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年11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标准(以下简称“增补版”),自2023年5月11日起正式实施。GB2763.1—2022是GB2763—2021的增补版,可以配套使用。本文对两个标准文本的异同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比对分析,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
1增补版标准概况
2增补版标准主要内容
2.1新增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制定情况
与GB2763—2021相比,增补版标准新增了22种农药品种,相应增加限量标准51项(表1)。
表1GB2763.1—2022新增农药及其限量情况
注:*为临时限量。
2.3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
增补版标准共规定了37项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其中,根据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情况,增补版标准相较于GB2763—2021新增GB23200.121等4个检测方法(表3)。此外,增补版标准中32种农药62项限量由于缺少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暂制定为临时限量。
表3增加4项检测方法标准
对于阿维菌素等60种农药,增补版标准与GB2763—2021对同一农药和食品类别推荐的配套检测方法存在一定差异,但两个文本规定的检测方法均适用于相应参数的检测(表4)。
表4检测方法可配套使用情况
2.4配套检测方法标准修订情况
表5配套检测方法标准修订情况
2.5配套检测方法变化相应调整限量类型
由于增补版标准的发布,新增推荐了检测方法标准,GB2763—2021中百菌清、苯并烯氟菌唑、吡噻菌胺、单氰胺、氟啶虫胺腈、氟噻草胺、氟吗啉、氟唑菌酰胺、精喹禾灵、螺虫乙酯、氯虫苯甲酰胺、亚胺唑、依维菌素等13种农药在药用植物等5种食品类别上的208项限量由临时限量调整为正式限量。
由于方法适用性问题,删除了三氯吡氧乙酸在谷物上GB/T20769检测方法,GB2763—2021中此农药的稻谷和糙米两项限量由正式限量调整为临时限量。
3增补版标准的主要特点
3.1完善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此次发布的增补版标准主要依据我国新增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数据或残留验证试验数据制修订,及时填补了新增农药登记作物的残留限量标准缺失,进一步扩大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监管的覆盖面,为指导农药科学使用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3.2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
增补版标准基于我国农药残留试验数据,经膳食风险评估,对GB2763—2021中部分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食品组限量标准进行了修订,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在使用此类标准时,GB2763—2021规定的同一农药和食品的限量值与增补版标准不同时,以增补版标准为准。
3.3优化了限量标准的配套性和可操作性
增补版标准与GB2763—2021相比,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新增了4种检测方法标准。同时,对阿维菌素等60种农药的7种食品种类,新增了部分配套检测方法,为不同检测能力的机构采用适宜的方法提供了选择空间。由于新增推荐检测方法,百菌清等13种农药的208项限量由临时限量调整为正式限量,提高了标准的实用性。
3.4跟踪评估并修订了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
4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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