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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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的含义与重构

所谓贸易创造,指成员国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后由于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而带来贸易量的增大和由此导致成员国整体福利的上升。所谓贸易转移,指成员国的贸易方向发生了改变,原来向成员国之外国家进口的廉价商品现在转而以更高的价格在成员国内部购买。传统观点认为,贸易转移的结果是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造成了成员国整体福利的下降。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效果

3、国―东盟经济结构相似性分析。理论上认为,成员方的经济结构越相似,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的贸易创造效应就越大。反之,如果该国与其他成员方有较大的结构差异,自己完全不生产某种进口商品,那么,取消关税只能从扩大需求量方面增加贸易量,贸易创造效应便较小。中国东盟均属于发展中国家,双方在整体经济结构比较类似,相互间在大类产品上存在着竞争。但在大类产品中的具体产业链分布上,却又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互补。这种相互间整体经济结构类似而产业链分布结构互补的特点,十分有利于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双方更好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实现产业结构整合与升级,达到更好的贸易创造效果。

4、中国―东盟产品比较优势分析。理论上认为,成员方的生产效率越高,即它的生产成本与该进口国的成本差距越大,取消关税对扩大贸易量作用便越大。虽然中国与东盟同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其中中国在皮革制品、衣服和纺织品等产品上具有世界性的比较优势,而在资源密集型产品上却存在较强的比较劣势;相反,印度尼西亚则在资源密集型产品、泰国则在农产品、马来西亚在电子科技产品以及新加坡在工业制成品方面都各自拥有具有世界性比较优势。所以,双方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可以直接加强各自的比较优势,获取更大的贸易创造效果。

5、中国―东盟在参加贸易集团之前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分析。理论上认为,一国在参加贸易集团之前贸易自由化的程度越低,它参加自由贸易区后贸易量的增加幅度就会越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这个拥有全球最多消费者国家缔结的第一个区域贸易协定,所以此前其贸易自由化程度是较低的。而东盟虽然早在1963年便开始贸易自由化发展,但“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相比,东盟处在低级经济合作阶段”。所以,双方缔结自由贸易区后,区域内的贸易增长幅度将会很可观。

6、中国―东盟地理位置分析。理论上认为,成员方地理位置较靠近,则运输成本就不太可能成为各成员方之间贸易创造的障碍。中国东盟天然毗邻,一衣带水,有着十分优越的地理位置,更能促进贸易创造效应的发挥。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转移效果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引力模型;贸易流量

一、引言

二、文献综述

笔者通过对当前进行分析整理,发现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一是应用纯粹的经济理论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各国带来的收益和影响;二是利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模拟自贸区的建立,然后由模拟结果得出各国福利的变化;三是依据不同的经济理论,建立包括自由贸易区虚拟变量的计量模型,通过计量软件进行检验和回归,以分析各因素对参与国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纯经济理论分析

张蕴岭(2006)研究了紧密经济一体化导致出现两种效应:一种是经济相互依赖以及共同利益,另一种是追求市场开放以使经济交易更快、更有效。然后从这两方面分析了中国同东亚的经济一体化与合作的基础与深远意义,认为区域制度建设会为区内经济体实现最大化利益营造“公共产权”[1]。盛斌(2007)以中国的视角、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认为由于政治或外交因素,如果中国政府无法认同自贸区的某些条件和理念或者涉及中国利益的条款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亚太自由贸易区只将成为长期内经济上可行,但近期内不具政治现实性的方案[2]。李瑞林和骆华松(2007)则全面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效应与实现途径,得出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既有负效应又有正效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途径应以市场化为基础,降低交易成本为核心,有效的主体组织和适当的补偿机制为保证[3]。

(二)基于一般均衡模型的分析

UrataShujiro,Kiyota(2003)用GTAP模型模拟东盟与中日韩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情况,得出该自由贸易区会提高三国的福利水平,而对三国之外的国家却会带来一定的福利损失[4]。MasahiroKawai,GaneshanWignaraja(2007)运用CGE模型研究东盟分别与中日韩建立自由贸易区、东盟+中日韩、东盟+中日韩+印度+北美+欧盟这五种情况的福利效果并进行比较,其中ASEAN+6的建立能最大幅度地提高全球福利水平(2998亿美元),其次为ASEAN+3(2139亿美元),而东盟分别与中日韩建立自贸区所带来的全球福利增加分别只有820亿美元、451亿美元和142亿美元[5]。

(三)实证研究

LucianCernat(2001)利用面板数据和引力模型对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所产生的贸易影响及对签约各国所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分别进行了研究[6]。

目前关于自由贸易区的研究都有其不足的地方:或者结合当前时势背景进行理论研究,缺乏实证上的检验和支持;或者是只是基于一般均衡模型的分析模拟出自贸区建立后国家福利的增加或损失,缺乏对过程的解释;或者应用计量方法分析双边贸易潜力,但对影响贸易流量的因素的探究不够全面,对进口与出口两方面的影响程度未做充分的对比说明。因此,本文拟以中国和14个贸易伙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引力模型的方法,从总贸易流量与进出口贸易流量三个角度分别建立三个回归方程,以期全面分析自由贸易协定下各因素对中国贸易流量的影响。

三、理论推导与模型建立

(一)贸易引力模型的理论发展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设定

本文以2000—2010年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印度、日本、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巴西和智利14个经济体的双边贸易为对象,分别建立总贸易引力模型和进出口贸易引力模型,采用面板数据进行回归,解释各种可能因素对贸易流量的影响作用。之所以选择以上样本国家是考虑到样本的多样性及与中国大陆贸易关系的互补性。因此,样本选用了一些发达国家,还选择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及韩国等新兴经济体。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智利已与中国大陆签订FTA,也将它们纳入进样本。此外,还加入了金砖四国中的巴西和印度。

结合引力模型构造形式与变量选取方面的发展变化,考虑到同一项贸易政策对大国和小国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模型中添加了贸易国经济总量与自由贸易协定虚拟变量的交叉项,确定如下对数化形式的模型方程,模型所涉及的变量如表1所示。

四、变量与数据说明

五、实证结果与说明

三个模型虽都基于面板数据的贸易引力模型,但因被解释变量不同,回归结果略有差异,但大体上趋势一致,即随着变量的依次引入,三个模型方程拟合优度明显增加,说明距离、文化因素、自由贸易协定及其与贸易国(地区)经济规模的交叉项对贸易流量具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加入文化变量后,距离的系数符号发生变化或不再显著,因此可以判断距离与文化变量具有多重共线性,方程⑦和⑧是分别包含距离和文化变量的回归结果,下面对不同解释变量的表现进行分析:

本文重点考察的一个因素——虚拟变量fta,它在三个模型中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与之前的预期一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带来2%以上的贸易额的增加,说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双边贸易确实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这也能反映出在目前多边贸易体制毫无进展的形势下,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势头却非常强劲的动力所在。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区域经济紧密合作的一种形式,通过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成员可收获巨大的经济利益。本文的实证结果也对中国开展自由贸易区战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另外,文化虚拟变量在总贸易流量模型与进口贸易流量模型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若贸易国(地区)与中国文化接近,则中国与其总贸易额将比文化疏远的国家高出1.43%,出口额高出1.26%,进口额高出达1.50%,说明文化因素确实对双边贸易关系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与预期相符。

最后,在考察贸易国GDP规模大小对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方面,它们的交叉项在三个模型中都显著为负,说明某国家或地区若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其经济规模越大,反而不利于双边贸易的发展。这可能是由于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起步较晚,很多贸易协定正在完善和探索期,贸易国经济规模越大,经济一体化难度就越大,很多领域都需要协调和适应,所以在现阶段,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规模对双边贸易流量具有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负面影响会有所改善并转变成正面影响。

六、结论与启示

参考文献:

[1]张蕴岭.中国同东亚的经济一体化与合作[J].当代亚太,2006,(1):3—13.

