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沈阳召开。会上,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阜新等6家中院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工作定位,围绕做实审判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主题作主旨发言并回答提问,与会法院交流互鉴,探索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辽宁路径”,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强有力支撑和服务。
坚持用创新方法保护创新
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吴冬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沈阳法院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破产审判等工作为牵引,提出“用创新方法保护创新”特色发展思路,以“最公平的裁判结果、最便捷的诉讼体验、最低的诉讼成本”为目标,对知识产权等纠纷长期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四大难题提出有效破解方案,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发展方式创新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保障。去年,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分别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一是建立司法保护新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30条措施,创新“3+3”“一企一档”助企机制,主动对接省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独角兽、瞪羚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二是构建协同保护新格局。推动建立府院联动平台,在丹东、铁岭设立巡回审判点,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共建大保护格局。三是实施涉外保护新举措。聚焦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举办首届“盛京知产秀”,提供务实管用法律建议,助力企业出海远航。四是实行从严保护新模式。健全与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惩戒制度,对故意侵权、恶意侵权加大惩罚力度,发挥生效裁判的威慑作用。
二、发挥裁判规则引领作用,促进新业态新产业发展
一是以科技赋能提升影响力。在东北地区首创支持跨链协同的“司法区块链+”平台,指导企业上链存证,有效破解取证和固证难题,获评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二是以公正司法提升美誉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多起国际知名品牌案件,多家企业主动选择沈阳进行诉讼管辖。三是以精品案例提升引领性。实施精品案例工程,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审判白皮书等途径进行宣传推广,扩大沈阳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力。
三、深化审判工作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推进审判团队专业化。实施审判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健全“审学研用”一体化培育机制,创设“沈知讲堂”,深度应用“法答网”、案例库,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二是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制定《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办法》,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深化纠纷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改革,实行技术类案件精细化审理、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推动沈阳市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三是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健全院庭长阅核、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等管理制度,实行全链条管理机制,持续构建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体系。
把牢“四个坚持”实现“四个到位”
以做实审判管理促办案提质增效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
大连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遵循司法规律,狠抓审判管理,质效提升“翻身仗”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以理念引领为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树牢“全员参与”思想。激发自我管理意识,细化各类人员职责清单,着力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树牢“同频共振”思想。加强调、立、审、执、访协同配合,着力实现从“办结案”到“办好案”的转变。树牢“内外兼顾”思想。有机统筹质效提升的内部要求与履职尽责的外部效益,着力实现从“比拼数据”到“优化能力”的转变。
二、坚持以强化监管为重,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院庭长监管。实行分层分级阅核,严格“四类案件”管理,以个案监管强化类案管控。强化审级监督。发挥二审纠错功能,上半年,一审裁判被改判率、被发回重审率较去年年底分别降低0.374和0.782个百分点,均处于参考区间。强化标准统一。发挥示范作用,出台指引规范民生小案办理,制发白皮书5份、发布典型案例57件,3个案例被最高法院采用。强化问题治理。常态化开展短板弱项自查,紧盯深层次问题,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脱离参考区间指标数量由去年年底的7项减少为目前的1项。
三、坚持以基层基础为本,做到根基夯实到位
加强源头治理。在全省率先召开“总对总”座谈会,共诉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6万件,同比增长37%。加强改革创新。探索开展类型化案件集中管辖,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理效率。全面启动“数字执行”,提升执行效率,强化执行监督。加强基层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基层队伍。加强对下指导,院领导带队深入薄弱法院找问题、想办法,各条线多措并举提升指导针对性、实效性。上半年,有三家基层法院所有指标均处于参考区间。
