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安全,因此它是公共产品,是特殊商品,需要政府的有力监管,才能确保安全。食品的卫生质量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烹调等多个环节有关,因此要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需要有良好的生产生态环境、负责任的农户/农场、规范的食品加工企业、有效的政府督促监管等诸多条件或因素的共同支持作为保证。
我国目前存在较多食品安全问题的局面,并不是世界上独有的现象,欧、美、日甚至像我国台湾地区,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目前经济水平相当的时期,也曾经产生过类似我国目前时常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状况,这些问题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个人追逐利润的必然产物。问题是,全社会如何创造一种较为良好环境,使这些问题尽可能减少发生,将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有必要对产生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进行细致分析,然后找出应对这些问题的措施。
1、食品生产的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食品生产的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由于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工业化带来严重的工业环境污染,使耕地、养殖场、灌溉用水等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此外,现代农业使用超量的化肥、农药,养殖业使用超量的工业配方饲料、抗生素,等等,其残留也对农畜牧渔业的生产载体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如果在这种生态环境上进行农畜牧渔业的生产,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会通过吸收传递进入相应的农副产品中,使初级农副产品卫生安全有较大安全隐患,甚至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也会对农产品生产产生影响。据有关专家评估估计,全国有约六分之一的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比如发生在湖南“镉大米”超标事件,沿海、内河、湖泊的重金属也污染较严重,导致贝类等水产品的有害重金属严重超标。而且生态环境一经受到破坏污染,就很难恢复,对农畜牧渔业生产的有害影响是长期性的。因此,保护安全的生产生态环境,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
2、食品生产者存在的问题
(1)农畜牧渔业生产个体户存在的问题
(2)食品加工生产者存在的问题
恶意非法生产。除了有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的正规企业外,我国还存在大量无资质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生产地下企业或作坊式生产企业,这已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些非法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预期违法经营的风险受益大于合法经营受益时,就铤而走险,丧尽道德底线,想方设法逃避监管,玩起“猫捉老鼠”游戏,生产大量的不安全食品,典型的事例如江苏“地沟油”事件,废旧皮革生产“食用明胶”事件,等等,不仅如此,还有少数正规食品生产企业也加入恶意非法生产行列,如著名企业冠生园“回收月饼”事件,等等,这些食品均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3、政府和社会管理的问题
(1)政府监管失灵。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对利益的追求是市场主体的最主要导向原则,逐利导致无序竞争,产生假冒伪劣产品,最终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因此需要政府有力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但较长时期以来,我国实行按食品生产的阶段由不同部门分段管理,管理部门较多,虽然从理论上讲此方式也是可以管好食品安全的,但是,分段管理模式忽视了食品供应链之间的自然联系,很容易造成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的现象。世界上目前先进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大多数采取按食品分类“一站式”管理的模式,如美国,食品安全管理取得很好的效果。可喜的是,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已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于2013年初进行调整,形成以卫计委、农业部、食药总局“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基本上按产品种类划分的监管体系,但由于涉及各部门利益,省级及以下的推进工作总体较慢,新的模式带来新的挑战,能否真正发挥有效作用和带来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观还有待观察。
二、从国家层面提升食品安全的对策建议
从上述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可以看出,食品安全只有依靠全社会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农副产品等初级食品的安全,从源头把关
(1)对全国耕地、养殖地特别是工业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进行有害物质普查检测,确认哪些地区适用于农副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并加以严格保护,对不适应生产地区的坚决不能生产。
(2)加强对农副产品等初级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县乡政府工作的考核指标,切实提高农副产品等初级食品生产者不使用有害生产原料的自觉性,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
(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帮助农副产品等初级食品生产者在规范生产的基础上,提高生产数量和质量,以获得较好的生产回报。应配足各地方农技站、畜牧站技术人员,保证他们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为农副产品等初级食品生产者引进或开发先进的生产技术,科学指导农副产品等初级食品生产者绿色生产,在少用农药、畜药的情况下取得较高生产效率。
(4)鼓励农村个体生产户合作经营生产,走集约化生产方式,通过集约化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走品牌化生产道路,政府在资金贷款、产品的收购等方面对合作经营生产者给予支持和鼓励。
(5)逐步提高农副产品价格,使农户在规范生产经营条件下能够有合理的利润收入。避免农户由于农产品价格较低,只好依靠各种非法滥用禁用生产原料的手段,促使产量增加或以造假品质获取利润。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政府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1)理顺监管体制。职能调整后的3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尽快理顺关系,各司其职,制定监管实施细则,发挥更有效地作用。
(3)提高违法成本,奖励守法企业。根据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不同,给予区别对待,对恶意生产伪劣不安全食品的企业,要依法给予严惩,对严重者,在经济上要罚得“血本无归”,刑事上要给予“酷刑”;对于管理不善的企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要负起民事赔偿责任,停业整顿,严重者给予吊销执照甚至负起刑事责任。对于守法、管理优秀的食品加工企业,应以奖励,如减少税负、科技创新基金补助等。
(4)加强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的问责。在明确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实施问责制度,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
针对当前评估主体与数量悬殊、监管资源有限的状况,应引入第三方认证,如HACCP,ISO9000,ISO14000,ISO24000等国际认证,以及我国的QS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等多种形式,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利用专业机构的专家知识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等,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提供信息传递机制,弥补监管盲区而导致的监管风险,解决食品安全信号失灵问题。
