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名录,这9种物质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及试点生产经营,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党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桔梗科植物党参(Codonopsispilosula(Franch.)Nannf.)、素花党参(CodonopsispilosulaNannf.var.modesta(Nannf.)L.T.Shen)或川党参(CodonopsistangshenOliv.)的干燥根。党参在山西、甘肃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煮粥、蒸饭、入菜、火锅用料、传统方式泡酒及制作党参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肉苁蓉(荒漠)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CistanchedeserticolaY.C.Ma)的干燥带鳞叶的肉质茎。肉苁蓉(荒漠)在内蒙古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炖肉、入菜、制作主食、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铁皮石斛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DendrobiumofficinaleKimuraetMigo)的干燥茎。铁皮石斛在云南、浙江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鲜食、煲汤、入菜、榨汁、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西洋参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PanaxquinquefoliumL.)的干燥根。西洋参在山东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泡水、煮粥、煲汤、入菜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西洋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黄芪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豆科植物蒙古黄芪(Astragalusmembranaceus(Fisch.)Bge.var.mongholicus(Bge.)Hsiao)或膜荚黄芪(Astragalusmembranaceus(Fisch.)Bge.)的干燥根。黄芪在山西、甘肃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炖肉、煮粥、蒸饭、入菜、火锅、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灵芝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lucidum(Leyss.exFr.)Karst.)或紫芝(GanodermasinenseZhao,XuetZhang)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在安徽、山东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山茱萸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CornusofficinalisSieb.etZucc.)的干燥成熟果肉。山茱萸在陕西、河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入菜、传统方式制作果酒、果汁、蜜饯果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天麻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elataBl.)的干燥块茎。天麻在贵州、云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炖肉、入菜、火锅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过敏体质人群不宜食用。
杜仲叶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杜仲科植物杜仲(EucommiaulmoidesOliv.)的干燥叶。杜仲叶在湖南、河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入菜、煮粥、泡茶、制作主食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据悉,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传统方式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照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