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范文10篇

**市地处淮河流域,位于皖北,因古代盛产河蚌而得名,有“珍珠城”的美誉。**市辖怀远、固镇、五河三县,龙子湖、蚌山、禹会、淮上四区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两个管委会,总面积5917平方公里,总人口349.33万人,其中市区面积601.5平方公里,市区人口90.4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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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市是**省重要工业城市,200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59.01亿元,现有工业企业1258家,其中大中型企业66家。丰原生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原圣泉啤酒)有限公司等食品企业是我市支柱企业之一,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

截止2006年底,全市(含三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户)577家,10人以下企业436家,占总数的75.6%,10~100人企业129家,占总数的22.3%,100人以上企业12家,占总数的2.1%;食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数8165户;饮食服务业1504家,集体食堂201家,食品摊贩451户。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以卫生部门已发放健康证明为准,无证人员不包括在内)28923人。全市有23家食品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有16个产品和22个产地通过无公害认定,8家企业8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家农场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怀远县小麦、固镇县花生成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县,我市“**省名牌农产品”总数达到12个。

一、食品企业基本状况

按照市食安委的要求,这次市质监局组织召开的全系统食品生产小作坊整顿工作现场会议,开的很及时,也很必要。刚才,大家现场观摩了区的师傅药膳鸡店、丰泰长信豆业、爱拉屋蛋糕店等食品生产小作坊整顿工作情况;一会儿,区、质监局还要作典型发言;市质监局局长还要安排部署下一步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食品生产小作坊整顿工作的信心

从今年6月份以来,质监系统的同志们按照市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摸底梳理、整顿规范、清理提高等工作,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顿工作稳步推进,逐步深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监督抽查结果表明,食品小作坊产品合格率普遍提高了3至4个百分点。二是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有效性得到增强。通过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三是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地震慑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高。专项整顿期间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了“人人知道专项整顿,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质量振兴”的良好氛围。五是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地位得到了较大地提高。值此,我谨代表市委、政府向奋战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着眼长远,准确把握新形势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是我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开局之年,进一步抓好全市食品小作坊整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志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基本情况

2008年,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的白酒、茶叶、纯净水、月饼糕点等产品抽样检验的数据报告中,合格率不足85%。其中,白酒类存在杂醇、总酸超标、酒精度不足或过高问题,月饼糕点类存在蛋白质含量不足等问题。小作坊业主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均存在不按标准生产,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没有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是造成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质监局先后召开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业主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生产标准、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宣贯、培训会议,与各业主签定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明确企业及小作坊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采取措施监督企业及小作坊严格按照执行标准严格原辅材料质量关、生产工艺控制关、添加物质关、出厂检验关,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出厂。2009上半年,县质监局共对酿造白酒、茶叶、纯净水等食品类产品抽样检验42个,仅有2个不合格,检验合格率为95.24%,同比去年增长了10个百分点。抽样结果显示,通过业主自律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质量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二、农村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调查分析,我县农村食品小作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呈现“小、散、低”的状况。“小”即规模小,有相当一部分面坊、糕点店固定资产不足一万元,从业人员2-3名。“散”即分布散,食品小企业小作坊80%分布在各乡镇和农村。“低”即生产技术水平低,目前绝大多数是粗放型传统加工业,32家酿酒作坊中,全部是采用传统工业酿造谷酒,设备简陋,产品品质、生产效率都不高。

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是实现食品安全长治久安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能否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关键点。为进一步提高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4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浙江实际,现就加强全省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原则界定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充分认识加强监管的重要性

本意见所称食品加工小企业包括根据现有条件不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不稳定的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外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地处偏远农村、用传统工艺生产加工、产品为当地群众生活所必需且无其他供给渠道的家庭式食品作坊。

