了充分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如何做好个人资料保密做了严格规定:一是对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要依法保密;二是普查中的个人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不能用做普查以外的其他用途;三是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四是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本次普查中,全市3000多名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均与其所在的普查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将严格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普查中获得的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问题2:普查是入户普查,那是不是同时也会调查到个人的房产信息?
因此,本次人口普查实际上调查的是普查对象实际居住地的住房情况及其他配套信息,而不是普查对象所拥有的房产信息,请广大市民放心。
问题3:我的户口不在我现在住的地方,那么人口普查是以哪边为主?会不会出现重复登记的情况?
您这种属于人户分离的情况,确实需要户籍地与现住地同时进行登记。但是我们在登记时,会标注您的现住地和户籍的具体情况,到后期用身份证进行大数据比对时,再判断您应该属于哪里的常住或者户籍人口。因此,您的这种情况,报表需要两边都登记,但是在统计人数时,不会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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