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2月1日起,修改后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修改后的《规定》突破了失业登记的户籍限制,放宽了失业登记条件,规定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法律福音:修改后的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修改后的第六十五条规定: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修改后的第六十六条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八)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十)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眼观象:扩大就业服务人群,适应城镇化新常态。
2015年2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不合格项目,被抽检食品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商标、地址,经营者名称、地址等内容。
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确保获证食品质量安全
为了保“州庆”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省、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确保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
为确保全县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我局全力开展“州庆”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工作单位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以领导带头的“州庆”食品安全检查小组,以明月镇为重点区域,精心部署,明确分工,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切实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检查排查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多人次,检查企业小作坊30家,食品获证企业10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经检查有5家企业无法提供部分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经我局和企业双方的共同努力,已整改完毕。
四、加强节前食品的专项抽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一、实施背景
2015年,XX市人大财经委通过走访、调研发现,财政部门组织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按照“谁用款、谁担责”原则,要求部门、单位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对自评质量进行评估;二是财政部门选择一些重点专项和投资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这两种评价方式,都是属于政府系统内部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年年搞,年年发现问题,但成效不理想。
为了深化预算监督,提高监督效果,XX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财政专项支出第三方评价工作探索。
二、实施情况
由人大牵头组织的对财政专项支出绩效实施第三方评价,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XX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以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一)组织框架
1.市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第三方评价工作。主要职责是:提出评价工作原则,选择评价项目(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确定评价机构,跟踪督促评价工作,初审评价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评价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要求,督促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2.财政部门。协助评价工作。提供专项资金和项目清单、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信息。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工作,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政策,调整预算安排。
3.资金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评价工作需求,提供政策依据、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核算资料等信息,配合评价工作;按要求整改问题。
4.评价机构。根据委托协议,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评价报告。
(二)工作流程
1.选定评价对象。市人大财经委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项目信息,选择有代表性的专项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评价项目。
2.确定评价机构。市人大财经委根据项目特点,选择中介机构(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签订委托评价协议,确定评价机构。
3.归集评价信息。评价机构根据委托协议开展调研,归集评价信息;财政部门提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包括预算安排和资金支付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实施情况和财务信息。
4.设定评价指标。评价机构提出评价指标体系。市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评价机构、财政部门、专家和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对评价指标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评价机构确定指标及权重。
5.实施评价工作。评价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后完成,向市人大财经委提交评价工作报告。
6.评价结果应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市政府反馈。市人大财经委督促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三、取得实效
2016年至2017年,XX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了“金品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2014-2015科技创新支出”“2014-2015食品药品和产品抽检专项资金”“迎宾大道入城口景观改造”“2016年度金融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二次分配”等6个项目的第三方绩效评价。2018年,“石门农垦场职工解困房建设”“市区三江六岸亮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等4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正在进行中。
XX市人大常委会探索政府财政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直接效果:推动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提升了人大预算监督的有效性。
(二)延伸效果:推动了绩效评价工作由政府主导向人大主导转型,提升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规范性。
XX市人大引入财政支出第三方评价,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根据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对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优化支出政策,把绩效考核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市财政局加强了绩效管理处的力量配备,加大了绩效管理的工作力度。各部门、各单位更加重视资金使用绩效管理。2018年四个项目评价尚未完成,有关部门就积极主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想方设法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间接效果:推动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提高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一、食品安全监管常抓不懈
(一)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018年马衙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和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日主题宣传活动、配合组织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防范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辖区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培训和农村集体就餐培训会议等工作。通过积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295人次、消费者285人次,提高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强化职责,落实日常监管主体责任
马衙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流通环节上,全面实施网格责任监管制度,坚持全面检查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并发放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精准监管,有利于规范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在生产环节上,积极检查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库存记录、检验合格情况、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具体情况,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合法合规,安全追溯体系可靠有效。2018年马衙所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235家,查处违法案件21起,完成食品从业人员体检290人。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各类专项监管工作
1.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为了把好餐桌安全的源头,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上半年马衙所积极开展餐饮具监督抽检工作,共监督抽检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户31家,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经营户作出警告的当场处罚,责令经营户整改,确保消毒的程序和方式合法合规,并做好餐饮具复检工作;对复检的15家不合格经营户予以立案查处。
此外,马衙所积极配合省食药局开展生姜制品抽检工作,配合市食药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大米、粮油的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违法经营户立案查处。
2.扎实开展辖区食堂专项监管工作
校园食堂是关系莘莘学子饮食安全的就餐场所,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高发地段。因此马衙所对辖区内的11家食堂以及各村级教学点食堂进行了多次专项监管工作,并积极联合教体委、街道食安办等机构开展联合检查,主要针对学校食堂证照经营、就餐环境、留样状况、索证索票制度、员工晨检制度、明厨亮灶情况、消毒保洁措施、食品处理区和操作间卫生等诸多方面,并详细了解各食堂的经营规模、管理模式和发展状况,针对食堂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食堂负责人开具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
此外,马衙所还开展养老院食堂专项监管工作,以保障养老院老人就餐安全。
3.积极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贵池区马衙市场监管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排查。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固体废弃物开展全方面、多层次的检查工作,重点对池州学院教育园区和马衙街道办事处等餐饮、药品集中区域的食品药品领域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合格药品留存、销毁情况,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置情况等,尚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行为。并且马衙所以大排查为契机,积极宣传环保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商户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好环保各项工作。
