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
要把握好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这一关键,抓好建制度、配人员、明职责、强机制、建档案、强考核等六大关键任务。狠抓细化落实,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建制度
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度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食品的种类特性和工艺技术制定,根据生产实际和实施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涵盖实施部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记录要求等内容,经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应注明批准人、批准日期和实施日期,确保实际使用的制度文件均为有效版本,并按各项制度要求一一抓好落实。省局组织编制了适用于小型和微型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框架》,修改完善后可供小微型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使用。
配人员
要督促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要按照《规定》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三类人”的配备,并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中予以书面明确。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大中型企业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各地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要于11月30日前完成食品安全总监的任命配备。
明职责
强机制
要督促企业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分别由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管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各自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
建档案
要督促企业将“三类人”的设立、调整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职责》《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企业对“三类人”的培训考核情况,以及企业其他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强考核
监管部门将对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