(7)将食品检测实验室建设作为公益性事业,加大资金的投入或补助。整合全国食品检测实验室资源,建设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能够满足不同地区各种食品安全检测需要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加强检测人才培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指导和内部自律作用,引导食品行业企业提高守法和维权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特别是对于农会的建立和发挥作用,在我国尤为紧迫需要。
(2)强化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近几年来,食品安全的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目共睹,应进一步加强,通过媒体曝光非法食品生产,加强对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从一定程度上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的对称,提高消费者识别食品安全的水平。
(3)鼓励公众监督。鼓励公众举报食品安全隐患,并给予适当奖励,保护举报人不受侵害;鼓励消费者当食品消费受到安全危害时,进行必要的维权,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应有的保护。
三、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的建议
市政府对食品安全一向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物力、人力,努力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管,扶持一大批食品规范生产企业,成长了一批如银鹭、盛州、古龙、夏商农产品等国内知名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百亿产业链已形成,正向五百亿产业链进军;同时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已连续3年开展食品安全市场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状况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调整监督管理方向,使政府监督管理更有的放矢。总体上,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食品基本上可算是安全的。但是,国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不容乐观,受此影响,对我市食品安全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而且部分食品如小作坊生产的安全监督还不到位,应继续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根据国内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本市实际,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基地建设
本市农产品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共有1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对这些农田进行普查检测,真实掌握这些农田的生态状况资料,将水质和土壤符合标准要求的土地确实保护下来,规划建设农业生产区,鼓励农户形成集约化生产,建设现代农庄,生产的产品只供应我市,并且要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差别。最近,王蒙徽书记在一次市委常委上提到,将1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好,利用好,建设“明日田园都市”。我们认为这个想法站位很高,非常有实际意义,既可保证安全农产品供应,又可促进美丽厦门的建设。
厦门市辖区以外的直控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厦漳泉同城化合作机制,在漳泉两市(主要是漳州)选择几个符合农副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区域,作为供应厦门市农副产品的直控生产基地,鼓励当地农户合作经营生产,走集约化生产方式,厦门市政府给予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支持,协助当地农户成立农会组织,规范农副产品安全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厦门市一家国营企业如夏商集团采取保护价向农户统一收购后供应我市,政府给予企业一定补贴,切实保护农户利益,提高农副产品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继续加强食品市场抽查检测
总结3年来我市食安委组织进行的市场抽查检测经验,进一步完善抽查方案,尽可能扩大抽查范围、种类和检测项目,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市场的食品抽查量,根据抽查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并且尽可能将各职能部门的年度监控计划的检测数据结合在一起评估分析,使评估分析报告更准确。然后根据评估分析结果,更有针对性地对某些区域、某些种类开展强化监督管理。
3、建立健全食品供应链追踪体系
4、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管理
我国一些传统食品以及我市本地特色食品,如豆腐、卤料、碱面条等等,这些食品生产后基本只供应本地,因此产量未成规模化,生产工艺简单,可只采用小作坊生产,只要生产这些食品的原料、场所、人员卫生健康,配方科学合理,这些食品就可确保健康安全。目前这些食品没有生产卫生规范,也没有产品卫生标准,生产地址往往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分布广,监管难,因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要通过行业协会的建立,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在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形成每一类小作坊食品的技术规范和生产规范。职能部门按照这些卫生技术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许可和卫生认证要求,达到要求的才能生产,并可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监督实施,同时行业协会加强内部自律,对自律运行较好的协会,财政上给予协会的运行补助一定的经费。社会各界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职能部门给予坚决取缔。
5、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
可参照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向我市公众通报食品监测状况,给我市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食品安全信息,使不合格产品没有消费市场,防范食品安全事件进一步扩大。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改善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缓解食品安全市场调节失灵的问题。
6、进一步加强支撑我市食品安全的技术力量建设
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研究机构和检测实验室建设,逐步整合现有政府实验室资源,建设1个综合性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和2-3个专业性(按食源性疾病、理化等划分)检测实验室,切实提高应对我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检测技术支撑能力,能覆盖食品安全检测所有内容,满足市场抽查检测的需要;扶持一些大型食品供应企业如夏商、银祥的检测实验室建设,尽可能从食品生产源头把好安全关。以实验室能力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组织专家制定本地特色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无法成为国家标准则先按地方标准制定。鼓励有关部门或企业承担国家食品标准制定,对承担完成国家食品标准制定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或奖励,以此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支撑技术的不断提高。
7、充分发挥社会及公众监督作用
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单靠政府监管力量要管好很难,应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消费者协会、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与政府的监督形成合力。可考虑建立类似110的食品安全报事系统,鼓励公众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举报,并对提供有用举报信息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