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允许食用油食用豆粕食用大豆蛋白粉含致癌苯残留神经毒素溶剂正己烷等毒性残留!食品安全

附录46:国家质监局、国家标准委、卫生部,在没有任何“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依据情况下,批准“国家标准”允许食用油、食用豆粕、食用大豆蛋白粉含致癌苯残留神经毒素溶剂正己烷等毒性残留!

--公然违反当时有效的《食品卫生法》与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至今不纠正,不仅渎职,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质疑的“国家标准”

1.1国家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允许一级、二级豆油溶剂(正己烷)残留≦10mg/kg;允许三级、四级豆油溶剂残留≦50mg/kg!注1:国家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是颁布国家标准GB17602一1998《工业己烷》(关于食用油“化学浸出”溶剂正己烷的第一个食用油国家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11-11发布2004-05-01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局县油脂食品及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九三油脂(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广东丰源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薛雅琳、陈燕、徐霞、卞清德、张旭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两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36-1986.

3.1压榨大豆油pressingsoyabeanoil

大豆经直接压榨制取的油。

3.2浸出大豆油solventextractionsoyabeanoil

大豆经浸出工艺制取的油。

3.3转基因大豆油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oyabeanoil

用转基因大豆制取的油。

3.4大豆原油crudesoyabeanoil

未经任何处理的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大豆油。

3.5成品大豆油finishedproductofsoyabeanoil

经处理符合本标准成品油质量指标和卫生要求的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大豆油。

5.2质量等级指标

5.2.1大豆原油质量指标见表1。

5.2.2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见表2。

表2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

5.3卫生指标

按GB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GB2716系“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2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允许允许“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

国家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3-09-24发布;2004-05-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14932.1-1994《食用豆粕卫生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吉林省卫生防疫站、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山东省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其乐、沈文、房毅、周爱珍、吕燕柏、梁进、张正。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1.3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允许“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11-04发布2009-01-01实施:

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双汇集团公司、益海嘉里粮油集团公司、安阳漫天雪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瑞宝、魏安池、李红伟、张宏荣、杨晓明、祁鲲、朱新亮。

表3、大豆蛋白粉卫生指标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1.0;

“残留溶剂/(mg/kg):≦500”

注1:经查“主要起草人”的就职单位与职务如下:

周瑞宝:教授,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中国食协植物蛋白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红伟:双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张宏荣:益海嘉里粮油集团公司品控总监;

杨晓明:益海嘉里集团属下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级工程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专家;

祁鲲:安阳漫天雪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该企业系“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蛋白粉大规模生产企业;

朱新亮:时任安阳漫天雪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和研究所所长。

1.4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神经毒素正己烷(n-Hexane)做食用油“提取工艺”、“大豆蛋白加工工艺”提取溶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04-20发布;2011-06-20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4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8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表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1995年《食品卫生法》、2009年《食品安全法》与2015年《食品安全法》

2.11995年10月3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实施)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同时废止。

2.22009年2月28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32015年4月24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3、质疑的问题

《健康中国》捍卫者杨晓陆、李香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卫计委公开的政府信息:

1)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允许食用大蛋白粉“溶剂残留/(mg/kg):<50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2)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

3)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允许食用大豆粕“铅(Pb)/(mg/kg):

4)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组织专家组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3.1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月24日《关于国家标准中溶剂残留限量等制定依据的答复》确认:国家粮食局审批国家标准《大豆油》(GB1535-2003)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您分别于2017年1月7日、9日、11日提交我局的“关于国家标准《大豆油》和(大豆蛋白粉》中的溶剂残留、重金属限量和允许转基因成分等标准制定依据的申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三、关于粮油标准审查有关问题。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对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交的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汇总表等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每一个指标和要求进行充分论证修改完善。经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投票同意后,再报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因此,每个粮油标准制修订程序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粮食局确认:国家粮食局审批国家标准《大豆油》(GB1535-2003)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国家粮食局确认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2国家标准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017〕7号确认:国家标准委审批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我单位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您关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的卫生指标:‘总砷(以As计)/(mg/kg):

