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名称通常标示在包装的最醒目部位,且消费者也会通过包装上的食品名称来了解自己购买的是什么产品。如果食品名称命名不规范,甚至品名可能会引起消费者误解的,这不仅对企业而言是一种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对消费者也是一种知情权的破坏。今天小编来和大家聊一聊预包装食品的名称如何合规地命名。
#1
食品命名的国家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国家标准GB7718-2011的规定,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即食品名称的命名必须有标准规定名称,例如饼干,糕点,巧克力,糖果等等。
#2
商标名称/新创名称
食品名称中是否可以带有商标名称或新创名称呢?答案是可以,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或常用名称。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
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3
附加词
为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浓缩的、复原的、熏制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状的等。
#4
结论&举例
小编给大家简单总结一下,即食品的名称至少必须要有标准规定的,或者虽无标准规定但反应属性的常用名称作为食品的专用名称。在确定专用名称后,可以选择性地添加商标名称,通用名称,新创/奇特/音译等名称,以及按需添加物理/工艺属性名称。
以饼干为例,根据饼干所执行的国家标准GB/T20980中的定义和术语,产品可以用饼干来作为其标准规定名称,也可以根据产品特征确定更细的类别作为其等效名称(例如压缩饼干,蛋卷,威化饼干,夹心饼干,曲奇饼干,装饰饼干等均可以作为食品名称)。如果现有一款蛋卷,可以只命名为“饼干”、“蛋卷”。也可以添加其他文字,例如某某牌蛋卷,原味蛋卷,原味香脆蛋卷,某某牌原味香脆蛋卷,某某牌酥脆原味日式风味卷(蛋卷饼干)等均属于合规的食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