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大量存在是食品消费对象的广泛性、消费层次的多样性和生产加工的简易性所决定的。据年普查统计,全省4.8万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中,10人以下的占87%,其中大多为家庭式作坊,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散、脏、差”问题普遍存在。如何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将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按照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探索既有利于提升传统食品生产加工业,又有利于政府部门监管的新机制,切实解决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名胜)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小作坊加工环境,切实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市政府食品安全整治的有关要求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质监食函〔〕5号)等精神,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及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食药两用食品等公告,区政府决定,对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生产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逐步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检查整治,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摸清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底数和基本情况;二是使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接受一次深刻教育;三是对加工环境特别恶劣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的小作坊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取缔;五是对有一定规模的小作坊要积极引导和规范,使其发展壮大。

二、整治对象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规范提升行动,实现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生产,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示范点创建,打造出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基本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全县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争取2021年底前,发证食品小作坊监管覆盖率100%,从业者食品安全必备知识知晓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50%;到2021年底,全县打造1-2个小作坊示范点。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提升标准。督促食品小作坊按照省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DB37/T3841-2019)组织生产,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检验验证、标签合规“八项要求”。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二)完善督导档案。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全面普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日常监管。

(三)实行区域整治。县局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食品小作坊占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78.7%,大部分生产条件简陋,生产工艺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质量不高,存在安全隐患。食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各镇(乡)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小作坊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小作坊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通过集中整治,使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小作坊取得生产许可证,促进一批证照不全的小作坊取得合法经营证照,劝退和关闭一批经限期整改仍然达不到生产条件要求的小作坊,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窝点。逐步建立对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促进我市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严格把关、各方联合行动、企业积极配合、整治帮扶并举”的原则,明确本地区食品小作坊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将食品小作坊整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小作坊业主培训等专项整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建立督查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督查督办。

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小作坊监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食品小作坊的违法行为都有权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受理部门要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同时对举报对象及时进行查处。

食品安全关乎国家的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食品小作坊以其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特点,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已经成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生产经营秩序难以逾越的障碍,也已成为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为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县质监局对食品加工小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县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现状进行了归纳分析。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35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食品产业发展现状,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扶优治劣,科学管理,引导、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走规范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之路,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群众安全、放心、方便消费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大引导、扶持、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积极帮扶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证照,整合做大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违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整治,确保全市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使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力争到2012年,基本消除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

三、主要任务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电〔2012〕94号)和《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劳社发〔2012〕4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非法用工大检查,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

二、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是:

㈠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THE END
1.调研报告:关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对食品小作坊许可制度使用“登记”的称谓,并比照《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条件降低食品小作坊的登记条件。三、关于小作坊 食品目录管理方式的选择我省和16个兄弟省份均对小作坊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但该管理有两种方式:正面清单管理(列举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808/12/76407869_1042996557.shtml
1.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小作坊:指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在固定门店或者其他固定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包括制售分离和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 食品摊贩:指不在固定门店,从事食品流通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流通类、餐饮类。 共同特点:规模小,人员少,条件简单 ...https://www.yueyang.gov.cn/cxjs/12115/12178/content_479859.html
2.食品调研报告(精选10篇)(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报批工作,目前当地政府均已批复第一批允许存在的小作坊及产品目录;同时督促小作坊改造生产条件,监督小作坊履行各项质量安全承诺,通过重点帮扶、督促改造,全市有34家小作坊整改提高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https://www.ruiwen.com/gongwen/baogao/629281.html
3.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总结(通用10篇)对我乡境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网点,餐饮场镇,进行了逐个排查。凡是未进行登记,无让生产经营加工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取缔了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对植物油,面粉,乳制品等进行了抽样和监管,查处过期食品,有毒和有害以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强化...https://mip.oh100.com/a/202206/4771734.html
4.食品摊贩情况调查报告(精选6篇)需要注意的是,食品摊贩只是广州整个流动摊贩的一部分,不可误解为对所有流动摊贩的解禁。 由于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流动摊贩(广东俗称“走鬼”)难以获得“合法”身份,一直处于监管的尴尬地带,这也成为小贩与城管矛盾冲突的根源。日前进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https://www.360wenmi.com/f/file3muqa181.html
5.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7篇(全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安全、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全面提高全市食...https://www.99xueshu.com/w/filevjuz4zk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