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供应商货款费用纠纷案件代理词胡良律师律师文集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证券投资

代理意见

(2018)沪0107民初****号

尊敬的合议庭:

代理人认为:

一、被告主张的以下费用没有合同依据或事实依据,原告不同意扣除。事实、理由依据如下:

1、2007年费用。

海报费95元。被告未提供海报服务;

老店档案信息设立费4000元。原告不知晓老店档案信息设立费的基本含义,被告是否在老店给原告设立档案,以及设立档案耗费的成本,对于原告的帮助,原告不得而知;

新店档案信息设立费18000元。理由同上;

商品推广促销服务费118800元。被告并未提供商品推广促销服务;

特别陈列费2734.45元。陈列为被告本身当然义务;且被告并未给予原告特别陈列服务;

新品上架费2000元。原告无新品上架;

特别上架费71500元。上架为被告当然义务;原告并未“特别”上架,也不理解“特别”上架的具体含义;

堆台劳务15850元。无合同依据,并未提供堆台劳务;

订货违约金1872.73元。无合同依据,并未违约。

2.2008年费用

商品维护费117662.81元。无合同约定,且原告不知晓被告是如何维护了原告商品,维护产生了多大价值;

商品推广促销服务费171600元。被告并未提供推广促销服务;

老店档案信息设立费2000元。原告不知晓老店档案信息设立费的基本含义,被告是否在老店给原告设立档案,以及设立档案耗费的成本,对于原告的帮助,原告不得而知;

新店档案信息设立费14000元。理由同上。

DM海报1715元。无合同约定,无海报;

特别上架费50000元。上架为被告当然义务;原告并未“特别”上架,也不理解“特别”上架的具体含义;

固定费用27200元。无合同约定;

月饼券768元。无合同约定;

TG堆台劳务费69145元。无合同约定,未提供堆台劳务;

促销区域劳务2165元。无合同依据,未提供劳务;

门店扣款1450元。无合同依据;

订货违约金5925.83元。无合同依据,无违约。

3、2009年费用

商品维护费300000元。被告并未提供商品维护的服务内容。没有提供对应价值的劳动和服务,不应当收取费用。根据《上海法院关于供应商和超市之间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不应支持。

商品推广促销服务费249000元。被告并未提供商品推广促销服务。

老店档案信息设立费3000元。被告并未为原告建立档案信息,原告也不知档案信息为何物;

新店档案信息设立费18000元。被告并未为原告建立档案信息;

特殊费用1500。无合同约定,原告一头雾水,不知为何物;

促销区域劳务6240元。无合同依据,未提供劳务。

门店扣款2200元。无合同依据,无事实依据;

月饼券1280元。无合同依据;

TG堆台费43910元。无合同依据,为提供堆台服务;

订货违约金32203.79元。无合同约定,无违约;

4、2010年费用

商品推广促销服务费264000元。被告并未提供商品推广促销服务。

新店档案信息设立费1800元。被告并未为原告建立档案信息;

特殊费用24562元。原告不知道何为特殊费用,有何特殊,且无合同依据;

下发门店促销费13000元。无合同依据;未提供促销服务;

促销区域劳务3890元;无合同依据;未提供促销服务;

堆台劳务38390元。无合同依据;未提供促销服务;

门店扣款500元。无合同依据。

订货违约金34141.98元。无合同依据;没有违约事实。

5、2011年费用

商品维护费178500元。被告并未提供商品维护的服务内容。没有提供对应价值的劳动和服务,不应当收取费用。根据《上海法院关于供应商和超市之间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不应支持。

商品推广促销服务费23400元。被告并未提供商品推广促销服务。

新店档案信息设立费9000元。被告并未为原告建立档案信息;

堆台劳务10220元。无合同依据;未提供促销服务;

门店扣款100元。无合同依据。哪个门店扣款?为何扣款?

促销区域劳务1270元;无合同依据;未提供促销服务;

订货违约金2394.26元。无合同依据;没有违约事实。

二、法律依据如下: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条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零售商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供应商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十三条: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五)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六)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上海法院关于供应商和超市之间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超市为商品再销售提供促销服务或劳务,据此向供应商收取相应费用,符合等价有偿的民法基本原则,应为有效。

但是,如果超市未提供促销或劳务等服务,而以节庆、店庆、重新开业、企业上市或合并等名义,变相收取摊派费用的,则属于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三、超市主张收取合同约定外费用的,是否可予支持?

