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开展检查。经过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超市销售的威益威牌劲辣烤脖、香里吧牌烤脖子、宫廷桃酥确实存在举报的问题。
一是食品名称中带有“烤”字不符合食品制作工艺。执法人员分别发函至上述两种食品生产商所在的市场监管局请求协查。结果表明,威益威牌劲辣烤脖和香里吧牌烤脖子均是按照酱卤肉制品标准GB/T23586-2009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不包含烤制工艺。
定性处理
三是从有无特别规定来看。虽然无铝泡打粉的标注事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但需要考量其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标签瑕疵规定的情形。标签瑕疵应考虑是否影响食品安全,是否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所下的定义是: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GB1886.245-2016中对泡打粉这样表述:复配膨松剂(又称为泡打粉、发泡粉、发酵粉)。本案中,宫廷桃酥上已标明该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无铝泡打粉)”,即使未将泡打粉的配料一一标示出来,也算有标准依据可循,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因此,认定为标签瑕疵较为妥当,可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其他两个问题无特别规定,无须再考量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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