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387件,同比上升48.02%。其中投诉件925件,举报件462件。投诉已处理801件,调解成功率38.27%“诉转案”16件,占比1.72%,涉及争议金额106.38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44.43万元;举报已办结435件,已立案18件,立案率为3.89%;收到咨询274件,回复274件。
二、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共受理商品类投诉共626件,服务类投诉299件。
商品类投诉主要集中为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家用电器类、通讯产品类、交通工具类和其他商品。同比2022年第一季度商品投诉,在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具用品、化妆品类、卫生用品、家用电器类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见下表)。
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类、教育培训类、房屋装修服务,同比2022年第一季度服务类投诉,在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类、教育培训类、房屋装修服务类、文化娱乐类、制作保养和修理类以及卫生保健社会服务类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见下表)。
三、投诉举报热点
(一)食品类投诉18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8.98%.主要反映食品过期、变质、存在异物。(职业打假人投诉食品过期明显增多)
(二)教育服务类7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07.69%。主要反映教育培训公司已做兼职赚钱欺骗消费者签订学习PS剪辑技术课程的合同;成人教育报名考试退费等问题。
(三)化妆品类投诉2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83.33%。主要反映化妆品标签不规范,使用过程中过敏,假货要求赔偿等问题。
(四)美容美发类投诉2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7.69%。主要反映美容店纹眉技术不好,宣传照片跟实际纹眉效果不一样,宣传价格299元,到店让消费者选取高价位纹眉套餐,实际纹眉效果不理想导致很多消费者无法接受,要求退款。
(五)宠物用品类投诉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00%。主要反映宠物店欺骗消费者,隐瞒宠物健康状况,出售带病宠物。
(六)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5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40%。主要反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或者虚假宣传等问题
四、重点领域投诉举报情况
(一)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共279件,其中投诉172件,举报107件,涉及争议金额1.14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0.054万元。投诉办结140件,投诉办结率为81.39%,举报办结90件,举报办结率为84.11%,投诉调解成功72件,投诉调解成功率为51.42%。举报核查立案7件,举报核查立案率为6.5%,诉转案11件。
(二)质量安全类投诉举报共157件,其中投诉件128件,举报29件,涉及争议金额2.55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0.35万元。投诉办结114件,办结率为89.06%,调解成功率为16.67%。涉及质量安全类投诉诉转1案,举报线索查实立案件数4件。
(四)从投诉对象分析前五名:食品类投诉50件,位列第一,占比网络投诉的17.48%;餐饮与住宿类投诉49件,位列第二,占比网络投诉的17.13%;服装鞋帽类投诉41件,位列第三,占比网络投诉的14.33%;家具用品类投诉35件,位列第四,占比网络投诉的12.23%;教育培训类投诉18件,位列第五,占比网络投诉的6.29%。
五、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处理过程及结果:
案例评析: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后如发生消费纠纷,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及商品,尽快与销售商家联系沟通处理,如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及时向厂家反馈处理。根据《消保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