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生产的基本义务是生产安全的食品。保证食品安全,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生产过程提出控制要求,并有效实施,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从而保证食品安全。在食品生产过程环节中应当加强对原料、生产关键环节、检验、运输及交付的控制。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一)原料采购控制
使用,确保物料合格是保证最终食品安全的先决条件。食品采购应根
据国家法规标准的要求采购原料,根据学校自身的监控重点采取适当
(二)原料验收控制
在原料验收控制方面,可现场查验物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生产合格
物料的能力,包括硬件条件和管理。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物料合
格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卫生证书等,并对
物料进行验收审核。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要求:
1.国内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原料,应
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与所购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证明文件应包括批检、型式检验等,批检必须一一对应,
型式检验频次和要求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实施。
4.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应当查
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5.从流通经营单位(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确认其资质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
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
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
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超市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
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等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索取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盖有供货方公章
(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投料的控制
首先在投料前确保所需物料是依照其特性分类存放,特别是对温度、湿度等有要求的物料。超过保质期的物料不得用于生产。使用的
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添加到食品中。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
微生物及提取物或特定部位,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和卫计委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中,应当先经过卫生部门批准后方可
使用。建立和保存生成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成日期或
批号、使用数量等。
二、生成工序、食品添加剂、设备、贮存、包装等生成关键环节控制(一)生产工序的控制
食品原料在加工前宜进行感官检验,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项目指标
异常的,不得使用,只应使用确定适用的食品原料。炊事员在加工前
应洗手消毒、戴口罩等进入工作区,未经更衣、洗手消毒不得进入厨
房加工饭菜。
(二)食品添加剂的控制
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
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
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
品添加剂。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食品
添加剂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三)设备的控制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2中规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
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
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
洁和保养。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
仪等,应定期校准、维护。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
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即食记录。
(四)贮存的控制
贮存物料时,应依照物料的特性分类存放,对有温度、湿度等要求
的物料,应配置必要的设备设施。物料的贮存仓库应有专人管理,并制
定有效的防潮、防虫害、清洁卫生等管理措施,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
物料。有贮存要求的原辅料仓库,应有温湿度记录。原辅料有进出库和
领用记录。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不同
食品原辅料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五)包装的控制
品的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并能提供必要的保护,避免污
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盛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直接接触
食品的包装材料的包装或容器,其材质应稳定、无毒无害,不易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包装材料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