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现有2个企业,紧挨着的,该2个企业老板为兄弟,但他不是法人代表。2个企业通过了环评,现需要验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请问2个厂是否可以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需要什么文件说明吗?
问:您好,我这边情况,环评分析了废液产生表面处理废液、含油废液等槽液,根据实际生产废液的浓稠度很高,废液处于半固态状;危废处置单位建议经过压滤之后成为固态的表面处理污泥收运转移,自主验收意见的时候说明了情况,还需要签单独的废液合同吗?
问:你好!我司在生产中的CNC机加工生产工序中,会产生沾有切削油的金属碎屑,我司经过静置处理无滴漏后,该金属碎屑是否可以按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公司处理?还是需按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公司处理?
问:办公室打印拆下来的硒鼓墨盒是否为危险废物?如果是,代码是什么?如果不是,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问:领导您好,想咨询一下我的项目使用水性漆对塑料喷漆。烘干后,使用皂砂、洗衣粉进行打磨清洗,这部分废水在沉淀池内循环使用,定期抽出找废水公司处理,这部分废水应该属于危废公司处理还是找工业零星废水处理公司处理就可以了。
问:烦请回复:关于临时贮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螯合物(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要求),临时贮存企业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吗?
问: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环函〔2021〕392号),要求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新建、扩建的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目环评批应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请问生产工艺主要为混合、搅拌、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的PCB显影液、清洗剂、添加剂等专用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范畴,是否必须选址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谢谢!
问:您好!我们主要生产微型马达及配件,及电子产品的镜头;清洗废水委外处理,热处理和注塑废气,处理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委外处理。想了解一下,我们企业是否在强制环保应急预案备案名录中吗?
问:A学校选址位于声环境2类功能区,其用地红线的南边界为B道路的边界。B道路属于城市主干道,执行声环境4a类标准。现计划对A学校的南边界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请问A学校南边界属于2类还是4a类声环境功能区?A学校的临街建筑小于3层楼层,该临街建筑距离B道路红线约20m,请问该临街建筑室外执行几类声环境标准?
问:您好,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CEMS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而(数据采集传输仪)属于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的部件,现我司计划更换(数据采集传输仪),但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以及采样点位未发生变动,该种情况下是否要需要对数采仪重新办理专家评审、环保验收?企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企业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问:我司于2018年9月取得新建的环评批复文件,于2019年12月取得改扩建的环评批复文件。于2020年4月取得第二次扩建的环评批复。但是至今未投产。每次取得批复将要开始建设并投入生产时都受到了市场的波动而不得不暂停项目,就此我司取得的三份环评及批复都未进行验收。现市场出现好转,我司决定启动项目,进行建设并投产,建设内容均涉及到三份环评的部分内容,我司在启动项目前特向省厅领导咨询,关于自主验收,我司是只针对最后一份环评内容进行验收,还是说三份环评内容都必须进行自主验收?是否需要编制三份自主验收报告?
问:您好,请问于2010年10月22日同日发布的《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3-2010)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两份文件有什么不同?如需参照应以哪份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