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央广网曝光淀粉肠用鸡骨泥代替鸡肉、以次充好、脂肪含量越来越高、无专门国标等乱象,并报道称,河南某淀粉肠生产厂家表示,配料有肉但很少,大多采用鸡肉和鸡骨泥或鸭肉。
记者梳理中国知网数据库发现,早在1991年,期刊《食品工业科技》就曾发表过论文“开发加工利用骨头的可行性研究”,随后关于骨泥在食品加工领域的各类研究持续至今。食品工程博士、资深食品研发人员、食品健康科普作家云无心指出,鸡骨泥中并没有“有毒有害”成分,其所含蛋白质、脂肪和矿物质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鸡骨泥是可以给人吃的。不过,现实中的‘商品鸡骨泥’是否可以做食品,还需要考虑其加工过程是否满足食品标准”。
资深食品专业律师,广东深铭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志鑫则强调,从一般社会常识角度出发,淀粉肠类产品配料表中的“肉”与“骨泥”存在区别,如果企业在淀粉肠中添加了骨泥,而未在配料表中加以标示,则有消费欺诈的嫌疑。
淀粉肠、骨泥肉目前都缺乏相应国家标准
刘志鑫告诉记者,据其了解,由于这类产品没有国家标准,目前大多数企业参照的是商务部于2017年发布的推荐性行业标准《SB/T10279-2017熏煮香肠》,并执行由企业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
云无心则指出,“淀粉肠”这个品类本身,就存在规避“火腿肠”类标准的客观情况。据其介绍,目前火腿肠已有的国家标准《GB/T20712-2006火腿肠》还在有效期中,到今年7月1日将被《GB/T20712-2022火腿肠质量通则》所代替。
云无心介绍称,骨泥肉与机械分离肉存在一定关联性,二者都是以肉制品加工过程中,经深入分割后被当作“边角料”的骨头为原料。技术层面看,二者的差别在于“机械分离”设备不需要把骨头粉碎磨细,加工难度小,而“骨泥”加工设备通过多级粉碎研磨,让骨渣细小到“成泥”,从而成为“骨泥”。
至于营养组成方面,云无心表示,差别在于骨渣含量的不同,“鸡肉糜中只留下了很少的骨渣,而鸡骨泥中则保留了所有的骨渣”。
骨泥本身无害但生产过程需保证卫生安全
对于“骨泥肉”的安全性,云无心认为,就成份而言,鸡骨泥中并没有“有毒有害”成分,其所含蛋白质、脂肪和矿物质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鸡骨泥是可以给人吃的。不过,现实中的‘商品鸡骨泥’是否可以做食品,还需要考虑其加工过程是否满足食品标准”。
如果骨泥的加工过程达不到“食品级规范”,甚至只是执行“饲料标准”,得到的产品就不能供人食用。云无心举了个例子,“这就像有一些品质不好的玉米‘建议用作饲料’‘建议用于发酵生产酒精’,但并不意味着‘玉米不能做成食物’”。
在云无心看来,仅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鸡骨泥/鸡肉糜”用于淀粉肠中并不算违规。只要鸡骨泥的生产符合食品生产规范,鸡骨泥的加入不会带来安全性问题,相对于淀粉,它所含有的蛋白质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
他强调,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到了使用骨泥肉加工的淀粉肠,所购产品在包装配料表没有表明其添加有“骨泥”,则可能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自行协商及通过消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法院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