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儿童化妆品定义、标签要求以及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儿童化妆品监管的法治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首部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指出,除标签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为何而来?
在我国,随着消费升级与2016年我国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近几年来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持续升温,其中婴幼儿化妆品市场的年均增长率更是达到20%左右。可以预见,随着三孩政策的推出与完善,儿童化妆品市场将进一步快速增长。
上述问题引起了国家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21年上半年,国家药监局开展了儿童化妆品风险监测专项工作,全国多地监管部门先后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在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监管急需持续加强的背景下,国家药监局制定出台《规定》。《规定》的发布与实施,将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规范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
《规定》指出,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
化妆品配方确定了原料使用的种类与用量,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品质与性能,是产品形成的源头。《规定》对儿童这类特殊人群使用的产品研发加以规范与引导,对提高产品品质、保障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确生产经营与监管要求
《规定》要求,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受托生产企业以及儿童化妆品销售行为较为集中的化妆品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并将儿童化妆品作为年度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重点类别。
《规定》的最后部分明确,将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以及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认定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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