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主要从以下方面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建设:一、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三、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四、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五、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六、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七、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八、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九、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十、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十一、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十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
源头到加工到餐桌缺一不可
源头的不安全将会给舌尖带来极大威胁,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安排》提出,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年底前出台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组织。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
第一部分:中国制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按照WTO赋予各成员为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基本安全、防止欺诈行为等合法目标可以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即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措施)的权利,并遵循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规定的各项原则,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在2005年加大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制修订的力度。制修订的有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在国务院公报、有关部门公报、对外经济贸易公告、有关部门的政府网站、机关报全文刊登。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自2005年10月14日开始可以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全文浏览。
TBT措施
2005年我国制定修订的最重要的TBT措施是国务院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该条例是我国根据人世承诺对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行修订后而修订的配套条例,其进一步完善、细化了修订后的商检法的有关规定,使其更有可操作性,并体现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对贸易影响最小原则。其他的TBT措施主要涉及机动车辆、机电产品、金属和矿产品、化工产品、轻工产品、消防类产品、进口废物原料和食品标签等。
SFS措施
中国2005年制定的SPS措施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接触材料、动物检疫、植物检疫等方面。这些措施由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等单独或联合制修订。
第二部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及中国的应对情况
(一)WTO成员通报的TBT措施
2005年各成员通报的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修订目标为:保护人类的健康或安全(473项)、保护环境(195项)、防止欺诈行为(142项)、采用新的国家法(66项)、消费者信息和标签(41项)、协调(35项)、质量要求(27项)、保护动物和植物的生命或健康(9项)、降低或消除贸易措施及便利贸易(12项)、节约成本并提高生产率(3项)、国家安全(1项)。有234项通报提及了不止1个目标,31项说明的是除此之外的其他目标,6项没有说明任何目标。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外为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护消费者信息知情权等是各成员制修订TBT措施的主要目标。
(二)WTO成员通报的SPS措施
2005年各成员通报的新制定或修订的法规主要涉及以下热点问题:农兽药残留限量、禽流感防控、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口蹄疫、木质包装材料检疫、转基因管理、牛海绵状脑病、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新城疫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古典猪瘟。
2005年通报的SPS措施中,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通报数量最多,共计357件,占常规通报总量的61.9%。说明在SPS措施领域,WTO成员普遍重视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的制修订,尤其是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这对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出口无疑将增加难度和相应的成本。
通报的SPS措施中的其他主要领域包括植物保护与检疫领域,占39.9%;动物卫生与检疫领域占17.9%;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占33.6%;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他危害占7.6%。
(三)我国开展评议及应对的情况
报告对我国开展对其他成员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研究、评议和应对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重点介绍开展重点评议和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欧盟化学品法规(REACH法规)、电子电器两指令(ROHS和WEEE)、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指令)等情况。
第三部分:中国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表明,2005年,中国大约有25.1%的出口企业遭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直接损失总额达288.1亿美元。
(一)不同种类出口产品受影响情况
类产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比例如下:农产品、食品类,42.0%;机械类,21.7%;化矿金属制品类,26.2%;纺织服装类21.5%;塑料橡胶类,22.4%;玩具家具类,23.6%;车船航空器类,25.0%;不制陶瓷类,25.0%。从上述比例可以看出,受影响最严重的是农产品和食品类。
(二)出口到不同国别受影响情况
从直接损失额来看,中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因欧盟各种技术性贸易措施而遭受的直接损失最大,总额达101.5亿美元左右,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5.2%。美国和日本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给中国出口造成的直接损失额仅次于欧盟,分别达67.2亿美元和29.7亿美元左右,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23.3%和10.3%。
