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着和小汽车一样的外壳、不受风吹雨淋,四轮低速电动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年代步车",受到不少人青睐。不过,这类车上路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比较大。是否应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如果不明确禁止,是否需要对其上道路行驶做出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6月26日下午,《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召开,就四轮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上道路行驶管理等重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
"四轮低速电动车是违法生产、违规销售、非法上路的机动车。""如果二轮车、三轮车可以正常上路,为什么安全性更高的四轮车不行呢"……包括生产者、使用者、管理方、独立第三方等在内的11名听证陈述人、7位旁听人围绕这一热点话题,展开激烈交锋、热烈讨论。
△立法听证会现场曹伟摄
声音1:不应明确禁止
基层有需求,不少老年人用来接孩子、买菜
淮安市洪泽区个体工商户刘志军直言,他离不开四轮低速电动车。"我的父母接小孩、买菜,都会用到。我平时做生意,也会开着它去送货、见客户。不该一禁了之,禁了就等于说我没有吃饭的工具了。"
来自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的吴宝根建议,四轮低速电动车应有序管理,呼吁考虑落实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备案登记、专用牌照、购买保险和规范驾驶,这样才有利于维护行业规范发展和保护驾乘者和第三方安全。
声音2:要明确禁止
无法上牌、脱离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支持要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一方,考虑最多的就是安全问题。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级警长莫持荣处理交通事故已经十几年了,他给大家讲述了去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电动四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都有明确的定义,"四轮低速电动车"从性质和属性上属于机动车的一类。但在实践中因为没有什么使用成本,四轮低速电动车有了一定的市场。在他看来,四轮低速电动车无法拿到"身份证",是违法生产、违规销售、非法上路的机动车。建议能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里面,进一步强调国家部委对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意见,明确写上禁止生产与销售。
张家驯建议可以选用合规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作为代步车。"目前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各地也纷纷出台购买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发补贴金等补贴政策,且小型新能源车的价格也已降至两三万元,性价比高,但安全性与四轮低速电动车相比大大提升。"
上汽通用五菱江苏区销售经理张益勤在陈述中介绍了在A00级新能源汽车开发、生产的经验,也佐证了这一观点。"我们有一款车价格2.98万元起,也可以满足用户代步需求。"他也呼吁车企可以一起推出更多更正规的产品,来共同推进中国代步车市场资源,为人民的美好出行助力。
当天,有一位84岁高龄的老交通人——南京运输公司退休职工胡国成坐在了旁听席上。从1958年开始他就在交通系统工作。他支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我认为城市现在的容量、空间、流量都不允许四轮低速电动车发展。"胡国成注意到,现在不论是主干还是支干,不少道路两旁都停满了私家车,早就感觉到停车难、行车难。"在这种情况下再出现很多四轮低速电动车,而且还在主干道或者主线上行驶,明显空间很小,容量也不够。"
会后省人大将全面梳理、科学分析各方意见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路畅人安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04年出台,2009年、2011年、2012年三次修正,已实施近二十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江苏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各地执法实践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对依法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次全面修订,就是要在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江苏成熟做法经验,积极应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曲福田表示,会后将全面梳理和科学分析立法听证会各方意见,将立法听证情况向常委会作出说明和报告,认真扎实做好条例的后续修改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