超市向供应商主张收取的费用,如果事先未在合同中约定,事后亦未经供应商追认,则法院将不予支持。

综上,上述被告所主张的费用均无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属于典型的违约收费、摊派费用,乱收费用,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THE END
1.顾军: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不合理费用加剧不公平交易同时,大型零售企业,包括连锁经营公司的总部机构在上海也比较多,大型零售企业组织化程度更加集中以后,它的市场优势地位客观上也进一步突出,一些企业借它的优势地位,以各种名目向供应商收取不合理费用,客观上加剧了零售商和中小供应商的不公平的交易,也增加了中小供应商的经营成本,影响了零售行业的市场秩序。顾军指出,关于...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JvVAR
2.供应链管理在零售领域的应用(doc13页).doc店里销售情况,商品情况、位置面积情况、差异分析等进行的管理,以便有关人员及时的了解有关信息,做出准确的决策,供应商信息是由采购人员进行收集整理的,按照规范进行信息收集和填制表格,具体表格如下: 二、建立协同采购模块采购是供应链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采购的速度、效率、订单的执行情况会直接影响到零售商是否...https://m.taodocs.com/p-489135857.html
1.如何选择合适的水果供应商?这种选择对零售业务有何影响?股票频道最后,供应商的信誉和口碑也是选择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行业内的交流、网络评价以及其他零售商的推荐来了解供应商的信誉情况。 总之,选择合适的水果供应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权衡利弊。只有做出明智的选择,才能为零售业务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长期的盈利和发展。https://stock.hexun.com/2024-09-28/214773448.html
2.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仍有待解决近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执行,就目前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关系,商务部等五部门日前表示:零售商在销售渠道方面占据优势地位,一些零售商滥用这种优势地位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与建立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公正条款。一些零售企业滥...https://www.chinacoop.gov.cn/HTML/2008/08/24/11888.html
3.从一个案例看超市供应商和零售商的会计税务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零售业出现了一些新的营运形式。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联营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在零售业的发展过程中,零、供双方的矛盾日益突出,征纳双方围绕纳税主体等问题的法律争议屡见不鲜,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诸多新问题。这里从一个案例入手,对目前零、供双方的税务关系作一简要剖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https://www.zjtax.net/newsDetail_1798.html
4.零供矛盾再现减税红利遭零售商“侵吞”供应商博弈产业链条话语权...“本来中小企业、供应商就已面临生存危机,零售商以国家降税为由压低供货价的行为会让中小供应商、制造商的生存更加艰难。”姚文华称,早在2006年,国家五部委就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零供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的零售商做出了约束,保护供应商的利益。“但《办法》至今没有落地...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1905041112422320.html
5.基于供应商可靠性成本投入的零售商激励策略问题【摘要】:可靠供应对供应链成员具有重要意义,零售商可采取单位批发价补贴或可靠性成本比例补贴两种策略,激励供应商提高供应可靠性。建立零售商为领导者、供应商为跟随者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运用理论求解得到最优解,并分析各参数变动对不同激励策略下最优解的影响。通过数值仿真研究表明:零售商和供应商的最优利润均与...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GLXB201911018.htm
6.供应商合同范文5篇(全文)供应商合同范文第1篇 乙方为了规范食品原材料准入渠道,经考察指定甲方为供应基地,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蔬菜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期限及内容 ...https://www.99xueshu.com/z/f717fngk9zcp/
7....零售商不能限制供应商与其他零售商进行交易家乐福与盒马共斥山姆涉嫌“二选一”会员制商超如何避免恶性竞争? 零售商不能限制供应商与其他零售商进行交易2021-10-25 12:13:14 看看新闻Knews综合关键词: 家乐福盒马山姆涉嫌二选一会员制商超恶性竞争零售商供应商社会新闻午间30分上海东方高清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https://www.kankanews.com/detail/LMwVeM9BbQz
8.笔记篇01初识供应链——之《实战供应链》本文介绍了供应链的全貌,包括供应链的角色(原料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终端用户)、供应链管理的范围以及供应链3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供应链管理涵盖计划、采购、生产、交付和退货等多个环节,同时探讨了牛鞭效应及其监控。文章还提及了供应链协同、战略以及供应链中的规模经济、柔性供应链和准时制生产...https://blog.csdn.net/WY_star1/article/details/124727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