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
未达到严重程度,一般五年以下。严重情节五年到十年(都并处罚金)。关于金额的严重程度: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他严重情节”:(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二)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
对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行为人的处罚如下:1、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如果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
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通称瘦肉精)等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含有这种药品的饲料养殖的动物,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犯了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
生产有毒食品,若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若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则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三个档次的定罪量刑情节,分别对应三个档次的量刑幅度: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