[2]盛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政治经济分析:中国视角[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3):62—71.

[3]李瑞林,骆华松.区域经济一体化:内涵、效应与实现途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7,(1):52—57.

[4]ShujiroUrata,KozoKiyota.TheImpactsofanEastAsiaFreeTradeAgreementonForeignTradeinEastAsia[C].InternationalTradeinEastAsia,NBER—EastAsiaSeminaronEconomics,2005:217—251.

[6]LucianCernat.AssessingRegionaltradeAgreements:AreSouth—SouthRTAsMoreTradeDiversion?[J/OL]/static/DOC13097.htm.

[7]TinbergenJ.ShapingtheWorldEconomy,AppendixVI,AnAnalysisofWorldTradeFlows[M].NewYork:TwentiethCenturyFund,1962.

[8]PoyhonenP.ATentativeModeloftheVolumeofTradebetweenCountries[J].Weltwirts—chdlfichesArchiv,1963:93—100.

[9]NDAitken.TheeffectoftheEECandEFTAonEuropeantrade:Atemporalcross—sectionanalysis[J].AmerianEconomicReview,1973,63(5):881—892.

[关键词]中日自由贸易区;静态效应;引力模型;动态效应

一、中日FTA经济效果预测――静态分析

本文首先基于引力模型测算中日贸易间是否存在通过FTA的方式增加贸易的潜在空间,之后再具体分析FTA实施以后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静态效应分析主要包括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分析与测算。贸易创造效应是指产品由生产成本较高的国内生产转向成本较低的关税同盟贸易对象国生产,本国从其他成员国进口产品所带来的利益;贸易转移效应是指产品从生产成本较低的关税同盟非成员国进口转向从成本较高的成员国进口的损失。

(一)中日贸易规模的扩大潜力――引力模型

物理学中牛顿提出的“引力定律”便是引力模型的雏形,即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与其各自的质量成正比,且与它们之间的距离成反比。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把这一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研究领域,将两国双边贸易流量的规模视为引力,将两国各自的经济总量视为质量,距离仍为两国的距离,并确定了相同的变化规律。其中,作为出口国一方的经济总量是潜在的供给能力直观体现,而作为进口国一方的经济总量则体现需求方面,由于两国双边贸易流量的规模与双方的距离(运输成本)呈反比,因此距离因素成为了两国之间贸易的阻力。

解释变量含义预期符号理论说明

Yj贸易双方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亿美元)+代表双方的经济规模,反映了双方的出口供给和进口需求能力,经济规模总量与潜在的进口和出口能力以及双边贸易流量成正比。

(YP)j贸易双方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GDP(美元)+表示贸易双方的人均收入,代表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反映了各自的资本劳动比例即资源禀赋差异情况,进而成为贸易发生的直接原因。

Dist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公里)-距离越大,运输成本越高,从而成为双边贸易的阻力。

本文将2010年中国与25个贸易伙伴国(包括日本、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意大利、希腊、比利时、荷兰、南非、阿尔及利亚、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贸易数据运用上文中的引力模型进行了测算,得到以下回归结果(见表2)。

由表2回归结果可知,三个解释变量的显著性水准均达到了95%以上,表明此模型能够较好解释国际贸易的双边贸易流量。中国与贸易伙伴国的GDP以及人均GDP对双方的双边贸易额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其中GDP比人均GDP的拉动作用更加明显,而中国与贸易伙伴国的首都距离对双方的双边贸易额存在明显的阻碍作用。

接下来以此引力模型对中日双边贸易流量及其潜在增长空间进行测算。2010年中日实际双边贸易额为3030.6亿美元,而以本文的引力模型计算出的中日潜在贸易额为4407.4亿美元,即粗略估算可认为中日贸易还存在1.454倍的贸易增长空间,可见,中日贸易还有很大发展潜力。

(二)中日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的测算

运用局部均衡分析法,瓦顿和施瓦茨分析了由于贸易自由化产生的净贸易创造效应,本文采用这种方法对中日FTA的静态贸易创造效应进行分析和模拟。首先假定:(1)在进口方面,成员国和非成员国之间是不完全替代的;(2)出口的供给弹性是无穷大的,削减关税的效应在进口价格上的反映是不完全的;(3)国内的生产和进口是不能够完全相互替代的;(4)对于收入和汇率,削减关税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不会产生影响;(5)国家进口的每种商品都与一个成员国相对应。上述假定表明瓦顿和舒瓦茨的模型将FTA对双边贸易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两方面的效应都包含在内,即净贸易创造效应(贸易创造-贸易转移)。

二、中日FTA经济效果预测――动态分析

(一)规模经济效应

规模经济是指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过程中,单位生产要素的投入带来更多的产出增加,可分为外部规模经济和内部规模经济。外部规模经济是指在整个行业生产规模扩大的过程中,行业的平均成本减少;而内部规模经济指在企业内部,在生产规模扩大的过程中,企业的平均生产成本递减。

中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发展前景最被看好的经济体,人口约为14亿,2013年GDP实现56.49万亿元,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位于东亚,毗邻中国、韩国以及东南亚,人口1.27亿,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中日GDP总和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8.84%(如图1),可以说有着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目前日本对中国平均加权关税为3.13%,中国对日本平均加权关税为6.21%,中日FTA生效后,中日将在关税水平上各自做出较大的让步,并成为统一的市场。这会为中日两国产品提供更广阔的大市场,也为打入对方市场创造了契机。随着市场的扩大,产品需求将会增加,边际生产成本下降,最终会实现规模经济。

(二)竞争促进效应

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会形成一个范围更广、壁垒更少的大市场。规模经济的产生,使得资源得到进一步的优化配置,同时也会产生激烈的竞争,在这样的优胜劣汰中,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消费者会获得更多的福利。大市场理论认为,在自由贸易区中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良性循环,即大市场―竞争―规模经济―消费增加―市场再扩大。

可见,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会加剧竞争;通过对竞争的刺激,企业将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并改进其商业惯例,这些因素(相对于资源重新配置来说)在效率上对生产力产生的促进作用被称为“动态生产力收益”。由于生产力收益所带来的影响,会提高中国在日本市场上的竞争地位。2009年,日本企业的总科研经费折算成人民币达24391.89亿元,占GDP比重为3.62%,而中国企业科研经费仅为5802.1亿元,占GDP比重为1.7%,差距明显。中日FTA的建立会加剧中日企业间的竞争,并进一步加大双方对于科研的投入力度。

(三)投资创造效应

三、小结

综上所述,从静态分析的角度来看,中日之间的贸易流量依然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如果中日双方建立FTA,双方的净贸易创造效应都为正,即两国都可从中获得较多的福利;从动态分析的角度来看,中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可以产生规模经济、竞争促进效应和投资促进效应,形成良好的循环机制,实现双赢。因此,从中日经济实力、贸易潜力和经济效应预测来看,中日建立全面经贸伙伴关系具有相当光明的前景。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不仅有利于两国经济长久稳定的发展,也有利于整个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稳定发展。但必须注意到的问题是,由于在社会制度、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贸易政策等方面中日两国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日本对二战的态度以及缺乏深刻反省,当前两国之间关于领土争端问题越演越烈,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王卓,王博.日本加入中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实证分析――以1980―2007年为例[J].国际经济观察,2010(4):95-96.

