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今年,根据省、市、县政府的“十小”行业质量整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紧紧围绕着今年的目标任务,通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建档,建立规范,强化监管,试点整治等工作,基本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等。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制定方案,建立机构省、市“十小”行业质量整治与规范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取得重视和支持。同时,根据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实施意见、温州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暨干制海产品、茶叶和米面制品等三类重点食品质量整治方案、洞头县十小行业

2、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洞头县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步骤以及主要措施。为了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面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7月31日上午,我局组织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召开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省、市质监局有关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规范的精神,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规范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特别是借此会议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质量安

4、、季节性生产的。对9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过疏理后,按整改帮扶、整合提升、保留规范、歇业转产进行分类,其中整改帮扶4家、整合提升类36家、保留规范类42家、歇业转产类17家。通过试点整治整合后,现全县小作坊剩87家。四、制定标准,抓好试点制定标准。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环境差,管理混乱,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弱等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小作坊没有一套管理规范。为了能制定出规定具体、操作容易的小作坊基本条件要求,在省局、市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协同卫生部门联系制定洞头县食品加工作坊基本质量安全规范,作为食品加工小作坊准入的最低要求。该规范规定了食品加工小作

5、坊场所环境、生产设备及用具、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人员、产品检验、包装及标识、贮运、质量管理的基本条件。规范的实施,大大提升了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同时,也为今后质监、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抓好试点。根据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依靠政府、开拓思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要求,我局确定了小作坊整治试点乡镇及行业示范点,把霓屿乡作为试点乡镇,重点是紫菜加工整治,把北岙镇的鱼生加工作为行业示范点。特别霓屿的紫菜加工整治列入了市级整治试点。1、霓屿乡紫菜加工试点。霓屿乡紫菜养殖面积占全县80%以上,共13740亩,一直以来紫菜加工沿袭着传统的晾晒和简易烘干方法,全乡有21

6、家“小、散、杂”家庭式紫菜加工小作坊,产品档次低、质量不高,严重制约着我县紫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深入到霓屿乡进行调研,专门制定了洞头县紫菜加工整治方案,工作重点是帮助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等方式联小作大。我局多次走访、面对面座谈,特别是带领小作坊户赴苍南参观考察等,积极引导加工户转变观念,树立联小作大的决定和信心。李县长也重视霓屿乡的紫菜加工整治,并专程到霓屿乡作指导。在小作坊整治过程中,我局还召集海洋与渔业部门、科技部门对召开紫菜加工小作坊规范化改造座谈会。经过努力,在该乡布袋岙村、下郎村分别成立了众益水产品加工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灵潭藻类养殖专业合作社,

7、吸纳各紫菜加工小作坊。灵潭藻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在10月12日挂牌成立,成为全县第一家加工紫菜的专业合社,并且与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联合,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养殖户”的模式共同发展,众益水产品加工养殖专业合作社已通过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考核,不久就可以取得证书。通过整治,努力改变传统的晾晒方式,改善生产加工点卫生环境,使霓屿紫菜加工无人管到有人管、无组织到有组织、初加工到深加工的转变。2、传统的鱼生加工试点。我县加工鱼生历史悠久,在温州地区享有很好的声誉。并且加工鱼生点多,面广,从普查情况看,专门加工鱼生的就有16家。但是大多属于无证无照。为了使鱼生能够规范加工,确保质量

8、,提高档次,走出洞头,进入超市,我局选择唯一一家有证有照的小作坊即红花水产加工厂进行试点,引导小作坊按洞头县食品加工作坊基本质量安全规范进行改造。在我们的鼓励和帮助下,该小作坊改造了场所,规范了加工流程,制定了鱼生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购置了检验设备等,现已处于取证的基本阶段。五、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我局通过加大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力求监管到位。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累计检查8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巡查了环境卫生、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原料进货台帐及产品销售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同时,采取以省、市级为主、以县级为补充的三级抽查机制,

1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原料、清洁卫生、经营许可等情况进行检查。三、大胆创新、加强督查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组建四个督查组,对14个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分片包干,由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牵头对分片街办实施督查。区各督查组及各街道办事处每周三向区食安办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及时全面了解全区小作坊整治进展情况。12为切实做好整治工作,我区对各街办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方式首次采取街办非两两相互检查与区政府目督办、区食安办抽查两种方式,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月5日,在前期各街办相互检查的基础上,区食安办组织区政府目督办、区监察

13、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对全区开展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重点对涉农街办进行了督查。四、总结经验、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经过为期一个月半月的整治,基本清除了我区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别是为全市全面推行豆制品准入制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现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以下制度:推行街道办事处非两两相互检查制度,街办互相监督,取长补短。加强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街道对社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街道对辖区市场的工作考核范围,明确职责,管理到位。深化协管员队伍建设。各街办

15、进行动态监管,加强日常监控。建立出租房屋主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动员群众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食品生产,齐抓共管,共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安全、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全面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水平为中心,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从严监管、疏堵结合、规范提升、保障安

16、全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食品产业稳定持续发展。二、整治目标通过进一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一是摸清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登记建档、纳入监管。二是按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意见实施小作坊生产许可。三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加强培训教育,政策引导、技术指导,督促其合法生产、守法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四是对取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监督其按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对未取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整改的和整改后仍达不到条

17、件的小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惩处,直至吊销生产许可。三、整治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做到责任到人、目标到位。以“三查、三建、三落实”为主线,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三查”即:一是全面开展食品小作坊普查。积极争取乡镇、街道支持,特别是发挥好食品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核实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二是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对获

18、得生产许可的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持续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执行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等制度是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对未获得生产许可的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整改到位,对不具备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小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查。对肉制品、食醋、豆制品、糕点、粉条等食品开展重点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食品要认真开展不合格产品小作坊的后处理工作。“三建”即:一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在小作坊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并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在当

THE END
1.调研报告:关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对食品小作坊许可制度使用“登记”的称谓,并比照《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条件降低食品小作坊的登记条件。三、关于小作坊 食品目录管理方式的选择我省和16个兄弟省份均对小作坊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但该管理有两种方式:正面清单管理(列举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808/12/76407869_1042996557.shtml
1.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小作坊:指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在固定门店或者其他固定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包括制售分离和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 食品摊贩:指不在固定门店,从事食品流通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流通类、餐饮类。 共同特点:规模小,人员少,条件简单 ...https://www.yueyang.gov.cn/cxjs/12115/12178/content_479859.html
2.食品调研报告(精选10篇)(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报批工作,目前当地政府均已批复第一批允许存在的小作坊及产品目录;同时督促小作坊改造生产条件,监督小作坊履行各项质量安全承诺,通过重点帮扶、督促改造,全市有34家小作坊整改提高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https://www.ruiwen.com/gongwen/baogao/629281.html
3.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总结(通用10篇)对我乡境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网点,餐饮场镇,进行了逐个排查。凡是未进行登记,无让生产经营加工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取缔了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对植物油,面粉,乳制品等进行了抽样和监管,查处过期食品,有毒和有害以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强化...https://mip.oh100.com/a/202206/4771734.html
4.食品摊贩情况调查报告(精选6篇)需要注意的是,食品摊贩只是广州整个流动摊贩的一部分,不可误解为对所有流动摊贩的解禁。 由于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流动摊贩(广东俗称“走鬼”)难以获得“合法”身份,一直处于监管的尴尬地带,这也成为小贩与城管矛盾冲突的根源。日前进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https://www.360wenmi.com/f/file3muqa181.html
5.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7篇(全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安全、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全面提高全市食...https://www.99xueshu.com/w/filevjuz4zk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