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同时,在经营范围选择“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并填报《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表》。
4.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许可证继续有效,在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自2022年12月30日起,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补办、延续申请。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多证合一”登记改革,提供多元便捷、高效集成的政务服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