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全省工程建设工法的研制开发和应用,提升全省工程建设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全省建筑业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0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的工法。
(二)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或省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二、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二)工法文本(工法具体内容材料)。
(三)企业级工法的批准文件。
(五)三份工法应用证明材料(由使用该工法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应用项目应为省内工程)。
(六)工法先进性和实用性证明材料(工程应用实例少于三项时,应对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加以论证)。
(七)经济、社会、环保等效益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八)科技查新报告(由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技术情报部门提供,并提供有效的查询链接或途径及查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九)反映工法实际应用操作要点的照片(10张以上)。
三、申报方式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包含初审及最终评审。其中,最终评审采取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汇报和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提问的形式进行。
(一)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介绍工法的形成和应用等有关情况。
(二)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针对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评审资料提问,专家委员会专家对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三)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集中讨论,对该工法的关键技术和工法的整体水平作出综合评价,确定关键技术审定意见和工法评审意见。
(四)工法评审委员会宣读关键技术审定意见、工法评审意见和有关建议。
五、其他事项
本次工法评定工作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云南省建筑业协会承办,不向任何企业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