在国际贸易经济理论中,亚当·斯密、李嘉图和赫克歇尔·俄林分别通过国际分工、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理论解释了国家应该进行分工,分别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并通过国际贸易进行交换,使每个国家都得到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说,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分别发展不同的产业,然后进行行业间的贸易,从而实现最大的利益。然而在实践中,有许多贸易都是发生在行业内的。例如英国出口汽车的同时也从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工业化国家进口汽车。对于国家间为什么会发生行业内贸易,有学者认为行业内贸易能减少贸易自由化时的经济调整成本,此外在垄断的情况下,产业内贸易能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就一个国家而言,在非充分就业的条件下他不仅会发展自己的优势行业,同时他也会力图保护自己的劣势行业,从而使得不同的国家会发展相同行业并产生行业内贸易。如美国按照分工理论,应该放弃纺织行业,而发展自己具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但现实中他却对自己的纺织行业进行保护,限制中国的纺织品进入美国。正是因为行业内贸易在现实中是广泛存在的,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布兰德(Brander)、布兰德和克鲁格曼(BranderandKrugman)、布兰德和斯宾塞(BranderandSpencer)、奈文和菲利普斯(NevenandPhlips)将价格歧视和市场分割的基本模型用于开放的经济世界中,发现即使只有一种完全相同的产品,国家间也会发生贸易。

在现实中,发生贸易的国家政府会处于保护本国企业和市场的目的通过关税调节本国企业及外国企业的利润,产生利润转移效应并同时影响本国的福利。本文通过一个相同产品的双寡头竞争市场模型,讨论政府的最佳贸易政策的选择及其影响。

2模型的基本假设和建立

有两个相似的国家,国家1和国家2,作为博弈方确定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的税率。为了讨论的方便,假设国家征收的是从量税。假设两个国家各有一个企业生产既内销又出口的相互竞争的商品我们称他们为企业1和企业2。两国的消费者分别在各自国内的市场上购买企业1或企业2的产品。用Qi记在国家i市场上的商品总量,则市场出清价格Pi为Qi的函数Pi=Pi(Qi)=a-Qi,i=1,2。企业i生产数量为hi的产品供内销,数量为ei的产品供出口,因此Qi=hi+ej,i,j=1,2。当i=1时,j=2;当i=2时,j=1。再设两企业的边际产生成本同为常数c,且无固定成本,则企业i的生产总成本为c(hi+ei)。当企业出口时,因为进口国征收的关税也计入成本,设国家j的关税为tj时,企业i的出口产品成本为(c+tj)ei,因此企业i的总成本为c(hi+ei)+tjei。以此假设构造一个两阶段都有同时选择的四方动态博弈。

此模型的第一阶段,先由两国政府同时制定关税税率t1和t2;然后企业1和企业2根据t1和t2同时决定各自的内销量和出口量(hi,ei)。

在此博弈中,企业关心的是它的利润:

πi=πi(ti,tj,hi,hj,ei,ej)

=Pihi+Pjei-c(hi+ei)-tjei

=[a-(hi+ej)]hi+[a-(ei+hj)]ei-c(hi+ei)-tjei

国家作为博弈方所关心的是社会总福利,包括消费者剩余,本国企业的利润和国家的关税收入三部分,

wi=wi(ti,tj,hi,hj,ei,ej)=(hi+ej)2+πi+tiej

其中,i=1,2,(hi+ej)2是国家i国内消费者剩余。

3需求成本无差异条件下的关税及社会福利

3.1非合作竞争时的最优关税及福利

下面用逆推归纳法来求解本博弈。先从第二阶段开始,假设两国已选择的关税分别为t1和t2,则如果(h1*,e1*,h2*,e2*)是在设定t1,t2情况下两企业之间的一个纳什均衡,那么(hi*,ei*)必须是满足下列最大值问题的解:

πi(ti,tj,hi,hj*,ei,ej*)

由于πi可以分成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利润和国外市场的利润两部分之和,且国内市场的利润取决于hi和ej*,因此上述最大值问题就可以分解为下列两个最大值问题:

{hi[a-(hi+ej*)-c]}(1)

{ei[a-(ei+hj*)-c]-tjei}(2)

假设(1):ejhi*=(a-ej*-c)(3)

假设(2):hj*ei*=(a-hj*-c-tj)(4)

求出的hi*和ei*都满足各自的假设(1)和(2)

由于(3)和(4)对i=1,2都成立,联立方程(3)、(4)、(3)′、(4)′解得:

hi*=(5)ei*=(6)

i=1,2。这就是在设定ti,tj情况下两企业间的博弈纳什均衡。

结论1:从这一结果可以看出来,如果国家提高进口关税,可以使本国企业的国内产量提高而进口量下降。这说明国家能通过关税保护国内市场,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这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置关税并想提高本国关税的主要原因。

现在回到第一阶段两个国家间的博弈,两国同时做出关于t1和t2的决策。

对于国家i来说,它要选择ti*满足:

wi(ti,tj*)

将(5)(6)式的结果代入wi得到

wi(ti,tj)=+++(7)

对i=1,2都成立,因此我们令上式对ti的一阶导数在t=ti*时为0,可得两联立方程组,解之得:ti*=(i=1,2)

在本博弈中,关税t1=t2=为两国的最优选择。将它代入(5)(6)式

hi*=,ei*=(i=1,2)

结论2:此结果说明,在两国自由博弈,即没有贸易协定的情况下,政府会制定t1=t2=的关税税率以获得最大的社会福利;而企业则会内销hi=外销ei=的产品以获得最大的企业利润。

此时,企业利润πi=(a-c)2,社会总福利为wi=(a-c)2。

在此博弈中,企业和政府都通过最优反应策略最大化了自己的利益,但这是否是最优安排呢?下面分析一下自由贸易下的情况。

3.2两国自由贸易时的社会福利

在两国自由贸易时,即关税税率ti=0,此时由(5)(6)得hi*=,ei*=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利润为πi=(a-c)2,社会福利为wi=(a-c)2

与最优关税相比,在自由贸易时,企业的内销产量有所下降,外销产量有所上升,企业总产量上升。虽然自由贸易下企业利润有所下降,但是总的社会福利大幅度上升。这很好的解释了国家间为什么需要双边贸易谈判相互减免关税以增加两国的福利。但遗憾的是,这种自由贸易政策并非是纳什均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两国政府都有提高关税而限制对方企业的进口以提高本国福利的动机。于是各国会变相地使用一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和进口配额等来限制对方的进口,以提高本国的福利。

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是以对方国家同样实施自由贸易政策为前提条件的。因为单方面实施自由贸易只能提高对方国家的总福利而降低本国的总福利。这也是为什么国家间需要进行双边贸易谈判,相互承诺降低关税水平,而不会单边降低关税进行自由贸易。

双边贸易谈判的本质是双方对自由贸易产生的利益的分配的问题,双方都试图使对方多降低一些关税而自己少降低一些关税以在关税减让中获得更多的好处。因为根据(7)式:

=[-3ti+(a-c)]

当ti<(a-c)时大于0,即ti<(a-c)时wi(ti,tj)是ti的递增函数。

=[tj-(a-c)]

当tj<(a-c)时大于0,即tj<(a-c)时wi(ti,tj)是tj的递减函数。

因此在关税减让中,增加减让的越少,对方减让的越多,国家得到的福利也就越大。所以在双边贸易谈判中,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也就是很常见的事情了。