马衙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已督查食品经营商户58家,餐饮单位18家,药品零售商户9家,医疗机构12家,开具环境整改监督意见书8份。
4.扎实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资质审查义务、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安全,马衙所以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商业服务中心为重点开展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及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5.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
6.积极落实节假日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了保证节假日九华天池旅游风景区游客“舌尖上的安全”,马衙所于端午节、“五一节”、“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前夕开展专项景区周边及景区内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户45家,食品销售经营者38家,并要求景区内小餐饮及时做好小餐饮备案工作,以确保游客的饮食就餐安全。
7、认真开展辖区经营户的风险分级工作
风险分级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服务方式一项重大创新举措,马衙所扎实落实风险分级监管任务,在日常外出监管的同时实现了对本辖区内400多户经营户的风险分级监管录入工作,有利于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8、积极开展防范非洲猪瘟检查工作
9、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专项检查行动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
(一)马衙所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以打造“规范药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秩序。主要针对辖区内3家药房、1家医院、11家卫生室、1家卫生院开展了全方面、多层次的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开具监督意见书2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并对辖区内符合规范药房申请标准的7家村级卫生室通过验收。
(三)马衙所积极开展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检查工作。通过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械安全。马衙所针对辖区内马衙卫生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并未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五)认真开展辖区经营户的风险分级工作。风险分级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服务方式一项重大创新举措,马衙所扎实落实风险分级监管任务,在日常外出监管的同时实现了对本辖区内4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风险分级监管录入工作,有利于保障辖区内药械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食药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一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规范饮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整顿力度,杜绝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饮品的违法行为,完善饮品生产企业长效监管机制;落实饮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做到守法生产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
三、整治的范围及区域
整治的重点是产品的微生物超标、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的范围是全县区域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饮品生产企业,包括瓶(桶)装饮用水、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等。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市场主体。切实加强饮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工作,严格遵守“先证后照”原则,加大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饮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抽样送检,对微生物超标、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三)严格执法办案。全面强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饮品的行为,做到不留情、零容忍,对任何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一经发现一律立案查处。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对饮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饮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要求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层层把关,严格落实各环节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党组成员焦小军负责食品生产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扩大整治效果。整治期间,既要突出饮品的整治重点,又要结合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在整治工作中可与饮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整治、食品安全抽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整治效果。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材料。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如遇有重大事项、重大信息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县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1、强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我县的药械质量安全,药械使用单位不发生药害事故,切实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局机关安全管理,重点是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汛、防盗、防止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15日)为总结阶段。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巩固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并形成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行工作总结,按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面排查摸底。各股室办、稽查大队要迅速行动,坚持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处置,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要对照质量安全管理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重点环点、重点岗位、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各股室办、稽查大队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责任落实到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结合当前开展的“亮剑行动”,加强对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同时,加强夜市、烧烤、自制饮品等的食品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善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不超范围或超承载能力经营。督促重大活动接待点的餐饮单位加快硬件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软件服务,量化分级标准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加强餐饮单位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督促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准确把握去向,杜绝回收油重新回到餐桌上。
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风险评估。要在总结2013年监督抽检工作基础上,结合民生工程下达抽检品种,争取本级财政投入,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提高靶向性。注重监督抽检效能发挥,加强监督抽检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进行查处。要善于分析监督抽检中反映出的共性和突出问题,查找原因,增添措施,帮助、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开展标准化食堂建设示范。全面整治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是加强自办宴席的指导和培训。完善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实行举办业主和承办厨师双主体申报,加强自办宴席的培训宣传,推进事前指导、备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锻炼监管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队伍实战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完善充实各地食品药品安全专家组数据库,建立12331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当好政府参谋,防止事故演变成群体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无论大小,一律要向市局报告。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危害,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六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药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依法从重处罚。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举措,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力度,确保取得良好成绩
每项活动对我们都是一次大考,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凡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区内的区局和园区局,要认真负责本辖区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检查工作,要认真分析和梳理整治中存在有各类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培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认真落实创文“十做到”,并保持常态化。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市局网站,以及在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广场等人群集中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做到”,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中来,倡导文明消费新风。鼓励群众通过“12331”平台踊跃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线索,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