(三)不同省份出口受损情况
在各出口省份当中,广东省的直接损失额为94.8亿美元,位列全国各地区直接损失之首,占全国直接损失总额的32.9%左右;浙江省的直接损失额为47.7亿美元左右,占全国直接损失总额的16.6%。其它遭受直接损失估计值超过lO亿美元的地区有北京市、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和上海市。
(四)出口合同受影响数量
在总额超过81.5亿美元的受影响合同金额中,受包括节能及产品回收在内的环保要求影响的出口合同金额在22.2亿美元以上,受工业品认证要求影响的出口合同价值超过12.3亿美元,这是对中国产品出口影响最大的两种措施。
(五)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种类影响情况
中国产品出口到不同国家或地区遭受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种类也有所不同。例如,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主要受到工业品认证要求、标准要求、厂商注册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木质包装要求、特殊检验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限制;出口到欧盟的产品遭受的措施与出口到美国
的产品所遭受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有相似之处,但欧盟环保要求对中国出口产品有极为突出的限制作用,受影响的合同总金额近21亿美元;在对日本的出口中,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对中国出口产品的限制作用最为明显。
国家质检总局分析了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是对国外通报的评议工作亟待加强。《TBT协定》和《SPS协定》规定了成员通报其所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义务,以便其他成员就其不合理之处进行评议。随着技术性贸易措施涵盖的产品范围越来越广,评议工作的任务更重也更紧迫。另外我国企业主动跟踪、研究和评议、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意识和能力亟待加强。
五是企业与政府和行业组织联系不够。企业在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往往采取的是被动调整工艺、转换目标市场等方法来消极应对,而没有及时与政府和行业组织沟通,通过政府和行业渠道来化解或降低措施的影响,减少损失。在了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时,也很少求助于政府和行业组织,而是通过其他一些代价高、耗时长、效果差的方式来获得信息。这一方面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也影响了自身产品出口。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提出政府部门拟采取的对策及建议:
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的平台,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收集、跟踪和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制修订上互通信息,为后续应对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的信息工作机制,拓宽信息交流渠道,多样化信息载体,优化信息流程。
第二,进一步做好通报工作,履行透明度义务。各部门在制修订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遵守规则,同时履行好透明度义务。在措施草案出台后,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向WTO通报,征求并考虑其他成员的评议意见并采纳其合理部分,以完善我技术性贸易措施,并避免不必要的摩擦。
第三,加大评议工作力度,提高评议工作质量。建立部门间的评议机制,组建一支联合专家评议队伍,加大多部门评议力度,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评议程序。做好重点技术措施的研究工作,发动和引导企业、行业组织参与评议。加大对评议的人力、财力支持,注重调动多方面力量,着力提升评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大对外交涉力度,提高我国评议意见对国外采纳的比例,使其最后出台的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
第四,构建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咨询、评议、预警综合系统,建立对敏感和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及进出口数据的通报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与互动。有效实现技术性贸易措施网上通报、咨询、评议和预警,通过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提升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风险防御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五,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健全中国技术标准体系,提升中国整体标准化水平,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继续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加强对国内外标准的差别研究,大力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加大对标准制定的支持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和优势出口产品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
信息进农家力度
据《法制晚报》1月29日消息,2012年农业部将加大农业监测预警等信息进农家的力度,提升信息化服务“三农”的水平,将在全国开展“12316信息进农家”活动。
农业部将在今年的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中,组织各级农业部门的市场信息系统,依托“金农工程”、“三电合一”项目的建设成果,利用12316三农热线、农业信息网站、广播电视节目、手机短彩信服务平台等方式,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应用,在全国开展“12316,信息进农家”活动,促进农业监测预警、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等信息进村入户,指导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据悉,今年3月,农业部还将举办“12316,信息进农家”主题活动,全国统一的12316标识,动员号召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大信息进农家的力度,提升信息化服务“三农”的水平。
卫生部称将
清理1900项食品国标中强制执行的内容
规划指出,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
国土部称我国今年将建亿亩
高标基本农田
据《法制日报》1月31日消息,今年我国将建设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规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成后,应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开展耕地质量评定。
所谓高标准基本农田即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主要是为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监会称农业险赔款
[关键词]种植业生产;标准体系;发展现状和对策
