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一种“强制执行的标准”且“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②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③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④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⑤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⑦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⑧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的作用:
①食品安全标准的根本目的是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健康。
②食品安全标准既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也包括易于鉴别和辨识的感官指标。
③既有对食品企业终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也包括对食品原料、生产过程的卫生操作规范要求。
④食品安全标准还能通过规范准入门槛,引导行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的良性竞争,并且有利于促进国际食品贸易。
食品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意义:
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设定的技术指标、标准文本内容、标准实施效果等,基层监管部门及食品市场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个人在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通过国家食品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进行反馈和常态评价,最终达到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推动食品安全标准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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