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
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
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
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裂缝。蒸馏冷却器必须用高纯锡、铝、不锈钢材料制作。
(2)各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度计等。
(3)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装有安全防护罩。
3.酒糟存放设施
应在远离生产车间的适当地点,设置便于销售、清理、避免霉烂的酒糟存放销售设施。
注:白酒(液态)可不要求原料粉碎车间、制酒车间、酒糟存放设施;白酒(原酒)可不要求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粉碎设备:粉碎机
(2)蒸馏设备:蒸酒机(甑、甑桶、甑锅)
不得少于200瓶(总量不少于100kg)。
(一)抽样品种
根据企业申请的取证产品品种,选择1个主导产品进行抽样。
(二)抽样数量
1.瓶装酒: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1瓶,共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
2.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它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将白酒生产线列入了限制类目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