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该变质食品的商家要求退还购买食品的价款。
2.若商家明知食品已变质却仍进行销售,消费者还有权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计算得出的赔偿金低于1000元,则按照1000元计算。
3.消费者也有权选择向食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对于赔偿的具体流程,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或生产者进行协商,协商无果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部门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当消费者在购买并食用食品时,发现食品中存在虫子等异物,其权益同样受到《食品安全法》的保护。
1.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除要求商家或生产者赔偿因食用该食品所遭受的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计算得出的赔偿金低于1000元,则按照1000元计算。
2.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和食品样本等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部门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
找法网提醒,对于食品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
1.当消费者因购买并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2.消费者还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照一千元计算。
3.在赔偿过程中,经营者或生产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消费者所受损失,不得推诿。
(1)若责任属于生产者,则经营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2)若责任属于经营者,则生产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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