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下简称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网络食品销售经营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销售经营按照经营方式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类,批发类包括食品批发配送商、食品批发销售商,零售类包括商场超市、食杂店、食品自动售货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进行标注。第四条食品销售经营项目分
4、求以及食品贮存场所所属经营者的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第十条对经营场所和贮存场所为不同地点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由经营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许可管理,贮存场所在实施许可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由实施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现场核查;贮存场所不在实施许可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可以由贮存场所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工作第十一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如实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和核查现场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二章许可审查基本要求第十二条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
5、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许可审查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许可审查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第二节的相应规定。申请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许可审查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第三节的相应规定。第十三条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的具体品种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节通用要求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
7、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二)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三)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四)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五)经营场所应布局合理,划分固定的食品陈列或贮存的位置和标识,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六)贮存场所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食品与非食品、
8、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第十七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一)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二)配有食品陈列或摆放设备或设施;(三)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配备具有合格证明的温度调节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等要求,并带有温度显示装置。第二十一条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有效的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第十八条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在自动售货设备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食品销
10、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第二十二条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第二十三条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第二十四条申请散装熟食制品销售的,应当配备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洗涤消毒设施:(一)配有洗手、消毒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二)洗手消毒设备或设施附近应当配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鼓励配备干手设施;(三)员工洗手消毒设施应当有洗手消毒方法标示。第二十五条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除符合本节上述规定外,申请时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
11、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合法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200第三节特殊食品销售审查要求第二十六条申请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第二十七条申请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第三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各食品销售经营者定义:(一)食品批发配送商,指具备配送运输能力,采取配送运输形式专营或主营将食品批量销售给其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经营者。(二)食品批发销售商,指专营或主营将食品批量销售给其他食品经营者,不具备配送运输能力的食品销售经营者。(三)商场超市,指以零售为主,采取自选方式或柜台方式销售,食品经营面积大于nf的食品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