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附件: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31日
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廖剑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钟业周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杏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黄志芳县财政局局长
韦志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覃兴飞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熊杨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泽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富源县审计局局长
覃宗贤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4.县发改局: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县教育部门、配送食材的学校代表一起定期走市场了解食品原材料价格,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相应的食材配送的价格,同时做好相应价格等的备案工作;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五、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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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主办:武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武宣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