新时期,为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我国开始运用工业化的生产标准来规范农业生产过程。我国农业生产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就是建设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本文主要对我国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种植业生产过程中发展对策和建议,希望可以给我国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参考和帮助。
一、我国种植业生产过程农业标准体系现状
2012年,农业部提出加强农产品安全过程控制技术研究,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产品安全要“产出来”和“管出来”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升为一项全过程治理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种植业生产过程农业标准体系已基本达到生产全过程、全产品类型的覆盖,标准共计293项,按照产品种类可以分为基础通用、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豆类、高粱、薯类等)、蔬菜、水果、油料作物(花生、油菜等)、茶类及其他(棉花、食用菌、牧草、甘蔗等)标准;按照标准类别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按照生产环节可以分为种苗繁育、种植过程、肥水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收获标准。我国种植业产品中,以粮食、蔬菜和水果类标准数量较多,制修订力度最大,而基础通用类标准较为薄弱;从标准类别看,农业行业标准数量远高于国家标准数[1]。
二、我国种植业生产过程农业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规划乱、制定多、管理少
到目前为止,对各级标准、各类标准的制定主体、归口单位、单位等均未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造成标准多的扎堆,少的没有。有的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基本相同,这些标准后又同时存在,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采标效率。标准制定从征求指南、指南、制定、评审、这一链条运行顺畅,而制定后出现信息链条的断裂,现行标准缺乏评价体系,标准制定者和使用者之间无法有效沟通,标准的采用率、实施效果等没有统一的查询或信息反馈平台,造成标准制定数量多,后期管理少,使标准无法高效、可持续地运行。
(二)标准重复
(三)针对新兴模式的标准较少
三、我国种植业生产过程标准体系的发展对策建议
(一)建立以产品为单元,以过程为链条的标准体系
对当前标准按统一的原则进行梳理,这一原则就是“以产品为单元,以过程为链条”,这也正是一个健全的标准体系应有的格局。第一步是要对产品进行分类,分类要与主管部门各司局的职责分工保持一致,然后针对产品绘制生产流程图;第二步是按产品分类建立标准分卷,按生产流程图建立系列标准;第三步是按产品分类确定标准级别,全国性的大宗农产品建立国家级标准和地方标准,小宗农产品、地区特色的农产品仅建立地方标准;第四步按标准级别确立标准的明细程度。国家级标准仅规定基础性的通则,而地方标准则应细化到具体的技术和参数。
(二)推进新兴农业模式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
农业新兴模式的标准化、产业化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制定标准,引导形成一种统一谋划、稳步推进的格局,才能切实实现新兴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稳定、持续、高效地发展。为实现新兴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发展的较早阶段就有标可依,需要制度、技术和资金3个方面的保证。首先,制度上应文件化、程序化该类标准的制定机制,开辟该类标准制定的专用通道,保证从征求指南、指南、制定、评审、这一链条运行顺畅且高效。第二,技术上,一方面洋为中用,借鉴新兴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国外先进标准体系的成功经验,一方面特色改进,加快我国该类模式基础数据的研究。第三,资金支持多且专。针对新兴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资金支持需要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要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最终实现一个首席和一个团队带动一个模式、一个产业的标准化发展。
(三)推进以污染物控制为目标的生产过程安全管控标准的制定
结语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很多新型的农业标准模式,用于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我国种植业生产过程标准体系的发展现状和对策建议进行了具体分析,希望给当前的种植业生产发展提高帮助。
参考文献
浙江实施标准化战略的
现实基础
(一)近年来浙江标准化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社会标准化意识逐步增强,企业参与修制订国际国家标准和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水平稳步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不断深入,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标准化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各地政府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标准研究的主体为重点,出台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意见。二是加强地方标准管理,制定《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重点推进公共领域的地方标准修制订。近5年来,累计制修订地方标准540项,其中涉及产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资源节约等公共领域标准87项,占制定数的16%;制定地方标准的数量是2002年前制定总数(387项)的1.4倍。三是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不断加强。据调查,401家企业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有3610人,平均每家企业9人,其中专职人员731人,占20%。四是标准化基础平台加快建设不断推进。我省标准馆藏25万件,其中国内标准6万件,国际、国外标准19万件。
2农业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农产品标准研制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以来制定的地方标准无公害率达到100%,《水产品中黄氨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方法》等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二是农业标准化推广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1000余个,推广示范面积850万亩,带动农户数170万户,带动农业增收近45亿元。标准的实施和应用,使我省农产品逐步走上“标准、质量、品牌、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有1419个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近80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三是农产品检测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全省已建省(部)级以上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10家,地市级检测机构40余家。省部级机构的仪器设备总体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基本与国际接轨,金属元素的测定效率比原来提高了20倍,气质联用的多种药物、农药残留高效快速检测方法填补了国内检测方法的空白。
