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韩国食品标准要求最新规定

近期,韩国修订了食品标准和规格,新增了进口水产品兽药残留标准,并且发布了一系列有关食品的最新法规要求。本文对此进行梳理,供各出口食品企业参考,答疑解惑。

2023年11月28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3-72号公告,修订食品标准和规格,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修订食品的定义、标准和规格。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微生物生长风险较低的粉状产品不实行强制灭菌处理;脱脂芝麻粉、大豆粉不适用酸价标准(4mg/kg);(2)修订食品成分清单。对可食用的原料产品名称、学名、使用部位不明确的食品原料进行重新整理;新增百合等105种农水产品原料;(3)新制定和修订甲胺磷等11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4)检测方法的修订。一般异物检测方法中用筛分法、过滤法、维尔德曼烧瓶法等检测方法对浸出茶进行金属异物检测;总氮和粗蛋白检测杜马斯法;细菌计数、大肠杆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检测方法的修订。

2023年11月29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进口水产品兽药残留标准警报,主要内容有:根据《食品标准和规范》*的部分修订,新增了水产品兽药残留允许标准,鱼类均需要进行“芬苯达唑”(兽药)的检测,检测标准应在0.5mg/kg以下。公告自2023年11月28日生效。

2023年12月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通知,鉴于12月2日自中国台湾进口的槟榔被检测出含有剧毒农药,作为中药材韩国每年进口数十吨槟榔。鉴于槟榔被报道可能引起口腔癌且检出含剧毒农药,将槟榔列为禁止进口货物,即槟榔不仅不能作为中药材进口,也不能作为食品进口。长期以来韩国、中国和日本作为中药材进口的槟榔种子称“槟榔子”,MFDS在进口和通关“槟榔子”等中药材时,只允许通过残留农药检查进口安全品种,对“槟榔子”的毒性试验结果确认安全无问题。

2023年12月1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网站发布1918号总理令,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2023年12月14日起施行。主要内容:(1)制定了延长国外生产企业和优秀进口企业注册有效期的依据,企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0天提交申请;允许根据对国外企业现场检查结果解除暂停进口措施;国外生产企业和优秀进口企业原注册续展有效期变更为延期;(2)将不需要进口申报的进口食品定义为旅客携带或国际邮件、国际快递货物方式自用的进口食品;为防止进口食品商业证件的损毁、遗失、被伪造等情况,由原必须提交商业登记证正本改为提交电子文件形式签发商业登记证。

2023年12月13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网站发布616号令,修订支持和促进有机食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制造、加工或处理的认证标准,以前要求不得检测出合成农药成分,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允许含有低于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的1/20的农药;此外在认证标准中还增加了防止附近传统农业的种植使用农药散落等意外污染的措施;(2)为了完善和补充现行制度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缺陷,取消了禁止销售违规行为发生当天生产的同一品种的有机农业原材料的规定。

2023年12月12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网站发布33963号总理令,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施行令。主要内容:(1)进口卫生评估对象的动物性食品范围将修订为含肉的加工品、含蛋制品等;为了支持消费者安全购买境外食品,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增加不属于畜产品的动物性食品也需进行进口卫生评价,为对直接购买的境外食品进行现场检查奠定基础;(2)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可以要求中央行政机构的负责人提供:直接购买国外食品的数据;有关消费者收到损害和事实调查结果的信息;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时可以要求对方国家制订改进措施,协助国外生产企业的注册、认证等。补充规定于2024年6月14日生效实施,修改规定2023年12月14日生效实施。

2023年12月12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进口水产品重点检测项目及其限量,含甲基汞等4种重金属、沙门氏菌等8种致病菌、四环素等55种兽药,麻痹性贝类毒素等3种贝类毒素、2种放射性元素、河豚毒素、一氧化碳、三聚氰胺、苯并芘、组胺、多氯联苯以及8种违禁物质,对于禁用药采取初次精密检查结合3%随机抽样。

2023年12月8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对我国一家企业的进口检查指示,其中检查对象:盐渍莲藕,检查项目: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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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范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范1 1:食品名称2 2:配料或配料表: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复合配料按要求标注3 3:原产国或地区: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别或地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4 4:食品的生产日期 (或包装日期) 和保质期。 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 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5 5:进口商或经销...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192088080.html
1.原创关于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另外未标示生产日期的,应根据原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最佳食用日期等相关信息推算后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少于1年的,可不标示生产日期。本征求意见稿将进口食品规定单独列出,有利于进口企业完整了解法规要求,规范进口食品的标签标识,以及相关部门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https://www.antion.net/Cn/College/view/id/d3I1FSB3vCGuo000o8vhPP1A8AO0O0OO0O0O.html
2.进口食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进口食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A. 境外代理商 B. 境外生产商 C. 境内代理商 D. 境内生产商 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如何制作自己的在线小题库 >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https://www.shuashuati.com/ti/bb42de12c1f24b07b540fc02b6960717.html?fm=bdf7977f58cb1e86f4fbc891f626987d47
3.食系列之标签合规:方寸标签万重关金杜律师事务所然而,目前国标及执法实践的关注范围似乎仅限于标签和食品说明书,网购市场活跃的当下,商家普遍仅于网店商详页、其他广告宣传媒介上强调含有/不含有某种成分/配料(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并未进行强调),这种情形是否需要在标签/相应物料定量标示,或者应当如何监管和规范,存在较大争议。 https://www.kwm.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prepackaged-food-labeling-regulations-and-rules.html
4.上海食品进口报关公司:《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http://www.zouin.net/h-nd-11.html
5.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规范标注保健食品标志,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https://www.cti-cert.com/serviceslist/22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