四、坚持以完善机制为要,做到制度保障到位
突出“深”字,做好大数据会商。加强大数据研判分析,全面打开数据、穿透数据,精准到庭到案到人,精确“把脉问诊”“会诊开方”。突出“严”字,抓好评查结果运用。发改案件随案评查,重点案件提级评查,严格落实办案责任。突出“实”字,用好全员考核。贯通评案与考人,将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效果与法官业绩考核深度结合,作为业绩考核、晋升等级、评先选优的依据。
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创新
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
2023年以来,鞍山中院按照双重管理模式,施行机制性创新与体系性改造,取得明显成效。鞍山辖区、鞍山中院的执行质效指标位于合理区间。
一、破立结合,构建执行机构运行新机制
创新构建“双重管理模式牵引的职能重塑与人员优化的新式管理体系”。
——构建“四统一”新格局。打破基层法院执行局原有建制,基层法院执行局接受所在法院党组及市中院执行局双重领导。组建15个执行团队,由市中院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由执行实施庭负责市中院本级的执行实施案件、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全地区执行案件的督导。重构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处理案件分段集约、统一查控、执行警务协调等工作,并承办同质性、事务性工作。
二、分段集约,推动基层法院执行质效均衡发展
创新构建“繁简分流与分段集约的新式办案体系”,5日内即可完成立案、查询、繁简分流整个过程。
——建立统一立案、查询机制。首执案件均由市中院统一受理、统一网查,集中对不动产、车辆等线下查询项目进行查询,并繁简分流至各基层法院办理。
——建立统一指挥调度机制。市中院实施周调度、月总结,根据受案阈值调整管辖,有效平衡城区法院人案比。
——建立跨城区协调机制。对执行受托事项、配合异地执行申请,由市中院统一处理。
三、配套完善,赋能执行改革新路径
创新构建信息化、多元化、标准化的改革配套体系。
——智慧法院助推执行信息化。上线立案信息回填系统、执行案件办案精灵、拍卖辅助管理系统、执行公开手机APP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执行卷宗“中间柜”系统被法治日报评为2024年智慧法院创新成果。
——纵横联动助推执行多元化。推行执行通知前置、预处罚通知、“失信彩铃”、“执行悬赏”和“执行110”等执行措施。建立“法院+税务”新机制,开展拘执联动合作。
——规范指引助推执行标准化。制定《执行工作流程规范化改革方案》等规则,以规范化促公正高效。
四、立体贯通,探索案件治理一体化
目前,鞍山全地区首次执行案件收案数量同比降低21个百分点。
——实施“立审执信一体化”。建立“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提升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建立调撤案件当庭履行、判后督促履行、执前调解等机制,促进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
——推进“执破融合一体化”。出台《关于办理“执转破”案件的流程指引》,2023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办理“执转破”案件14件。
以薄弱基层院“脱薄”
牵引基层基础建设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
一、坚持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形成四级贯通内外联动的强大“脱薄”合力
一是上级法院统筹推动、有力指导。最高法院办公厅先后两次到抚顺县法院蹲点调研,与辽宁三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共商“脱薄”工作,指导开展司法审判数据分析会商,推动建立人大代表源头治理工作站。省法院就抚顺法院审判质效、强基、“脱薄”工作进行调研,与抚顺市委书记、市长举行工作会谈,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解决审判实务问题,组织审判业务专家组团送教;选派3名优秀年轻法官到抚顺县法院充实力量;指定浑南区法院对口帮扶抚顺县法院。
二是地方党委政府协同发力、全力支持。抚顺中院党组多次向市委汇报,市委书记要求两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帮助法院脱薄工作;市长带领6个职能部门现场办公,解决抚顺县法院饮水、取暖、用电等难题。抚顺县帮助解决法院路面硬化、后山改造等问题。属地顺城区委、区政府不计区划顾大局,为法院铺设了入院道路并安装路灯。
二、聚力“脱薄”攻坚纵深开展,以点带面推动抚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审判质效持续提升。用好“三项机制”,创新建立“日监测、周通报、月考核”制度,运用阅核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上半年,14个人民法庭质效稳中向好。
二是基础建设优化升级。两级政府积极帮助解决诉前调解场所及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全市人民法庭实现“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合理布局,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区21个、多功能室14个、建立家事、金融等81间调解室,选聘调解员81人。
三是队伍力量不断增强。为基层法院选拔配备10名班子成员、2名审委会专职委员。为人民法庭增配人员38名,培训基层干警3300人次,涌现出办案能手33名,岗位标兵144名,22人获得省级以上调研成果奖励,一个案例被最高法院遴选为指导性案例,一个案例被最高法院遴选为典型案例。
四是基层治理纵深拓展。在抚顺县法院成立代表工作站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与源头治理。上半年,全市法院新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119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3397件,下降23.28%;向金融监管、住建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7篇,采纳率100%,基层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下降25.3%。
五是司法为民彰显情怀。开展农村巡回开庭75次,组织送法下乡活动128次,出台便民利民措施20余项,接待村民1800余人。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开展“党群共富,司法护航”活动。清原红透山法庭推动“清原锦宇隆矿业公司”破产重整,清偿债务3.48亿元,企业职工和产业链从业人员630余人得到就业保障。
党委领导多元共治
构建“3+”解纷工作体系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妍