3企业标准化水平持续提高。一是企业采标率逐年上升。目前,我省9591家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达71.3%,比2001年的35.1%提高1倍多。通过各种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有2.2万家,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占90%。二是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日益增多。目前,我省企业承担了6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14个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全省共有委员780人,分布在697家单位,参加全国184个TC和336个SC,分别占全国TC总数的63.4%和SC总数的81.1%。共参与修制订的国际标准4项,国家标准350项,行业标准563项。三是企业“联盟标准”发展迅速。我省鼓励建立企业“标准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在打造区域品牌和引导块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
4服务业标准化稳步推进。一是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我省组建了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探索以“政府宏观指导、中介市场运作、企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继《绿色饭店》后,又先后颁布了《农家乐建设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成为目前国内颁布旅游业地方标准最多的省份。其中,绿色饭店标准已由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旅游行业标准,并在全国推广。二是积极实施物流信息标准。商品条码体系是进行物流配送日常管理的主要手段。我省在继续实施《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扩大商品条码覆盖范围,强化条码的依法管理。截止2006年,全省条码系统成员累计达到13260家,名列全国第二,占全国条码系统成员总量的1/10。2007年省政府对颁布实施了5年的《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商品条码的覆盖范围,强化了条码的依法管理。
5标准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我省结合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选择了涵盖化工、电工电子、纺织、食品等领域的18家企业开展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企业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企业标准化工作意识得到加强,采标率进一步提高,辐射并带动同类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同时,配合国家标准委在杭州市滨江区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
(二)浙江标准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能力不强。到目前为止,我省共承担5个TC和12个SC的秘书处工作,分别占全国的1.7%和2.9%,列全国各省、市的第10位。我省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仅有4项,占全国的比例不到5%;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数量350个,但以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参加国家标准起草的不到1/4。在我省有竞争优势的8个产业中,我省企业共参与267项国家标准的制修定,占全国同行业标准制修订比例平均为8.0%,其中,比例最低的产业是化学纤维制造业(3.6%),比例最高的产业是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20%);8个产业参与制定标准的我省企业总数约为203家,其中,电气机械制造业就占了108家,约50%。同时,我省还存在优势产业没有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而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却没有产业的问题。如我省2006年工业总产值占全国比重接近15%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该行业在全国共有37个TC以及41个SC,没有一个落户浙江,与我省该产业在全国的经济地位很不相称。相反,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置在我省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但全省目前已经没有该产业。
二是采用国际标准比例偏低。总体而言,我省重点和优势产业普遍存在标龄过长、采用国际标准比例较低等现象。以纺织业为例,采用的标准平均标龄为10.3年,标龄最长的标准超过了20年,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仅为47.5%。标龄过长、采用国际标准比例较低,不仅不能及时反映我省优势产业的实际情况,而且由于国内外标准的不一致,很容易对我省优势产业的出口造成技术壁垒。我省8个重点优势产业国家标准的加权平均标龄为10.4年,其中,标龄最小的产业是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8年),标龄最大的产业是家具制造业(14年);
8个产业国家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为43.2%,其中,采用国际标准比例最低的产业是化学纤维制造业(0),采用国际标准比例最高的产业是电气机械制造业(53.6%)。
三是有关标准化政策缺乏有效整合。一直以来,我省缺乏鼓励企业研制标准和采用国际标准的扶持办法,而现有的政策比较分散,没有加以有效协调、重点扶持和集成利用,标准化政策法规体系还极不完善。具体表现在:标准制订周期长,水平不高,缺少服务业、卫生、环保、公共安全等公共领域的标准。标准化支撑服务平台不完善,信息量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同时又存在各自为政、资源浪费现象。应对和防范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和能力还远不能满足我省外贸出口快速增长和多元化的要求。
四是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缺少互动发展。技术标准落后成为浙江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障碍之一。目前,浙江省专利纳入标准的数量偏少,难以形成对科技创新能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据对全省210家省级技术中心的调查,2004年申请专利3121个,有2278个专利被采纳,占申请专利数的73%,但专利纳入标准的数量只有153个,仅占专利采纳数的6.7%,而且这些标准还只是企业标准,尚未纳入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这反映了我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应用技术和生产力的水平偏低。技术标准制订主体与科技研发主体分离,企业科研人员参与比例不高,缺乏促进技术标准制订与科技研发相互融合的机制体制。据对192家设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的调查,只有5家企业较为完整地参与了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79家企业参与过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企业的技术成果难以在国家乃至国际标准中得到有效反映。