东盟各国在动植物油脂类产品、木材及木材加工品、鞋类和一些其它未分类产品上具有明显的贸易竞争优势,而这些产品的一个共性是集中在自然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东盟各国就是依靠东南亚的优越地理条件以及廉价劳动,占有了这些产品相当大的世界市场份额。对于化学及化工制品、金属制品、光学仪器等产品,东盟各国的竞争劣势较为明显,因为这些产品都是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

我国最具出口竞争力的是杂项制成品,按照STIC的分类标准,杂项锏成品主要包括服装、鞋类等产品。这些产品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杂项制品占优势的主要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且流动范围广的廉价劳动力;但是我国在非食用原料、矿产品、动植物油脂以及一些其它未分类产品上的竞争劣势非常明显,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产业都是自然资源密集型产业,虽然我国的自然资源绝对量大,但人均水平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效率也较低,因而需要从国外进口,所以在这类产品的出口上也表现出较大的贸易逆差。

从我国与东盟各自由贸易结构分析我们发现:我国与东盟各国贸易结构类似,出口都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部分自然资源密集型产业,进口主要集中在纯粹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产业。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

我们通过建立贸易结构趋同的博弈模型,来解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在建立模型之前,我们假设:(1)只有中国和东盟两个博弈方;(2)讨论的产品是贸易结构趋同的那些产品;(3)讨论的产品都是供不应求的产品,不需要考虑产品滞销的情况;(4)博弈双方的决策对对方的影响都一样,即一方所出口的产品进入市场对另一方的影响是一样的。

由于实力相当且一方所出口的产品进入市场对另一方的影响是一样的.那么它们出口得到的收益是一样的,我们设为a,如果一方出口,另一方不出口,那么我们设出口方的收益为b而不出口的一方收益为c,双方都不出口的话那么它们的收益都为0,如图。

把A、B、C三种结果带入图1,结果都是一样的,即双方出口是纳什均衡,这就意味着出口实力相当的双方出口同一种产品是给让两方收益最优的选择,这样的结果意味着贸易结构趋同的产品使得我国与东盟各国的竞争加强。

从上面的模型中可以知道均衡是我国和东盟各国都出口同种产品,而不是根据比较优势来进行国际贸易,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哪一个国家愿意偏离纳什均衡,所以结果是一方受益必然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也就是说我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贸易结构趋同的产品下是相互竞争的。

近年来,我国和东盟的贸易额增长迅速,但是相互贸易量依然有限。因为我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结构类似,双方均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部分自然资源密集型产业具有竞争优势,在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劣势。这一贸易结构导致双方出口产品类似,在第三方市场上竞争激烈;双边贸易存在着产业内贸易现象,区内贸易量有限的贸易现状。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的建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双边贸易会扩大,但由于中国和东盟各国是发展中国家,其市场的不完全竞争现象非常严重,因此要使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相互贸易的推动作用能真正体现,必须配备相应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区内各国竞争政策的协调,区内各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差别化等。

(一)大力促进非关税壁垒消减

(二)完善协调区内各国竞争政策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会扩大区内贸易,但是很多发展中国家成立自由贸易区后,区内贸易并没有明显增加,这和区内竞争政策的协调有着重要的关系。首先是竞争的必要性,因为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是否存在市场竞争是实现贸易效应和提高福利效果的前提,竞争使价值规律发生作用,促进各国资源优化配置;其次是竞争政策协调,中国与东盟同为发展中国家,产品结构相似,相互贸易中,中国产品进入东盟市场时.东盟商人可借助政府作用和地缘优势抵制同类产品的进口。因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没有完善的竞争法,甚至新加坡、文莱和马来西亚这些国家都不存在竞争法,在自由竞争的环境里,就可能出现某一成员国利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成员国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用协调各成员国竞争政策的办法来解决限制竞争行为更有成效。

(三)完善区内各国争端解决机制

我国也推出了一系列的救市措施,并确定2009年经济总基调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推动又好又快发展”。货币政策方面不断调低利率,增加货币流动性,内需方面推出4万亿的新增投资计划,家电下乡、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等,刺激国内消费,促进结构调整,保障经济增长;出口政策方面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出口返税率,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短期而言,新增投资计划可迅速拉动经济增长;而扩大消费内需,由于涉及到收入分配格局、社保体制、消费偏好等,将是一个长期工程。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对外贸易方面,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2008年统计公报显示,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17.8%,增速明显下降,其中11月和12月增速为负。如果金融危机全面爆发,贸易保护主义重新盛行,外贸极有可能继续负增长,直接影响保增长目标的实现。

金融危机时期,灵活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显得更为重要,主要体现在经济增长的直接拉动效应、间接拉动效应以及外交政治优势等三方面。直接拉动效应,表现在三个层面:稳定已有市场,开拓新的市场,遵循静态比较利益,通过出口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拓宽经济发展空间;保障资源供给,满足中国经济发展长期需要;继续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中国走出去战略实施,推动中国企业加快步骤迈入世界大舞台。间接拉动效应,即有目的地将中国经济发展方向与自由贸易区战略相结合,实现自由贸易区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动态效应,如通过规模效应转换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引进技术提高产业技术水平,通过竞争效应培育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动态比较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外交政治方面的优势表现在:有助于消除“中国”,有效遏制“”势力,改善国际尤其是大周边环境,树立开放、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等。

目前,我国大约总贸易额的25%是在区域内进行,但相对于欧、美一些重要大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程度,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为继续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配合我国经济工作方针,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建议如下:

一、继续稳固周边,确立东亚“轴心国”,同时择机向拉美、非洲辐射,开拓新市场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传统贸易市场,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受到较大的冲击,意味着以借贷消费拉动世界贸易的模式难以为续。对于大多数出口导向型国家而言,都将面临同样尴尬局面。

我国与日本、韩国之间经贸频繁,但受历史问题、经济发展阶段差距以及区域一体化的主导权等问题的影响,东亚区域一体化并没有形成。金融危机的爆发,反而促使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更为紧密。此时,推进东亚区域一体化,不仅稳固已有市场,而且作为消费大国的中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更进一步可以形成新的区域分工格局,借机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大陆是台湾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目前,台湾地区并没有和任何国家或集团签订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参照中国内地一一香港自由贸易区模式,开展中国内陆――台湾自由贸易区谈判,不仅为两岸的自由贸易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推进两岸的经济合作更加稳定,而且有利于海峡两岸的关系更加紧密,削弱美国、日本与台湾地区可能签署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继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稳定东盟出口市场,引导出口产品进一步升级,带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开展中日韩自贸区、中国――台湾自贸区,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稳固中国内地――香港、中国内地――澳门自由贸易区,最终确定中国在东亚的“轴心国”地位。

同时,抓住中国与非洲的良好关系,借主席访问拉美三国的春风,加强与非洲、拉美的联系,尽快完成与中国――南非自由贸易区谈判,酝酿与其他各国的自由贸易谈判,开拓新的市场,寻找新的贸易增长点。

二、进一步深化自由贸易区合作的内容和层次,把握静态利益,重视动态利益,开展事前评估

当前自由贸易区已经朝深度一体化方向发展,其协议内容不仅包括了降低关税和配额等传统货物贸易壁垒,而且包括降低服务贸易、投资等壁垒,甚至涉及与伙伴国的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2008年4月,我国与新西兰一次性签订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条款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标志着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深度一体化时代。未来,我国将更多采用深度一体化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形式,并深化已有的自由贸易区协议,这也意味着风险与收益更加复杂。

