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05浏览次数:7078
根据琅琊山景区工作实际,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从业人员,现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基本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老爱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社会行为记录;
2.身体条件:具有从事服务行业的履职体质和心理素质,形体较好,身心健康,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包括脱产就读专升本人员)、尚在其他单位合同期内的履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精神病史以及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健康要求的传染病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一年期劳动合同,其中前2个月为试用期,一年劳动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工资收入2100元/月(商贸公司营业员试用期16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转为正式聘用,根据景区岗位缺口调配或竞聘岗位,依据单位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核定工资,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二)应聘报名。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须采取“预约、错时”报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招聘琅琊山景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提交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方面的求职自荐书(信);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寸3张。
(三)招聘工作
2.严格资格审核:在琅琊山风景区纪工委监督下,对招聘考试入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伪造、篡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并同时向当地人事招考系统报送不良诚信记录。
(四)体检、考察、聘用
2.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目录,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如有因体检、考察、试用期不合格者,或主动提出放弃的,可根据本次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在琅琊山管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风景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以上,如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招聘工作出现调整时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