五是标准化人才支撑薄弱。企业普遍缺乏标准化人才,特别是既懂技术又精通标准化基础知识的专业人才。根据2006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的企业标准化人员情况调查显示,被调查的40l家企业中,共有从事标准化工作人员3610人,平均每家企业9人。但其中专职人员只有731人,占20%,兼职人员2879人,占80%。从知识结构分析,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1497人,占41.5%,大专及以下2113人,占58.5%。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人才更少,仅占4.9%。从工作经验分析,从事标准化工作5年以下的有2217人,占61%。其中3年以下的1134人,占31%。
六是标准基础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我省标准馆藏较少,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待进一步提高。到2006年底,上海拥有标准馆藏54万件,其中国内标准13万件,国际、国外标准41万件;江苏拥有标准馆藏35万件,其中国内标准10万件,国际、国外标准25万件;山东拥有标准馆藏40万件,其中国内标准8万件,国际、国外标准32万件。这些省市的标准馆藏分别是我省2.16倍、1.4倍和1.6倍。
发达国家标准化发展的
新趋势
1争夺国际标准主导权。发达国家均把国际标准化战略放在整个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欧盟实施“控制”战略,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形成欧洲地位。美国实施“控制、争夺”战略,在几个主要技术领域重点承担或从事ISO、IEC的秘书工作,努力制定反映美国技术的国际标准。日本实施“争夺”战略,建立了企业内和跨行业国际标准推进体制,积极支持产业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2利用事实上的国际标准控制市场。“事实上的标准”是通过控制市场来确定技术上的主导权,例如合作体标准、论坛标准以及一些权威性组织和跨国公司颁布的标准等。目前,跨国公司凭借其技术实力,大力发展事实上的国际标准,利用具有知识产权的事实上的国际标准,形成技术垄断和竞争优势,作为迅速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武器。在信息通信和信息处理领域的标准化论坛标准中,美国占58%,日本占25%,欧洲占14%。
3与其他参与者建立伙伴和战略联盟关系。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区域联盟是将技术标准推向国际标准的关键因素之一。欧盟强调要进一步扩大欧洲标准化体系的参加国,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统一提出标准化提案。美国与更多国家的政府标准化机构和标准化团体建立联盟努力制定出反映美国技术的国际标准。加拿大通过加强北美区域联盟,形成共同标准提案。日本也通过建立亚洲区域联盟将日本和亚洲的标准推向国际。
6加大对标准化发展的投入。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每年提供大量财政拨款及专项资金,主要是支持与技术法规有密切关系、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环境保护等反映社会需求的公共性标准以及产业界通用的基础性标准。如美国政府2002年仅对美国标准技术研究院的拨款就达7亿美元;欧盟安排标准化经费达到7亿欧元,平均每项标准10万欧元;日本政府每年标准化经费预算为60亿日元,经费预算中的60%都用于国际标准化活动。
7实现标准化政策和科技开发政策一体化推进。发达国家在研究制定标准化战略的同时,将科技开发与标准化政策统一协调。日本在2000年制定的“国家产业技术战略”中提出,要最大限度地普及和应用技术开发成果,把标准化作为通向新技术与市场的工具,建立标准化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一体化推进体系。
总体思路和对策举措
(一)浙江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总体思路
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总体水平,着力提升我省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的地位,在具有优势的高新技术和特色产业、社会公共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使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技术标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我省为主制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
比例明显上升,以标准提升和标准创新促进产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强化标准与市场的适应性。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共同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合力。二是坚持科技创新与标准转化相结合。要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提高标准中自主创新技术的含量。促进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与标准研制有效结合,使创新成果通过标准快速转化为生产力。三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以具有优势的高新技术和特色产业技术标准为发展重点,争取有更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体现我省的技术特点和优势,保持和提高我省的产业竞争力。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资源环境、安全健康等社会公共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探索建立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努力提高标准化总体水平。四是坚持标准国际化。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提高产业技术标准水平,鼓励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增强应对和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1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特色农产品等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支持重点出口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组织的主体和示范带动作用,紧密结合各类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等基地建设,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着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加强高新技术和特色产业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关联度研究,引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实现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主要目标,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名牌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的研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引领产业发展。以纺织、服装、皮革、食品、精细化工、金属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和块状经济为重点,研究编制技术标准体系,引领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发展,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鼓励研究制定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接轨的行业协会标准或企业联盟标准,通过协会、联盟的自律机制推广实施,带动产业升级发展。