与发达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区,产业间往往属于互补结构,一方

面,符合比较优势理论,易于形成“贸易创造”、“贸易条件”和“规模经济”效果,但同时也容易造成对“幼稚产业”或“弱势产业”的损害,不利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而与发展中国家签订自贸区,产业往往具有相对竞争的特征,静态效应不明显。

但产业内贸易所带来的“竞争效应”,会促进生产率的提高,从而获得动态福利效果。同时,中国在南南对话型自贸区中,往往扮演技术相对进步国的角色,工业制成品具有比较优势,从而促进我国贸易结构升级。至于资源互利型自贸区,它更强调经济发展必需资源品的采购,具有降低中间产品生产成本,实现国家战略等目的。

金融危机时期,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一方面可以获取理想的“静态利益”和“动态利益”,但受进口产品替代、放开金融市场等影响,稍有不慎可能会加剧我国经济危机。因此,开展自由贸易区谈判的事前评估工作是极其有必要的。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应用先进的数学分析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建立了科学的定量分析模型,评估和分析多双边贸易协定对本国经济的影响程度及范围。例如,根据美国2002年贸易法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定期对总统拟签和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执行情况及对国内经济影响进行评估,以引导美国产业的发展。

三、能源战略与自由贸易区战略相互协调,保障能源供应稳定

在经济快速增长和对外贸易迅速增长的同时,我国也成为能源和资源消耗大国。据BP2008统计,2007年能源消费增长率为7.7%,高于过去十年的平均水平,占据了全球能源消耗增长的一半。能源的进口依存度越来越强,2007年进口原油203.1百万吨,占世界原油总进口量的7.5%。因此,为降低能源进口的风险,自由贸易战略应充分考虑能源获得持续性,以建立多元、稳定、安全、高效的全球供应体系。

金融危机时期,国际石油价格一落千丈,许多拥有大量石油资源的国家未能幸免于难,且急需大量救市资金。相比而言,改革开放30年我国积累了大量的外汇储备,从资金角度略显充沛。因而,不久前我国与俄罗斯、巴西达成了石油换贷款的计划。在金融危机持续时期,我国可以适当考虑与这些国家开展自由贸易区谈判,确定谈判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入能源投资开发条款以降低我国企业进入伙伴国从事能源开发的准入条件,同时与伙伴国的能源开采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资源的持续供给。

一、全球自由贸易协定发展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也日益明显。在当代世界,区域一体化进程更多的是由建立自由贸易区开始的。自由贸易区是指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单位组成的贸易区域,区内各成员之间取消商品货物贸易的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成员的商品实现完全自由流动。东亚地区是世界经济中最有活力的经济区域之一,但要获得更高质量和快速的经济增长,必须通过相互之间的合作才能实现。

根据2000年WTO的统计数据,地区或双边FTA已增至120个,不仅在地理邻近、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国家间形成了很多FTA(如欧洲自由贸易联合),还出现了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间的FTA(如美加墨组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跨越不同地域的FTA(如欧盟与远在拉美的墨西哥、智利结成的自由贸易区),以及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建立广泛合作关系的FTA(如1999年10月签订的“欧盟――南非框架协议”)。日益增多、日趋活跃的地区或双边FTA与全球性多边贸易机制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对推动世界各国经贸关系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中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原因分析

1、提高各方福利总水平。在理论上,斯密的绝对利益说和李嘉图比较利益说,奠定了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其后的自由贸易理论,包括要素禀赋论、新贸易理论等,都是在这一核心的指引下深入发展起来的。在实践中,从重商主义指导下的国际贸易到贸易全球化与贸易区域集团化并存的状态,虽然在某个阶段也出现过保护贸易的倾向,但总的说来是朝着自由贸易的方向发展的,参与自由贸易者的总福利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自由贸易还具有外部效应。负的外部效应不像金融开放的负外部效应那样,可能会造成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颠覆政权,而是主要表现为对落后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冲击。自由贸易的正外部效应才是主要的:提高专业化分工水平,扩大生产和就业;合理配置资本和劳动力,提高效率;扩大市场,有利于企业或产业实现规模经济;具有技术外溢效应,有利于传播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竞争,消除垄断。另外,自由贸易还能加强各国的交流和理解,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2、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等成本。在自由贸易情况下,资源配置被认为是帕累托最优的。而根据“囚徒困境”,一项交易的达成必须使得有关各方都能满意,如果没有一个事先商定好的交易办法,所有的交易都难以达成。为了确定交易方法,或称为规则、制度,就必须耗费制定规则的交易成本。因此,交易成本是无法消除的。但通过建立中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可以减少这一区域内为制定贸易规则而耗费的各种会晤、谈判等交易成本,还能使各个经济体的互信度提高,减少因违约而造成的交易成本。

3、防范金融危机。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华盛顿共识”的指导下处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而斯蒂格利茨认为在拉美国家解决金融危机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华盛顿共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普遍地适用于任何面临金融危机的国家。因此,通过危机东亚各国认识到,只有加强自身的合作才能应对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日本对东亚经济联合的态度在危机后就发生了根本变化,积极主张设立亚洲货币基金以防范危机。

4、扩大出口,带动经济增长。一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由消费、投资和出口拉动的。在东亚13国中,韩国和东盟的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都是长期实行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面对世界经济特别是美国经济的衰退,要想促进经济增长,就必须增加对非美国地区的出口,而增加对本地区的出口是最优选择。中日两国内需不旺,日本还兼有投资乏力、经济衰退的状况,所以也均有增加出口以拉动经济增长的愿望。因此,从经济增长的目标来看,东亚13国势必应当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区。

5、与贸易保护主义斗争。根据历史经验,世界经济衰退时期贸易保护主义会有所抬头,发达国家往往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以各种贸易壁垒加以限制。如2002年3月20日美国正式启动提高进口关税的钢铁201法案,对大部分进口钢材征收8%~30%的关税,并对厚钢板实行进口限额;5月13日美国总统布什又签署了新的农业法,其主要内容是大幅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补贴。这些法案的通过都违背了自由贸易精神。建立中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有助于东亚各国与世界贸易保护主义进行斗争。

三、制约东亚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因素

虽然目前东盟FTA方兴未艾,中日韩――东盟FTA呼之欲出,但困难和阻力仍然很大。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中日韩――东盟FTA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因素:

1、地区发展不平衡。东亚、东盟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差异很大,政治、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各不相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体制模式相近是易于达成FTA的重要条件。然而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东亚、东盟各经济体之间在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成为建立中日韩――东盟FTA的瓶颈。

2、受美国的影响和干预。来自美国的影响和制约主要是在贸易和投资方面。东亚、东盟各国在经济上高度依赖美国,尤其是以美国为最大的市场,这导致其经济极易受到美国经济波动的影响。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东亚、东盟经济的这一致命弱点已经暴露无遗。另外,美国还利用APEC会议等场所发挥影响力,避免在东亚、东盟形成排除美国的地区性经济组织,这使东亚、东盟地区很难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FTA。

3、农业和农产品问题。WTO对FTA的基本要求是所涉领域的全面性,因此FTA不能把农业和农产品排除在外。但是,农产品的自由化事关各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各国对此都十分谨慎。在农产品自由化方面,作为中日韩――东盟FTA主要力量之一的日本,出于粮食安全及国内政治因素等方面的考虑,极力主张回避农业和农产品问题。

