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委托代销商品等。
1.原材料。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在产品。在产品是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委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符合存货的条件,属于单位的存货。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储备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委托代销商品等。
存货是流动资产中流动性较慢的一项重要资产,具有品种繁多、品质各异、存放方式和地点多样、时效性强、占用资金高、管理难度大要求高等特点。
存货必须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具备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存货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是损益类科目,损失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存货成本和生产成本区别
二者从定义上来说是不同的。
存货成本是存货在订货、购入、储存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存货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般包括购置成本、订货成本、储存成本、缺货成本。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根据新存货准则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新准则中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等)和个别计价法。
受托加工物资不是受托方的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受托方“存货”项目核算范围。
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等等。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利润总额计算公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区别:定义不同、计算公式不同。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07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09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税务师协会会员,就职于天津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理论基础殷实,实务经验及考试辅导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