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章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专项疾病控制规划、本中心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测、卫生检验等业务办理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其他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中心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中心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中心在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10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中心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中心在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10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⑥。(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本中心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处理
本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10号邮政编码:524037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1.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3月9日
附件1: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不(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单位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