4、难以推出亚洲共同货币。中日韩与东盟货币金融合作困难重重。随着东亚、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东亚、东盟区域内的贸易量日益扩大,它要求东亚、东盟各国进行货币、金融方面的合作。如果东亚、东盟不实行一种共同的货币,就必须以第三国货币为贸易支付手段,这在无形间加大了贸易成本和金融风险。也就是说,中日韩――东盟FTA促使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一步消除后,将使汇率风险更加暴露,因而更加需要缔约国之间进行货币合作,推出共同货币。

5、中日主导权之争。迄今为止,中日韩――东盟FTA的合作,在相当程度上都是在东盟的主导和推动下进行的。但是,由于东盟的经济实力与日本和我国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且其内部构造又是一个松散的协商机构,成员之间分歧比较大,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所以东盟很难长期担当这一重任。我国由于经济实力所限以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也难以单独承担主导中日韩――东盟FTA的重任。日本虽然具备经济实力,但缺乏作为大国在国际社会上应有的领导能力和号召力,因此也难以单独承担主导中日韩――东盟FTA的重任。因此,应当由我国和日本共同主导推动,但双方既难形成有效合作,又不能容忍对方获得主导权。

6、历史问题和潜在地区冲突。历史问题、潜在的地区冲突、宗教冲突等非经济因素也困扰着中日韩――东盟FTA的建立。历史问题有两层意思:一是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需要参加的各国让出部分国家。但东亚、东盟各国大多都是二战后摆脱帝国主义殖民统治获得国家独立和的。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他们对许多涉及的问题,都比较敏感,顾虑重重;二是日本曾经打着“大东亚共荣圈”的旗号侵略过东亚、东盟国家,并且至今拒绝道歉,因此在推进中日韩――东盟FTA的过程中,各国对日本发挥主导作用心存顾虑。

四、我国战略措施建议

1、立足东亚,加强区域合作。这是我国实现对外开放战略目标的关键。我国对外经济战略的重点和关键之一,就是加强地缘经济,立足和依托东亚,积极融入东亚区域合作。东亚地区的产业结构、贸易结构和资本结构具有相对的完整性和互补性,开展合作的潜在空间巨大,这对我国的崛起有着特殊的意义。

我国经济与东亚各国的依存关系不断增强,在贸易和投资领域联系紧密。日本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我国是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我国对东盟和韩国的贸易额分别居我国外贸总额的第三位和第四位。目前,我国对外经济活动的70%是在东亚地区进行的,我国FDI的85%来自东亚,其中东盟的比重达7.9%,居我国香港、欧盟、美国、日本之后,列第五位。同时,现阶段东亚各国相互投资发展很快,主要投资国为日本、韩国和新加坡。日本对东盟和我国投资占其对外总投资的40%。我国是韩国对外投资最多的国家。我国现正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的投资政策,丰富的资源和西部投资环境的日益改善,使其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越来越多地吸引东盟及日、韩的投资。因此,我国积极参与东亚经济合作,推动东亚经济合作进程,对促进我国外贸和外资的增长意义重大。我国应以东亚作为立足点,通过亚太经济圈辐射到全球经济中去,从而实现我国的对外开放战略目标。而我国作为东亚的一个大国,必将在这一进程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

2、加强中日韩经济合作。不能否认,由于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加之中日、韩日之间还存在不少政治问题甚至领土问题,因此要使中日韩合作提升到能满足实现东亚自由贸易区所要求的水平,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为加强中日韩合作,适应走向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要求,我国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改革,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更好地适应全球化时代国际分工的要求。对于缺乏竞争力的低效率产业,需通过调整优化,或促使其提高效率,或让市场竞争将其淘汰。

1.多哈议程陷入困境进一步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的发展。

2011年WTO启动的多哈议程至今没有看到成功的希望,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陷入了困境,从而使贸易自由化进程也陷入困境。贸易自由化既是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流,又为战后世界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所证明。贸易自由化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WTO成员方通过谈判达成的一系列削减关税和非关税的协定成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法律文件,从而使WTO成员方在法律约束的条件下实施贸易自由化。所以,多边贸易体制是贸易自由化的平台。由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则进一步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2.日本和欧盟各自实施自己的自由贸易协定战略。

2002年10月,日本外务省发表了《日本的FTA战略》的报告,该报告规划了日本实施FTA战略背景和设想。②2002年之前,日本对外没有任何自由贸易协定,但目前日本正在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经达到了10个。日本分别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智利、泰国、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瑞士、越南等10国签署并实施了自由贸易协定。此外,日本与东盟10国签署并实施了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12月1日“日本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正式实施,该协定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争端解决、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经济合作等内容。但该协定排除了酒类、饮料、钢铁产品的自由化。

2010年,日本对自由贸易协定一般应用的平均关税税率在2.9%~3.4%之间,而日本的最惠国平均关税税率为5.8%.日本对自由贸易协定使用的优惠关税产品占税则号列的86.3%~90.3%之间,而最惠国关税产品只适用81.2%~82.3%的税则号列。可见,日本在自由贸易协定下实施的关税优惠幅度和范围都超过最惠国待遇。③自由贸易协定有利于日本对外贸易的发展,比如,日本对来自东盟国家的产品实施优惠关税,东盟国家对来自日本93%的产品取消关税,从而有利于日本企业在东盟国家布局汽车或电子产品的生产线和发展日本与东盟的经贸关系。

在服务贸易领域,日本在自由贸易协定下作出的开放承诺超过WTO下的减让表,比如,日本承诺在电信、石油和石油产品、分销方面放松外国资本的股权限制,日本采用否定式列表方式开放服务业,而WTO采用的是肯定式列表方式。在投资领域,日本在自由贸易协定下作出的承诺超过了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范围,比如,在日本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禁止在货物或服务领域的投资业绩要求,禁止技术转移和研发的要求。通过促进日本国内外商务活动确保日本长期繁荣和增长,是日本贸易政策的总目标。在该目标下,日本政府还在继续与一些国家开展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涉及的国家和地区有:海湾合作委员会、韩国、中国、印度、澳大利亚。最引人注目的是日本已经表示愿意参加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协定”的谈判。

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战略是目前欧盟对外贸易政策的重点。2006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题为《全球的欧洲:在世界中的竞争》报告。该报告阐述了欧盟全球贸易新战略,该战略的核心是把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的一个战略平台。④事实上,欧盟本身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同时,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对外实施贸易政策。目前,欧盟正在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总共为29个,其中包括:

当前涉及欧盟正在谈判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有:加拿大、马来西亚、越南、格鲁吉亚、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印度、南方共同市场、海湾合作委员会。⑤根据2012年11月欧盟委员会的一份备忘录解释,如果欧盟完成目前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欧盟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发展将拉动欧盟GDP增长2.2%,即产生2750亿欧元的GDP,增加220万个就业机会。⑥3.日本欧盟自贸协定是双方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战略的交汇点。日本与欧盟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下各自寻求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战略,必然的选择就是双方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加深贸易与投资的关系,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日本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成为日本欧盟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战略的交汇点。

二、日本欧盟经贸关系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日本和欧盟在世界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欧盟是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占据世界GDP的25%以上和全球贸易的17%.仅从单一国家看,日本的经济规模为世界第三,占据世界GDP的8%以上和全球贸易的6%.日本和欧盟互为对方重要的贸易伙伴。2011年,欧盟为日本第三大贸易伙伴,2011年双边贸易额占日本对外贸易总额的11%.日本是欧盟的第七大贸易伙伴,2011年双边贸易额占欧盟对外贸易总额的3.6%.按照欧盟的统计,2011年欧盟从日本的货物进口额为674.45亿欧元,欧盟对日本的货物出口为489.70亿欧元,欧盟为逆差。

2.日本与欧盟双边贸易近几年处于下降态势。

在货物贸易领域,2006~2010年,欧盟对日本的出口每年下降0.6%,而欧盟的全部出口每年增长3.8%.同期,日本对欧盟的出口每年下降3.2%,而日本的全部出口每年增长3.1%.日本占欧盟的进口地位也处于下降态势,2000~2008年从日本进口占欧盟的进口份额从9.3%下降至4.8%.同期,欧盟对日本的出口占全部出口的份额由5.4%下降至3.2%.在服务贸易领域,2010年欧盟对日本的出口为183亿欧元,日本对欧盟的出口为145亿欧元。但是,对日本服务贸易的出口占欧盟全部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在下降,2008年对日本出口占欧盟的比重为3.8%,2009年为3.7%,2010年为3.5%.