2023年以来,阜新法院严格落实省法院党组提出的坚持在“党委领导、多元共治”格局下推进源头治理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就地化解路径,创新构建“3+”源头治理工作体系。2023年,阜新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1.32%。今年1-7月,一审民事、行政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4.95%。
一、坚持党的领导,做实“法院+”工作机制,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依靠党委领导“主心骨”,压实社会治理责任。主动融入市委构建的“线上一平台、线下一张网、现场一中心”社会治理体系,全市7家基层法院均实现线上平台接入、线下中心实体运行。画好府院联动“同心圆”,共建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官进网格法润基层”活动,与市住建局联合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进金融改革、“问题楼盘”等领域纠纷化解,成功化解448名破产楼盘住户办证问题,物业纠纷下降了51.88%。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做实指导人民调解职能。与司法局、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联合解纷、诉调对接平台,打造更加多元的“解纷共同体”。构建“法院+工会”“法院+妇联”等诉调对接模式,打造更加高效的“解纷新机制”。
二、突出品牌引领,做实“调解+”工作方法,提高纠纷化解效能
推广“老哥庭长”调解工作法。全面推广“跑断腿、说破嘴、端平水、待人亲、用心诚、说话实”的“老哥庭长调解六步法”,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创新发展特色解纷方式。与司法局共建“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协作机制,联合推动10类多发纠纷诉答规范化,为顺利开展调解奠定基础。营造尊法向善社会风尚。组织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普及婚姻财产、相邻关系等法律知识,选取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灵活运用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坚持精准把脉,做实“司法建议+”工作模式,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推动司法建议从个案整治向类案治理、综合治理转变。运用“司法建议+精准管理”新方法,切实解决以往司法建议个案建议多、类案和综合类建议少、建议不规范等问题。推动司法建议从坐等反馈向主动指导、联合治理转变。采取“司法建议+实施意见”新形式,与有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协力推进司法建议的落地整改、监管制度的建构完善。推动司法建议从风险预警向把脉开方、参与治理转变。实行“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新机制,先后发布2023年度经济社会运行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万人成讼率白皮书等,确保司法建议既能“找准病”又能“开对方”。
坚持高位推动持续精准发力
依法履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长苓
丹东中院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的主要着力点,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坚持守正创新、靶向发力,全力护航丹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系统谋划,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升级版”
深入贯彻省委、市委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行动“升级版”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出台司法服务丹东振兴发展的十条举措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联络沟通机制,形成一系列有力的组合拳,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二、善意文明,做实涉企案件评估
认真落实省法院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工作要求,采取“一案一表”方式,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实施针对性护企措施。以全省首创“不成交不付费”的评估方式和“附承诺带租拍卖”的执行方法审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企业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入选辽宁省“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制度机制创新案例汇编。
三、刀刃向内,解决市场主体难题
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积案清理、执行不规范问题等专项整治,建立台账,加强督导,逐项整改,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全力提高执行案件效率,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针对市场主体投诉建立线索办理机制,确保妥善解决。总结正反面案事例,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四、优化服务,拓展多元化解渠道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提供高效便捷的涉企纠纷解决服务。设立涉营商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化解纠纷。组织专业法官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指导,走访企业解决问题。通过“示范诉讼+类推调和”的工作方式,截至今年6月底,在诉前成功化解涉70余家工业园区企业的系列纠纷,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五、攻坚克难,促推企业健康发展
发挥司法服务保护效能,全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拯救东港7家陷入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破产重整难题,引入世界500强企业参与重整,助力企业焕发新生。该案例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采纳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