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湖南视察时,勉励湖南“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三个高地”、“四新”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湖南做出的科学指引。湖南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旗帜鲜明提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作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实践的总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的集中体现,构成了“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湖南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必将成为引领全省上下团结奋斗的强劲号角。
作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13号),决定在全省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旨在推动“三高四新”战略落地见效,提高我省产业发展含金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之一,就是要强化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财源建设新格局,补齐税收管理短板。瞄准财税管理的短板、弱项,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强化部门协同共治,提升财源税收治理能力。
一、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一)有利于税务部门发现纳税税源所在
(二)有利于进行纳税预警和税款及时入库
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税源信息分析比对,可以提出纳税期限的预警信息,督促税务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催收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保证税款的及时入库。
(三)有利于税务部门完善纳税管理的薄弱环节
推进涉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工作,通过整合各方综合信息资源,一方面使得财税部门能够迅速掌握大量的涉税综合信息,实现“源头控收”,另一方面有利于发现哪些部门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按时申报纳税或者偷逃税款,加大对纳税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和防堵、监管力度,促进各部门信息的联动监管应用,形成协同治税的工作体系,推动诚信纳税体系建设。
二、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税收征管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所以,推进和完善财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平台进程,实现财税纳税信息共享,有其必要性。
(一)涉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联合治税的必然要求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纳税税源环境的变化,税源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日益明显,与之相对的却是征管力量和手段相对不足、现代化征管手段相对滞后、涉税综合信息掌握不够准确全面的困境,仅仅依靠税务部门唱“独角戏”,已经难以解决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以往我们有的部门单位也进行过综合信息合作共享的尝试,但都比较分散,有效信息交换不够、信息逻辑链条不够完整,甚至部门单位互不配合,财税收入“跑、冒、滴、漏”现象仍然屡禁不绝。因此,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数据中心集中化建设和综合信息资源集约化管理,由传统的“按需而建”模式逐步向“按需而用”购买云计算服务模式的转变,推动构建完整统一、共享开放、高效安全的政府纳税综合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发挥纳税综合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
(二)涉税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要求
(三)推进涉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工作是永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
三、财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建设的突出特点,就是要聚集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合力,谋划控管税源之大事。做好涉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工作,必须找准税收征收工作的内在规律,实现涉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项目与各部门单位日常工作的对接。健全机制,多措并举,确保涉税信息平台有序高效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
一是设立议事领导小组。本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市县级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财税信息共享平台的有关事项。从已经实施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的市州来看,一般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为负有综合治税具体职责的部门单位或企业的负责人。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任例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协调财税综合信息工作。如有重大事项研究,随时召开会议,否则信息平台工作很难推动。
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市县区本级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工作领导小组要下设工作办公室,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市财税办主任,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市财税办副主任,负责财税综合信息共享事务的日常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财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发挥好指挥中枢作用,定期组织、督促各涉税信息报送单位更新涉税信息,协调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加快入库进度。税务部门作为征税主体,要主动作为,对信息共享平台分析提交的疑似漏征预警信息,加大征收力度,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确保应收尽收。其他涉税信息报送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永州市财税综合信息目录交换共享目录》要求,及时做好职责范围内涉税信息的整理上报工作。
(二)开发综合纳税信息软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1.开发财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软件,搭建综合信息平台。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工作办公室要确定财税综合纳税信息需求目录、数据标准、数据格式和信息共享方案;确定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时限、格式标准、工作规则和纪律要求,建立信息采集、交换共享、统计分析等具体工作机制。
2.准确把握涉税信息项目与财税控收增收的工作关系。做好涉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工作,必须找准税收征收工作的内在规律,实现涉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项目与日常工作的对接。
(1)工商、税务、财政等对纳税人有普遍管理职责的部门;卫计、司法、教育、住建、交通、旅游等对行业纳税人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民政、国资、科技等对特殊性质纳税人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信息向涉税信息网络平台传递,以加强对纳税人的户籍和税源管理,从而实现对纳税人的控管,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2)商务部门掌握的外商投资项目信息、发改部门掌握的重点项目建设信息、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规划信息、住建部门的建筑施工信息、交通部门的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国土部门的土地转让信息和应税矿产资源开采信息、水利部门的水利工程项目信息、文广电新闻部门的演出比赛信息、科技部门的专利技术转让信息、财政部门的政府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等信息,及时提供给涉税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对应税收入和所得的控管,减少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做到税收应收尽收,用于保障市本级财政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
(3)公安(交管)部门掌握的车船信息、交通部门掌握的营运车船全年审计信息、房管部门的房产转让和租赁信息、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使用证信息、司法部门办理公证的合同等信息,及时提供给涉税信息网络平台,有利于对应税财产和行为的控管,有效避免税源流失,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
(4)福利、劳动再就业、高新技术、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及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要取消相应资格,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涉税信息网络平台,使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严格落实,实现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控管,真正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5)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贷款信息;供水、供电和供气事业单位将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信息录入平台信息,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6)零星分散税源,可依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实行委托代征,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协助、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控管,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支付代征手续费,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财税综合纳税信息平台,实现零散税源的管控,尽最大限度地挖掘税源潜力。(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其他非税收入,主管部门要将此信息提供给财税综合信息平台,通过交叉监督,实现对非税收入的管控,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建立涉税信息大数据分析应用和报告制度
四、推进财税涉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工作中的难点
五、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工作中的重点
(一)夯实基础,加强考核,稳扎稳打地开展涉税信息工作。各单位海量的涉税综合纳税信息要汇聚到平台来为纳税征管和促进财政收入所用,信息采集员的工作是基础中的基础,信息采集是否完整、及时、准确、有效,是信息共享工作的关键。(二)产出成果,抓好运用,努力将涉税信息工作向纵深推进。涉税信息平台机制建成后,将形成一个囊括市县本级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系数的大数据库,各部门单位要改变过去被动提供信息资料的方式,充分利用自身行政权力资源,在审批、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构建起一道防止偷漏税收的“防火墙”,主动担负起综合治税的工作职责。(三)既要做好数据利用,又要注意数据的保密问题。各部门传递到财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是一地经济发展的数据支撑,财税信息共享平台一定要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泄露,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结语
实现财税综合纳税信息共享、社会各界综合治税、共建诚信纳税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更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精神。(永州市财政局欧雨祥)