在投资领域,2007~2010年日本对欧盟的直接投资以每年1273亿欧元的规模增加,日本对欧盟直接投资占欧盟每年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为4.8%,而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25.5%.欧盟对日本直接投资以每年增加5.5%的速度在增长,2010年欧盟对日本的直接投资为936亿欧元,占日本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为61.7%.显然,日本吸收的欧盟直接投资比欧盟吸收的日本直接投资要少,重要的原因是日本一直被认为是发达国家中对外国直接投资限制较多的国家。根据201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对外直接投资限制指数”的排名,日本名列第六。

3.日本与欧盟贸易关系下降的原因。

第一,亚洲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加深了与日本和欧盟的经贸关系,论文格式从而削弱了日本与欧盟之间的经贸关系。中国、印度、韩国和东南亚国家的产出、竞争力、出口的增加改变了全球贸易的格局,这些国家在提高各自占全球贸易份额的同时也降低了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比如,日本对外出口的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发展同步,而且日本对中国的出口增长超过了对欧盟的出口增长,这势必降低了日本对欧盟的出口。同样,中国已经成为欧盟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也势必降低了日本在欧盟出口市场中的地位。

第二,欧洲和亚洲区域经济的发展淡化了日本与欧盟的经贸联系。在欧洲,欧盟成员已经扩大到27个,同时,欧盟与俄罗斯、土耳其等近邻国家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使这些国家在欧盟对外经济中的地位上升。欧洲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与欧洲以外国家的经贸联系。同样,在亚洲,中国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对日本的对外经济关系越来越重要,中国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日本与欧盟的经贸关系。

4.日本与欧盟经贸关系的障碍。

日本与欧盟经贸关系下降的原因并不能证明日本与欧盟经贸关系不能再得到发展,相反,日本与欧盟都知道进一步发展双边经贸关系还存在着若干障碍。关税壁垒:日本和欧盟征收的进口关税都比较低,欧盟适用的最惠国简均关税的税率为6.4%%,日本为5.8%.但是,按贸易加权关税计算,日本对欧盟产品使用的税率为1.7%,而欧盟对日本产品使用的税率为3.4%.表面上看,欧盟的保护程度高。但是,在农产品领域,日本相对欧盟征收比较高的关税。日本对农产品、加工食品和饮料征收了比较高的关税,按贸易加权关税计算日本对来自欧盟的食品和饮料征收的关税平均税率为34.7%,若干产品的关税高峰高达500%.

上述产品恰恰是欧盟出口的主要产品。欧盟对来自日本的上述产品适用的关税税率平均为12.4%.在日本主要出口产品中,欧盟对日本征收比较高的关税,比如,欧盟对来自日本的汽车征收的关税税率平均为8.66%.非关税壁垒:欧盟的调查发现,日本在非关税措施方面阻碍欧盟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表现有:不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法规,缺乏与国际标准的协调,受影响的是欧盟的汽车产品;复杂繁琐的认证程序,尤其是在合格评定程序方面,受影响的是欧盟的医药产品;政府采购领域缺乏透明度;难以应对的程序要求使欧盟医疗器械的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成本高昂;日本在食品标准和技术要求与欧盟有差异,使欧盟加工食品进入日本市场的成本过高。服务贸易领域中日本当地政府任意解释政府的法律法规,致使欧盟服务提供者得到了歧视性待遇,尤其在金融、电信等敏感部门日本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存在诸多的限制;反过来,日本企业也抱怨由于欧盟的技术性法规或标准使日本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面临的障碍。日本政府维持的非关税壁垒也形成了欧盟对日本直接投资的障碍,尤其是在服务领域。

5.解决双边经贸关系问题的出路在于政府的政策干预。

政府的政策干预将为双边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创造有利的条件。政策干预的具体表现就是双方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在2011年5月28日举行的日本与欧盟峰上,双方都表达了通过谈判缔结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设想。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不仅仅局限在削减关税,更重要的是减少非关税措施。贸易自由化的范围还将包括服务贸易和投资。此外,还将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竞争政策等内容。

虽然双方的总目标是扩大贸易和投资,但各自的具体目标各不相同。从欧盟方面看,欧盟的目标如下:在货物贸易方面,要求日本降低农产品、食品和汽车的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在服务贸易领域,要求日本向欧盟服务提供者开放市场,实质性地获得国民待遇等非歧视待遇。在投资领域,要求日本减少法律或事实上对欧盟投资者的各种限制,具体包括要求得到设立企业后的非歧视待遇、取消对欧盟投资的数量限制、取消出于国家利益的投资控制权的要求、要求日本修改涉及企业并购活动的法律。欧盟还要求日本加强竞争立法,增加欧盟企业参与日本政府采购活动的机会。

从日本方面看,日本的目标如下:在货物贸易方面,要求欧盟削减汽车、机电类产品等制成品的关税;采用更符合当今世界制造业潮流的原产地规则;建立一个双边委员会使日本能参与欧盟制定标准或规范体系的过程,确立双方都能接受的汽车产业的标准;要求欧盟进一步简化货物通关的程序;要求在欧盟建立统一的医药产品分销体系、医疗器械注册体系;在服务贸易领域,要求得到超过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承诺;要求与欧盟建立双边专业认证体系,尤其在会计、税收顾问、专利人等领域要求欧盟有统一的做法;要求成立一个欧盟专利法院,促进双边专利合作;加深与欧盟在能源和环境方面的合作,尤其是确立电动汽车和锂电池标准方面的合作。

三、日本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各种影响的分析

1.自由贸易协定可能达到的自由化程度。目前日本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刚开始,何时完成还不能确定,协定达到什么何种水平也无法肯定。欧盟委员会根据自由化的程度可以把将要达成的日本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分为保守型和激进型两类。保守型的自由化程度达成如下的结果:

(1)非对称方法。双方取消所有的关税,日本在货物和服务领域措施的非关税措施削减20%,欧盟货物产品非关税措施削减6%,欧盟在服务领域的非关税措施削减20%.(2)对称方法。双方取消所有的关税,双方在货物和服务领域的非关税措施削减20%.激进型保守型的自由化程度达成如下的结果:(1)非对称方法。双方取消所有的关税,日本在货物和服务领域措施的非关税措施削减50%,欧盟货物产品非关税措施削减16.5%%,欧盟在服务领域的非关税措施削减50%.(2)对称方法。双方取消所有的关税,双方在货物和服务领域的非关税措施削减50%.这两类的协定的区别在于非关税措施的削减程度。按照欧盟的看法,日本的非关税措施比欧盟要严重,所以日本应该削减的程度比欧盟高。[LunWenData.Com]

