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答疑丨15个问与答,读懂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答:适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水产品加工(C136)包括水产品冷冻加工(C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C1362)、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C1363)以及其他水产品加工(C1369)的排污单位。

答:以水产品及其加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饲料的排污单位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此外,由水产品生产助剂和添加剂类及医药品类等化工类产品的排污单位,以及从事水产品罐头制造的排污单位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Q3水产品加工工业的主要生产单元包括哪些?主要产品包括哪些?

答: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一般包括原料系统、前处理系统、深加工系统和公用单元等4个主要生产单元。主要产品包括水产品冷冻品、鱼糜及鱼糜制品、水产品干腌制品、海藻加工品、鱼油制品等。

Q4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哪些?

答: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待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后,其适用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从其规定。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标准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

Q5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如何判别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均未列入重点管理范围。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的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1363、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排污单位实施简化管理,其余均实施登记管理。

Q6如何识别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

答: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口全部为一般排放口。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均未列入重点管理范围。因此,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单独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Q7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许可哪些内容?

答:由于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因此仅规定许可排放浓度,不规定许可排放量。单独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生活污水仅说明排放去向,不规定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

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浓度的水污染控制项目有: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磷酸盐(总磷)、动植物油和色度。

Q8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许可哪些内容?

答:由于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因此,有组织废气的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排放仅规定许可排放浓度(速率),不规定许可排放量。

水产品加工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浓度的大气污染控制项目有:颗粒物、油烟、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Q9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有哪些?

答: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具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环节,应满足以下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原料仓、输运带、保鲜仓等应采用库房堆放、定期清理残存原料、传输设备加强密封;投放除臭剂;收集处理后排放。2)脱脂机应该提高废气收集率,采用引风机引至VOCs处理装置处理,或者设置喷淋塔除臭。3)应对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密封;或者投放除臭剂;或者集中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4)废物堆放仓应提高废气收集率,及时清洗、清运,投放除臭剂;或者集中收集恶臭气体经处理后排放。

Q10未采用本标准推荐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申请发证时应如何填报?

Q11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应如何开展自行监测?

答: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和本标准确定的产排污节点、排放口、污染控制项目及许可限值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Q12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最低自行监测频次是多少?

答: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自行监测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2018)的频次要求。其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油烟最低自行监测频次均为1次/半年,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最低自行监测频次均为1次/季度。无组织排放的最低自行监测频次均为1次/半年。

Q13实行简化管理的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哪些内容?记录频次有什么要求?

答:实行简化管理的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环境台账主要记录基本信息和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原则上应反映排污单位生产运营及污染防治状况。记录频次原则上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其余信息一般每日或每批次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按次记录,按月记录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采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记录形式同步管理。

Q14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应提交哪些执行报告?

Q15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水产品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各废水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标是指任一有效日均值(除pH值外)均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是指“任一次测定均值满足许可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厂界其他污染物和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是指“任一小时浓度均值均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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