3围绕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服务活动,把标准化的管理理念推广应用于服务业。在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领域,大力推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究制定有关服务质量标准和管理标准。重点在旅游、现代物流、零售(超市)、交通等服务行业开展标准化试点,以点带面,扩大服务标准覆盖面,规范和提高服务业质量水平。
4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加快制定公共领域地方标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省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发展标准体系。以节能、节水、节材、资源再利用为重点,制定一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的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引领和规制作用。完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的地方标准建设,突出标准在公共事物管理中的支撑作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消费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预警机制,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6积极开展标准化战略试点,带动全省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做好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使之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研发基地、全国一流的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先导区。逐步提高省级高新技术园区、高新特色产业基地的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高新技术标准化骨干企业。开展技术标准战略企业试点,发挥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变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掌握国际、国家标准化规则的示范企业。
7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工作机制,建立预警工作制度,加强对我省经济有较大影响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和研究,重点加强对食品、农产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等产业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跟踪研究,及时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提高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应对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重点指导帮助农业等弱势产业应对工作的技术援助,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增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8积极推进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以省标准化研究院为依托,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标准文本馆藏体系,加强藏馆硬件设施建设,建立技术标准数据中心。“十一五”时期,基本建成我省主要产业及主要贸易出口国技术标准文献中心,重点建设农业、食品安全、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和医药化工等重要技术标准数据库等专题数据库。积极探索国家、省和市、县技术标准信息共建共享的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培育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标准审查以及标准推广应用工作,为企业提供标准、认证以及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
9积极实施标准化人才工程,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立标准化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制度,完善标准化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省内高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和专业,开展标准化继续教育,加大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探索标准化从业人员资质制度,对标准化部分工作领域的人员实行资格准入,提高标准化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政策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把实施标准化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之中,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构,协调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为促进我省标准化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政策引导。建立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把技术标准研制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目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可以单独列为科技计划项目。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标准研制项目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和奖励范围,技术标准研究成果可作为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推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有效结合,对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进行采标水平的评审,技改贴息向采标产品倾斜。重点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
今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经颁布了以下4项绿色印刷行业标准。
(1)《绿色印刷术语》。该标准包含30条绿色印刷专业术语:基本术语10条,过程术语3条,检验术语3条,设施术语3条,材料术语3条,环境术语5条,认证术语3条。
(2)《绿色印刷通用技术要求与评价方法第1部分:平版印刷》。本部分规定了平版印刷所涉及的绿色印刷通用技术要求、评价及检验方法。适用于对生产纸质平版印刷品的企业进行绿色印刷评价,采用其他承印材料的平版印刷企业可参照使用。
(3)《绿色印刷产品抽样方法及测试部位确定原则》。该标准规定了绿色印刷产品的抽样方法及测试部位的确定原则。规范了抽样人员、工具、环境要求和样本包装、转移要求,以及有胶产品、无胶产品、纸板产品测试部分选取的不同原则。
(4)《绿色印刷产品合格判定准则第1部分:阅读类印刷品》。本部分规定了纸质阅读类印刷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图书、期刊、本册、报纸、儿童读物等纸质阅读类印刷品。纸质票证类印刷品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