2.自由贸易协定对日本和欧盟宏观经济的影响。这两类的自由贸易协定将对各自的经济体产生不同的影响。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文件,取消关税和削减非关税壁垒对双方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只占10%,对双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的90%来自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溢出效应”.⑦日本和欧盟在保守型自由贸易协定的条件下,在非对称的方法下欧盟的GDP可增加0.34%,在对称方法下欧盟的GDP可增加0.75%.无论是对称还是不对称方法,日本的GDP可增加0.27%.因为非关税措施的减少欧盟在非对称方法下获得420亿欧元的收益,在对称方法下获得928亿欧元的收益。同样,无论是对称还是不对称方法,日本将获得51亿欧元的收益。

但双方获得的收益都主要来自非关税措施削减的“溢出效应”.按照保守型的非对称方法计算,欧盟对日本的出口可增加22.6%,日本对欧盟的17.1%.日本和欧盟在激进型自由贸易协定的条件下,在非对称的方法下欧盟的GDP可增加0.8%,在对称方法下欧盟的GDP可增加1.9%.无论是对称还是不对称方法,日本的GDP可增加0.7%.因为非关税措施的减少欧盟在非对称方法下获得998亿欧元的收益,在对称方法下获得3193亿欧元的收益。同样,无论是对称还是不对称方法,日本将获得132亿欧元的收益。但双方获得的收益都主要来自非关税措施削减的“溢出效应”.这里的“溢出效应”是指因贸易增加而增加劳动需求而产生的收入。按照激进型的非对称方法计算,欧盟对日本的出口可增加32.7%,日本对欧盟的23.5%.

4.自由贸易协定对福利的影响。自由贸易协定下日本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增加将导致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从导致双方的福利增加,日本与欧盟内部的高技术岗位和低技术岗位的工资都会上升。日本国内工资上升幅度在0.4%~0.8%之间,欧盟内部工资上升幅度在0.3%~1.8%之间。日本机械部门就业岗位将增加4.5%,化工部门将增加3%.欧盟3%就业机会增加的幅度将在3%~7%之间。

5.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提高了日本实施FTA战略的地位。美国、欧盟和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前三位最大的经济体之间没有自由贸易协定的连接,它们各自在打造自己的自由贸易协定网,但是它们之间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协定。小布什政府执政后美国与许多国家签署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与约旦、新加坡、智利、澳大利亚、摩洛哥、巴林、多米尼加及中美洲、阿曼、秘鲁、哥伦比亚、巴拿马和韩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在奥巴马执政期间美国国会完成了与哥伦比亚巴、拿马、韩国等三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立法。2009年11月奥巴马政府在前任政府的基础上宣布参加“跨太平洋伙伴协定”的谈判。

一、TPP的产生、发展及特征。

1、TPP的产生、发展。

2008年2月,美国高调宣布加入这个P4协议的谈判,2009年11月秘鲁、越南和澳大利亚紧随其后加入,P4就升级成了P8,并于2010年3月15日正式启动了TPP协议的谈判。2010年马来西亚、越南加入。2012年10月墨西哥和加拿大加入。2013年3月日本宣布开展加入谈判,P4也就扩张到了12个国家,变成了P12,同时,该组织正式更名为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这就是TPP的由来,也是P12的由来。

2、TPP的特征。

该协议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建立自由贸易区。

(3)TPP是一个全覆盖、高标准的协议。TPP是一个"全覆盖"的协议,一方面体现在TPP包涵的内容十分广泛,以往大多数自贸协定主要限于降低商品关税、促进服务贸易,而TPP不仅规定取消或降低商品关税,还涵盖投资、竞争政策、技术贸易壁垒、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以及绿色增长和劳工保护等,覆盖领域之广远超一般的自贸协定。另一方面体现在,TPP协议涉及了不同层次、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集团。

TPP是一个高标准的协议。TPP协议成员国的目标是为了在亚太地区提供一个21世纪高标准、高规则的自由贸易协议。它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劳工标准、竞争政策严密度、环境标准、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力强度等方面均制定了诸多高标准的条款。专家指出,这些高标准或许体现了国际贸易未来的某种趋势,但是考虑到TPP所包含的国家还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条款实际上超过了部分国家的现实情况和承受能力。

(4)TPP是有弹性和开放性的协议。TPP协议是一个有弹性和开放的协议,愿意接纳任何一个愿意签署承诺、解决新问题的新到成员。比如,日本同意就牛肉、汽车和保险行业谈判,得以成为TPP谈判国。还有很多国家是TPP谈判的候选国和地区,如经济发达的加拿大、韩国,中等收入的具有经济活力的泰国、菲律宾。另外,亚太经合组织之外的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等国家和地区也对加入TPP表达了兴趣。

二、TPP协议的达成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1、中国对某些TPP成员国的出口受阻。

关键词:反倾销反倾销税福利

一、反倾销税的福利经济理论分析

根据经典博弈理论,我们假设对外贸易活动是一个一次性博弈,有A,B两个理性国家,每个国家都独立自主的制定贸易政策,每个国家的纯战略有:自由贸易,限制贸易。实际上A、B两国都选择“自由贸易”对博弈双方来说是最佳结果。但经过分析:对于A国,当B选择自由贸易时,A的占优战略是限制贸易;当B选择限制贸易时,A的占优战略是限制贸易,从而A的占优策略是限制贸易。同理,B的占优战略也是限制贸易。于是我们得到该博弈的占优策略均衡为(限制贸易,限制贸易),是一个负和博弈,双方两败俱伤,形成了“囚徒的困境”。这和目前世界上贸易战不断的情形是相吻合的。作为理性的国家来说,都有动机和对方谈判,从而达成一个协议——合作博弈,来改变“囚徒的困境”。

当进口国政府对出口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使得在进口国市场商品价格上升,使消费者要花更高的价格才可获得商品,减少本国的消费者剩余,但将增加本国的税收和本国企业的生产者剩余。进口国政府通常根据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税收三者权重最大化的原则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倾销税的征收对进口国福利影响的实证分析

1.反倾销税对进口国消费者福利的影响

进口国消费者是倾销的直接受益者,自然也是反倾销的直接受害者。若把消费者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无疑减少了消费者剩余,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水平。当倾销和其后的反倾销发生时,进口国消费者与被倾销企业之间的矛盾开始出现。生产企业希望通过反倾销来维持一个较高的市场价格,而消费者当认识到存在国外竞争企业倾销压价的机会时,则希望争取这一机会,以扩大自身的福利。反倾销税使国内商品价格得到了提高或维持,生产企业得到了保护,但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一国政府多数时期注重的是生产者利益而非消费者利益,所以进口国消费者在整个反倾销过程中无疑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福利,必然会选择价格略高于被征收反倾销税方、但要远低于本国同类商品的第三国的进口商品,消费者的这种选择使得政府的产业保护政策失效,国家整体福利进一步下降。

2.反倾销税对进口国生产者的福利影响

3.反倾销税对进口国总体福利的影响

对进口国来讲,征收反倾销税是否具有经济合理性取决于反倾销税对该国的整体福利的影响。如果生产者利益的增进超过消费者福利的损失,则整个国家会获得净福利改善;反之,国家总体福利恶化。对反倾销税总体福利效应的一般均衡分析表明,反倾销税会给进口国造成净福利损失。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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