二、您申请的第四项事项,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经查,国家标准委在履职过程中未获取您申请公开的信息。

特此告知。

国家标准委确认:国家标准委审批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国家标准委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卫政申复(2017)0060号确认:2017年2月6日对国家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1)允许“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5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2)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是组织专家组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我办于2017年1月12日收到你通过点子邮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现答复如下:

经查阅我委现存档案,未查找到你申请公开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和“审评批准报告”政府信息。

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植物油“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50”的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卫生部/卫计委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2月6日对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1)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2)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是组织专家组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卫政申复(2017)0059号确认:

杨晓陆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

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理化指标:“溶剂残留/(mg/kg):<500”,“总砷(以As计)/(mg/kg):

1)允许食用大蛋白粉‘残留溶剂(mg/kg):<50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2)允许食用大豆粉‘总砷(以As计)/(mg/kg):

3)允许食用大豆豆粕‘铅(以Pb计)/(mg/kg):

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的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卫生部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结论:

6.1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月24日《关于国家标准中溶剂残留限量等制定依据的答复》确认:国家粮食局审批国家标准《大豆油》(GB1535-2003)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允许大豆蛋白粉的溶剂残留量/(mg/kg)<500、总砷(以As计)/(mg/kg)<0.5和铅(以Pb计)/(mg/kg)《1.0过程中,允许成品大豆油溶剂残留量/(mg/kg)<50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6.2国家标准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017〕7号确认:国家标准委审批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允许“总砷(以As计)/(mg/kg):

6.3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植物油“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50”的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6.4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的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清楚了解直接接触“化学浸出”抽提植物食用油溶剂正己烷是神经毒素,而且含致癌苯残留,具生物蓄积性,致畸、致生殖毒性,在没有任何“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情况下,国家粮食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卫生部/卫计委批准了上述国家标准时,粗暴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3年7月1日实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实施)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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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什么是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下列内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https://www.lswz.gov.cn/html/zhuanti/n16/n3615/n3676/n4845620/n4845665/n4845740/4845979.html
2.食品标准:现行有效的白酒相关标准汇总(202408中心动态 现行有效的白酒相关标准,由食品伙伴网汇总整理,仅供大家参考。涉及《GB/T 15109-2021 白酒工业术语》《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等标准。http://down.foodmate.net/info/sort/5/2786.html
3.我国已发布156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国家卫健委11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共制定发布156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安全指标2.3万余项,涵盖我国居民消费的所有30大类340个小类食品。 国家卫健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在会上表示,截至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 https://www.cfsn.cn/2023/11/27/99388413.html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酱GB/T22474一2008本标准主要参加起草单位:山东董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山西维之王食品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北京丘比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咀香园健康食品 (中山)有限公司、北京三乐元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上海立高敦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永兴果脯厂。 https://www.foodtalks.cn/news/35115
5.GB77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718—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2011-04-20 发布 2012-04-20 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I 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与 GB 7718-200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http://www.dongyun01.com/zhishiku/n2831.htm
1.GB31654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包括术语和定义,场所与布局,设施与设备,原料采购、运输、验收与贮存,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供餐要求,配送要求,清洁维护与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人员健康与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等内容。 (一)范围 ...https://www.cnis.ac.cn/ynbm/spynyzlyjs/kydt/202106/t20210615_51600.html
2.解读酱油标准——GB27172018年6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8年第5号公告,发布了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于2019年12月2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相比GB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发生较大变化,但收集目前市面上的酱油情况,大部分企业标注执行的标准仍为GB/T 18186。为方便行业、监管...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1008/11/74190369_1050912671.shtml
3.GB31654为提升我国餐饮业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就餐饮食安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2021年3月18日,我国首次发布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以下简称《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https://m.thepaper.cn/wap/resource/jsp/newsDetail_forward_16933660
4.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由国务院标https://baike.sogou.com/v301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